第八章 民主集中制
一、共党天下
过去中共有一句名言:“工农商学兵,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而民谚称之为:“上管天,下管地,中间管空气。”共产中国是高度中央集权的党权体制,人称“党天下”。它掌握着中国大地上的一切政治、经济、文化和自然资源。共产党员占总人口的5%,却独霸了整个国家,视国家为一党之私产。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永恒的领导者,支配着这个国家的一切:支配政府、军队和议会,支配法院和监狱,支配一切内外政策,支配国库和银行,支配市场和土地,支配自然资源,支配人力资源,支配一切社会团体,支配着人大代表和村民选举,支配着八个民主党派,支配着教堂寺院和神父喇嘛……一直到支配到老百姓家庭生几个孩子,吃什么饭,去什么地方,说什么话,唱什么歌,看什么戏,读什么书,听什么广播,上什么网页……它是老百姓吃喝穿用的衣食父母,是婚丧嫁娶的主宰,它是中国人的“灶王爷”和“玉皇大帝”,它是救苦救难的“菩萨”,它的理论教科书是中国人的福音读本,它像上帝一样无处不在,时刻接受民众的感恩戴德……它拥有不容置喙的极端权力,否则就是危害国家安全,要受刑事惩处。中国人的命运都在它的掌握之中,顺之者叫做“人民”——昌;逆之者叫做“敌人”——亡!所以它的生日是国家隆重纪念的节日,它编造的党史是每个中国人从小必须熟记和各级考试的内容,它的会议决策也是中国人生活中的头等大事,领导人讲话是全国上下必须学习贯彻的重要文件……中国人近百年的风风雨雨,几十年无数家庭的悲欢离合,数千万乃至上亿人无辜生命的死亡,都与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密切相关。
共产中国虽然挂着“人民”的招牌,却从来不重视人民的权利,无论是财产权利还是政治权利,都被它夺去了。号称是“人民共和”,却是最典型的一党独裁。这种少数人对多数人的专政常常表现为“多数的暴政”形式,无产阶级专政(人民民主专政)就是这种“多数的暴政”。在集体主义方式下,个人的基本权利被“国家”或“人民”强行代表了,共产党既是“国家”又是“人民”。民众权益在遭受侵害时,往往是一个个单独的个体,很容易变为“国家”或“人民”的敌人,成为代表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共产党的敌人。一党专政没有分权制衡的抵抗,取消一切民间团体,零散的个人无法结成团体力量,获取救助。但共产党的人民逻辑并不以人数多寡为界定,一个人可以是人民,比如毛泽东;一百万人也可以不是人民,例如土改镇压反中被屠杀的数百万民众。无条件听从共产党的才算作人民,中南海的照壁上赫然写着毛泽东的名言:“为人民服务”,在这里,人民是党的代名词,人民就是共产党,为人民服务就是为共产党服务。当北京聚集起上百万抗议民众要求人民权利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民政府和人民解放军就断然向民众开枪了。所以法轮功的千万学员,即使超过共产党员的数量,但仍然不是“人民”,而是“人民”的敌人。在特定环境下,为人民服务就是为领袖服务,文革中被毛泽东打倒的敌人,很大一部分人是共产党员。共产党的“人民”概念是与其政治逻辑密切相关的,这就是民主集中制原则指导下的行事规则,惟有服从于领袖意志下的共产党才具有“人民”资格。
民主集中制决定了共产党永远是“人民”,而人民则永远是个人或敌人,没有制度保障的公民权利统统成为冠冕堂皇的空话。正如美国宪法之父詹姆斯·麦狄逊所说:“所有权力,立法、行政和司法,都集中在同样的手里,不管这是一个人的手,还是一些人的手,还是很多人的手,不管是通过继承,通过自我指定,还是通过选举,这样的权力都可以说已经是名副其实的专制了。”共产党正是这样,它将各种权力揽于自身,通过自我选举或自我指定完成权力传承。法国1789年的《人权宣言》用“凡权利无保障,权力无分立之社会便无宪法”的声明昭示了现代宪政体制下宪法的核心是“保障人权、限制权力”。这两项原则不可切分,因为对人权的主要威胁来自政府的权力,不制止权力滥用就无法保障人权,人权是由民众的抵抗权实现的。所以人权不是由宪法来保障的,实施宪法若没有保障公民权利和限制政府权力的制度架构,宪法保障就是一堆废话。在中国,“政策是法律的灵魂”,“通过立法程序把集中体现人民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变成法律法规,成为国家意志,作为全社会必须普遍遵循的行为准则”。这些原则反映出立法的目的是体现国家意志,宪法也就是党的意志的表现方式,同样司法也必须体现党的意志。党权与立法权力与司法职能连在一起,凡重大事项,均由党委审议后再以提案方式交由同级人大或常委会依立法程序制订法律,重大司法案件要由党的政法委审查,提出审判意见。所谓的“国家意志”,实际上就是党的意志或领袖意志的代称,人民的共同意志就是党的意志,党高居国家之上,“党和国家”是中国人最常用的固定词组。
根据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共产党是阶级组织的最高形式,党代表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利益,位居一切社会团体之上,享有最高的领导权。在苏联,它居于苏维埃和其他组织之上,领导劳动人民的所有其他组织。在中国当然也居于中央政府和一切机关组织及社会团体之上,这是马克思列宁主义赋予共产党的领导权力,这个权力不是投票产生的,是通过暴力革命实现的,是用无产阶级专政来保障的,因而它是绝对和不容置疑的超出宪法拘束的权力主体。所以列宁说,无产阶级专政是不受任何法律束缚的专政。中国共产党是以苏联共产党为模板克隆的,在莫斯科的“试管”中诞生,由卢布滋养,凭武装割据壮大,靠严密的组织系统控制党员群众,有一套阶级斗争理论操控民众的头脑。共产革命既是夺取统治权力的过程,也是利用民众实现共产主义乌托邦的政治运动。在艰难困苦及危机重重的环境下,中共政权形成了党政军社经文等诸元素高度统一和高度集权的合一体,它是马列主义政教合一的党天下体制,它的立法司法和行政系统是共产政权的压迫工具,它是一个冷酷的枪杆子政权。
共产主义从理论到实践,有一个不断自我强化的扩张过程。1871年巴黎工人举行起义,第一次建立了工人政权的巴黎公社,这是一个工人阶级的民主政权。公社失败后,马克思总结其失败教训时提出了无产阶级专政的重要思想,认为无产阶级政党内部应该有集中的领导,否则党就不能成为统一而坚强的组织,不可能有使各种斗争取得成果的统一行动。恩格斯说:“巴黎公社遭到灭亡,就是由于缺乏集中和权威。胜利以后,你们可以随意对待权威等等,但是,为了进行斗争,我们必须把我们的一切力量捏在一起,并使这些力量集中在同一个攻击点上。如果有人向我说,权威和集中是两种在任何情况下都应当加以诅咒的东西,那么我就认为,说这种话的人,要么不知道什么叫革命,要么只不过是口头革命派。”[1] 巴黎公社仅仅存在了两个月,却是一种不同于以往的国家形式,那时的马克思还倾向于全世界无产阶级一起革命,推翻资本主义世界,建立全球统一的共产制度,这是极具理想主义的乌托邦设想。直到列宁的社会主义革命一国首先胜利的实践成功之后,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形式才第一次出现于人类社会。马克思认识到了工人阶级的革命需要集中领导,列宁的共产党政权就更需要集中和权威,限制民主,取消个人自由,创立了民主集制:
在国际共运史上,列宁首次在1903年的“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第二次代表大会上提出了“集中制”这一概念。他说:“作为党组织的基础的基本思想,实际上可以归结为以下两点。第一个思想,即集中制思想,是从原则上确定了解决所有局部的和细节的组织问题的方法。”这“是唯一的原则性思想,应该贯穿在整个党章中”。“集中制要求中央和党的最遥远、最偏僻的部分之间没有任何壁障”,“中央有直接掌握每一个党员的绝对权力。”
……列宁在1905年将“集中制”更改为“民主集中制”。列宁申明,“集中制”有专制主义的集中制、官僚主义的集中制,而俄共所实行的则是民主的“集中制”。1905年12月在俄共第一次代表会议上,列宁对“民主集中制”之民主特征作了如下说明:“党是根据民主的原则组织起来的。这就是说,党的一切事务由一律平等的全体党员处理或者通过代表处理;并且,党的所有负责人员、所有领导人员、所有领导机构都是选举出来的,是必须向党员作报告的,是可以撤换的。”1906年俄共“四大”所通过的党章规定:“党的一切组织是按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起来的。”这就是“民主集中制”从提出到确立的过程。
尽管列宁称他所提出的“集中制”是“民主”的,但这个“民主集中制”的重点是“集中”,这一贯为列宁所强调。比如,1920年列宁强调,“无产阶级的无条件的集中制和极严格的纪律,是战胜资产阶级的基本条件之一”。列宁还认为,无产阶级取得政权之后必须实行无产阶级专政,而无产阶级专政要求在党内仍“需要实行极严格的集中制和极严格的纪律”;“谁要是把无产阶级政党的铁的纪律哪怕是稍微削弱一点(特别是在无产阶级专政时期),那他事实上就是帮助资产阶级来反对无产阶级”[2]
以民主二字包装集中,以民主为表、专制为里的“民主集中制”,便上升为共产党的组织原则。列宁将他的集中制原则推广到第三国际(共产国际),按俄共(布)为模板规范和复制各国共产党,集中于共产国际旗下。这是列宁对马克思主义的最大理论贡献,为通向一党专制和个人独裁开启了一道大门。因为马克思的第一国际(国际工人协会)和恩格斯的第二国际是协商性机构,不是国际共运的司令部,这种组织形式缺乏统一的战斗布署。列宁用集中制来控制共产国际,形成国际共运指挥中心,领导各国共产党,这需要披上民主的外衣来集中权力。但苏维埃政府毕竟是形式上的共和政制,有委员会作为决策机构,也就必须维持形式上的民主——
……社会主义国家的政体是共和国,这就决定了其国家领导人应由民主选举产生,有任期规定,其权力也要受到限制和监督。因此,在十月革命后的最初几年,苏俄的党政军各有分工,列宁是政治局委员兼人民委员会主席,斯维尔德洛夫担任全俄中央执行委员,托洛茨基为军委主席,负责党务的总书记一职在1922年才设立,由斯大林担任。这表明,此期间苏联党政军的权力并不是高度集中于一人,列宁虽然是公认的党和国家的最高领袖,但他的意见却可以被多数反对者所否决,他也只能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原则予以服从。这其中最典型的例子是他的关于苏德签订布列斯特和约的建议被否决一事,尽管后来的事实证明列宁的意见是正确的,并最终采纳了他的意见。[3]
表面上看,共产党政权是代议制体系,其决策是通过委员会的多数票来形成。但这种委员会是一个系统内的利益平衡机制,不是各自分立的权力体系制衡,这往往需要最高负责者来最后决策,并承担最终责任。之所以初创阶段有一定的民主色彩,因民主是其革命旗帜,受集体决策体制所限,但阶级专政和一党执政的政权,决定了民主只能是统治集团内部的,而不是全民的,就是通常所称的集体领导。能参与决策是极少数人,当领袖的正确意见被否决,特别是政治军事斗争紧迫之时,领袖个人便会在如何集中权力和保证领袖权威上下功夫,以革命的名义施加压力。当决策集团成员受制于领袖权威是代表党的最高利益而需要放弃个人意见时,一党领袖个人独裁的体制就开始形成了。列宁在总结十月革命的经验时说:“无产阶级实行无条件的集中制和极严格的纪律,是它战胜资产阶级的基本条件之一。”十月革命以后,列宁反复强调说,没有严格的集中制,没有铁的纪律,就不能建成社会主义。“因为建成社会主义就是建成集中的经济,由中央统一领导的经济,能够实现这种经济的只有无产阶级”。政治上高度集中于中央,经济上高度垄断于中央,掌握了政治权力和经济命脉,就保证了共产党领袖对党内的绝对控制,保证共产党对社会的全面控制。有了统一的思想、统一的政策、统一的计划以后,还必须有统一的指挥,统一的行动,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坚决反对分散主义,消灭个人自由,保证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一切。至于集中下的所谓民主,自然变为一句无法操作的空话,标榜民主的宪法也成为纸面上的装饰。党内没有民主的竞选制度,国家更不可能实行真正自由的普选,从政府运作到经济垄断,从土地资源到社会财富,从民间生活到文化思想,无一不在集中制度监管之下,民众几乎失去了全部的自由。斯大林继位后,为强化个人集权,加快扼制党内民主,通过大规模逮捕处决消灭“人民的敌人”,使党内民主形式向高度集中转变,通过个人崇拜强化领袖独裁。民主集中制遂演变为绝对的集中制、恐怖的集中制、血腥的集中制,它导致斯大林主义的崛起,催生出毛泽东思想。所以共产主义国家是人类有史以来最专制最独裁的政权形式。中共仿照苏联建立了以毛泽东为首的一党及个人专制独裁政体,集党务、政务、军事、立法等最高权力于毛泽东一身。毛是共产党主席,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主席(1949年9月至1954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1954年9月至1959年4月),人民革命军事委主席,国防委员会主席(1954年9月至1959年4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主席(1954年9月)、名誉主席(1954年12月),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共产党成为毛泽东一个人说了算的党,党的代表大会十来年开一次,1945年开七大,1956年开八大,1966年开九大。国家的大政方针也是毛一人说了算,国家各部门都是毛泽东个人意志的执行机构。斯大林死后,赫鲁晓夫反对个人迷信和个人独裁,对共产党国家影响很大,毛不得不放弃一些最高职务,但斯大林创建完善并制度化的一党执政、一派集权、一把手决断一切的政治格局仍然延续着,并未憾动领袖独裁的特权根基,直至苏共垮台,东欧开始抛弃民主集中制,实行西方的多党竞选制度。
无产阶级革命能在俄国成功,既有偶然因素,也有必然因素。俄国是落后的农业国家,工人数量仅占总人口的2%,农民占85%,且多数不是自耕农,鉴于俄国的情况,列宁原来是执“工农专政”的立场。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二月革命建立了各党派参加的联合政府,列宁不愿意看到这一点。1917年4月回国后放弃了“工农民主专政”的立场,说:“凡一味主张‘工农革命民主专政’的人,都是落后于时代之后,而且站在小资产阶级方面反对无产阶级斗争的,这些人应该放入革命前布尔塞维克垃圾桶里去。”工人阶级多生活在城市,在摧毁了旧的城市政权之后,必然建立新的城市政府——苏维埃政权,城市统治乡村也等于是工人阶级统治农民阶级。列宁领导的无产阶级革命便将布尔什维克的意志强加给苏维埃,一党掌握城市权力:
为了高度集中权力,实行一个阶级的专政,农民阶级被排除于无产阶级革命之外,当列宁的苏维埃政权面临粮食危机时,无产阶级专政的剥夺对象就变成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民,苏维埃干脆派军队下乡抢粮。中共从农业合作化开始,就肆意剥夺农民,政治上也实行“八分之一条款”(一个市民的投票权等于八个农民)的歧视制度,将农民打入社会最底层。列宁的十月革命是在“一切权力归苏维埃”的口号下实现的,这听起来是自下而上的草根性民主革命,不是独裁。就连那些与列宁为敌的其他的社会主义者,尽管怀疑列宁的动机,但也不怎么惊惶失措,总认为布尔什维克很快会成立一个由各党各派社会主义者所组成的联合政府。他们宁愿让列宁掌权来试一试,不想发动一场内战,因为内战只会有利于“反革命”。苏维埃原本不是一党独有的,它最初出现于1905年的俄国革命中,是俄国工人和士兵自发组织起来的群众性自治组织,不隶属于任何一个党派。相反布尔什维克党与左派社会革命党都以争取苏维埃多数席位的方式来实现其政治领导。早先布尔什维克党在苏维埃内开展活动的主要形式即是在多党制国家通行的党团制度,全俄工兵代表苏维埃第二次代表大会上,布尔什维克党赢得了苏维埃中的多数代表席位。在其后的冲突中,布尔什维克党退出了立宪会议并以国家主权权威——苏维埃名义解散了立宪会议,十月革命后与其他党派完全决裂。苏维埃政权变成由一个政党即俄共(布)掌权的无产阶级专政体制,不再是两党或多党共存式竞争与制衡的国家机构,党的权威与苏维埃的国家主权开始合并,党的权威还代替置换了苏维埃国家权力机构的政治功能,完全打破了分权制衡的民主体制。由此可见,俄国之所以奉行共产主义并不是人民起义的结果,共产主义是由一些用民主口号包装的、少数人自上而下欺骗和强加给俄国人民的。俄国的无产阶级专政模式也成为国际共产主义革命的道路,中共革命也是这样,先是接过苏俄“一切权力归苏维埃”的旗帜,后来又打起“一切权力归人民”的招牌,而人民则是由共产党代表的,共产党并非民众委托的代言人,只有靠剥夺大多数人的政治权利来实现共产党的权力。苏俄的一党体制是逐步建立的,靠一场革命不够,需要不断清洗不同意见者,以暴力消除对一党专制的制约因素,将整个国家主权体系高度统一于俄共(布)手中,建立了共产党政权的第一个党国体制:
列宁曾许诺,无产阶级专政“将第一次提供人民享受的、大多数人享受的民主”。布尔什维克经常声称拥有大多数人民的拥护,因而是代表多数人实行统治。可是,1917年底举行的俄国历史上首次全民普选──立宪会议选举的结果却显示,多数人民(主要是农民)选择了社会革命党。该党(不包括其左翼)在立宪会议中共赢得370 席;布尔什维克党得到的选票仅占24%,获得175席。这个选举结果令以人民名义实行专政的布尔什维克党十分尴尬,而且它掌握的苏维埃政府的合法性也成了问题。但丝毫不受任何民主规则束缚的列宁宣称,工人阶级不应当服从农民多数,在阶级斗争空前尖锐的时期,“完全没有可能用形式上民主的方式”来解决历史提出的问题。
于是,苏维埃政府以解散立宪民主党、逮捕和暗杀当选的反对党代表等手段,企图阻挠立宪会议的召开。但在人民的压力下,立宪会议仍于1918 年1 月18 日开幕。是日上午,数万群众不顾戒严令、游行支持立宪会议,队伍行进中突遭设伏士兵的机枪扫射,死伤数十人。高尔基将这次流血事件与1905年沙皇对人民的屠杀相比,愤怒地谴责下令开枪屠杀和平示威者的人民委员们,称这些“人民委员”以“要么我们掌权,要么将消灭所有一切”的心态,“扼杀整个俄国的民主”。立宪会议开会期间,厅旁长廊里的武装警卫不时用枪向他们不喜欢的发言人瞄准、比划。首次会议尚在进行,一名水兵便奉上级命令、以“警卫累了”为借口,强迫代表们离场休会。次日苏维埃政府就正式颁令解散了立宪会议。这一切完全是预谋的,一名布尔什维克在会前就声称,若立宪会议变得难以驾驭,“我们可能不得不用刺刀来解散它”。排除了立宪会议这个布尔什维克掌权的障碍后,列宁说“民主共和制、立宪会议、全民选举等等实际上是资产阶级专政”,把民主的具体形式和原则统统抛掉了。
布尔什维克自称,解散立宪会议是为了被剥削的劳动人民的利益而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在随后召开的苏维埃三大上,列宁宣称,“从今以后,指挥一切的是大老粗,剥削者必须听从他们”。他还对到政府来询问的工农代表说,“你们自己就是政权,你们愿意干什么就干什么,你们需要什么就拿什么,我们支持你们……。”在这样的政策和“剥夺剥夺者”的口号鼓励下,一部分贫民怀着仇恨和报复心理,肆无忌惮地抢夺、没收、烧毁“富有阶级”的包括生活资料在内的财产,对被视为上等阶级的人殴打、羞辱乃至杀害。在街头,有一些群众甚至把穿戴讲究、戴眼镜的布尔什维克也当作资产阶级分子加以袭击。
1918年3月,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布尔什维克派)更名为俄国共产党(布),列宁在“四月提纲”里解释说,原来党的名称中的“民主”在科学上不正确,“因为民主就是人民的统治,而武装的人民是不可能自己统治自己的”;如果民主这个词用在共产党身上,就会成为一种妨碍和欺骗,因此必须脱掉这件可爱的、肮脏的衬衫。去掉了民主的束缚,共产党便可放手实行赤裸裸的阶级专政了。
是年夏公布的第一部苏维埃宪法明文规定,剥夺那些使用雇佣劳动或靠租金为生的人、私商、前政府官员、警察以及神职人员的公民权。因界定这些人的法律概念不明确,实施中往往把小手工业者、小业主和在前政府工作的一般职员等都当作剥削阶级。列宁认为,“教授、教师、工程师将自己的知识变为剥削劳动者的工具,……以自己的知识为资产阶级效劳”,这助长了民众中原有的反智主义思潮和对知识分子的蔑视,以致一般知识分子也多被视同资产阶级,甚至被说成是“资产阶级政治娼妓”,遭到非人待遇。上述各类人占市民中相当大的一部分。[5]
建立绝对服从的集权体制,最简便最省事的统治方法就是暴力专政。新政权不实行大赦,以大屠杀来镇压一切反抗力量,把人人推入红色恐怖之中。剥夺是无产阶级专政的使命,列宁无产阶级政权的专政手段就是“剥夺剥夺者”,共产党夺取政权标志着全面剥夺的开始。当人们看到新政权提高了效率,又寄予新的希望,并开始习惯这种生活方式。当年赴西欧勤工俭学的学生到莫斯科东方大学就学,一踏上俄国土地就强烈地感受到那种绝对服从的气氛,大家认为共产革命需要一党集权来形成战斗集体,自动服从于权威,却不知已与当初的民主主义思想背道而驰了。所以说,共产党不是后来变坏才专制了,它从一开始的理论和实践就是一党专政式的,专政才是共产党成功的关键。既然是一党集权,保证党的绝对领导和领袖权威就成为生死攸关的大事,决不允许其他方面的任何干扰,党内也不允许有反对派。列宁认为:任何一个国家机关没有党中央的指示,都不得决定任何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或组织问题。斯大林甚至主张,苏维埃的任何一个行政机关,包括权力机关在内,“任何一个重要决议都非有党的指示不可。”列宁身后,斯大林不断强化党国体制,并将这种模式借领导第三国际之际,推广于各国共产党,建立了社会主义国家阵营。马克思恩格斯的第一第二国际没有多大成效,列宁的第三国际大获成功,靠得就是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关键性作用。苏联批准中共在江西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也不准在苏维埃中提出反对共产党的主张,共产党布尔什维克化,苏维埃政权是由布尔什维克独裁的党国体制。在“共和国”筹备期间的1931年6月16日,中共中央下达《给苏区各级党部及红军的训令——关于苏区与红军工作的具体指示》,强调“党应经过党团的活动,使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根本宪法,土地、劳动、经济政策等法令,红军决议案、苏维埃组织法等草案完全通过,并立即公布施行。”11月产生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首届中央执委会(即最高权力机关,共63人)、临时中央政府人民委员会(即最高行政机关,共12人)完全由清一色的中国共产党人担任。不仅如此,这些人选几乎均由中共政治局全体成员、中共各省委和苏维埃主要负责人、红军各军团主要首长组成。从人员来看,苏维埃共和国最高权力机构和最高行政机构的全体人员,全部都由上述人员组成,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党政框架。正如中央文件所规定,这样做是“为着巩固和加强无产阶级领导,苏维埃首先必须坚决拥护无产阶级政党——共产党的领导。”[6] 共产党的这套政制一直延续至今,无任何实质变化,也使它控制下的一切选举和议政失去民主内涵。由此而知,无产阶级专政逐渐远离工农阶级,成为红色贵族阶级的专政,再通过民主集中制进一步简化为少数领袖的个人集权专制,并以国家机器为专政手段,其无产阶级民主或人民民主的内涵和外衣就全部蜕变了。
中国共产党按照列宁的建党原则建立,苏共的道路也是中共的道路,虽然中共草创之初也有民主追求。一大党章称:“我党采取苏维埃的形式,把工农劳动者和士兵组织起来,宣传共产主义,承认社会革命为我党的首要政策;坚决同黄色知识分子阶层及其他类似党派断绝一切联系。”反对中共党员进入国会或任政府官职,为了便于开展工人运动,仅允许出任厂长一类的职务。一部分党员认为,采纳国会制就会把我们的党变成黄色的党,以德国社会民主党为例子加以说明:人们进入国会,就会逐渐放弃自己的原则,成为资本家阶级的一部分,变成叛徒,并把国会制看成是斗争和工作的唯一方式。为了不允许同资产阶级采取任何联合行动,为了集中我们的进攻力量,我们应当在国会外进行斗争。以暴力专政取代多党竞争,无产阶级专政演变为专政无产阶级,马克思主义的实践逻辑就是如此,不光列宁和毛泽东,任何一位共产党领袖要想共产革命获得成功,只能向集权体制转化,决不可能在民主体制下实现无产阶级专政,无论其初衷如何。专政就是阶级镇压,就是权利剥夺,无产阶级专政也好,人民民主专政也罢,都不会改变镇压剥夺的性质。事到如今,我们看得更加明显,一个公开屠杀剥夺工农大众的政权仍然号称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我们之所以仍然使用“无产阶级专政”这一名词,是因为它是马克思主义的核心,是共产党的旗帜,舍此,难以讨论问题。所以,无产阶级专政反人民主权的性质,决定了它只能走向灭亡的历史逻辑。无产阶级专政自以为无比先进,实际上更落后于皇权专制,皇权制度可以改造为立宪民主,保留皇室以维系国脉,民权通过议会和责任内阁得以实现。核心在于主权在民和三权分立的共和制度,民权可以与君权并存,国家实行地方自治。共产政权决不会自行走向民主共和,因为它是阶级专政,没有皇帝以保留国家权威,也没有多党议会民主的轮流执政需求,权力高度集中于一党,不可能在保留共产党为国家象征的前提下实行多党竞争和全民选举,一党独裁一旦终结,共产政权也随之烟消云散。
列宁斯大林建立了一套完整的个人统治方式,毛泽东之辈也名正言顺地紧随其后,三四流共产党国家亦是如此,整个共产世界也随之全面独裁化了。中共在战争年代也是这种格局,红军的军事决策过程是先交委员会讨论,由总政委下最后的决心,以权力集中来保证决策的高效率。在紧迫的战争威胁面前,形成了军政一体化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整个体制都是为这个原则服务的,没有独立于原则之外的权力。在委员会不能达成支持最高领导人愿意的决策时,领袖一定会以最高权威来发挥影响力,这种原本不透明的决策形式容易变成领袖个人的工具。我们从列宁、斯大林、毛泽东的独裁历史中,就可以看出这种情形,只有专断程度上差别。毛泽东说:“我们应当相信群众,我们应当相信党,这是两条根本的原理。如果怀疑这两条原理,那就什么事情也做不成了。”群众放在了第一位,当党与群众意见不一致时,党既然是无产阶级的先锋队,负有领导群众的权责,这时候,群众就简化为单独的个人,党是群众的化身,领袖是党的化身,个人与党必须保持一致,相信群众就转化为相信领袖了。中共在草创时节情况也是一样,陈独秀认为中共不应采用党魁制,以避免独裁的流弊,主张民主的委员制,委员中推举出一个书记来负联络之责,其他委员负责宣传、组织等工作,遇事公决,以减低书记的职权。陈独秀是个民主主义者,也是个理想主义者,他希望建立一个人道的政权,拯救积贫积弱的中国。由他创建的中共竟成为一个独裁、残忍、祸国和非人道的政党,是始料未及的。陈独秀并不是个轻易受人摆布的人,他不同意马林提出的中共建党伊始即成为共产国际一个支部的意见,所以中共一大以前的组织活动很多是自费进行,直到共产革命需要大批的职业革命家,不得已接受了共产国际的经费资助。毕竟陈独秀是共产党员,原则上应归共产国际领导。陈很不满意马林的专断作风,坚持中共的独立地位,后来的维经斯基便不能在陈面前直接以共产国际的姿态干预中共事务。但共产党要保持坚强的战斗力,领导核心是战斗堡垒,离开集权的路子还是不行,时间一长,陈也有了“大家长”的称呼,是名符其实的党魁了。至于后来的王明、博古、毛泽东之辈,更是一个比一个独裁专断。陈与王明、李立三等人不同,他本人有很高的社会地位,是五四新文化运动的旗手,是中国最著名的学者之一,有革命理想,有救国热情,性格独立。那时的中共有不少追求民主的人,普遍接受无产阶级专政是一种人民民主形式,认同马克思关于阶级斗争必然导致无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专政是人类社会发展之必然等论断,决心走俄国式无产阶级革命的道路。当他们一踏上无产阶级专政之路,民主精神就一点一点消蚀了。
毛泽东曾为他的新民主主义“新中国”确立了原则:“国体——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政体——民主集中制”,反对全民国家的提法。为了强调民主集中制,毛泽东说:“在人民内部,民主是对集中而言,自由是对纪律而言。这些都是一个统一体的两个矛盾着的侧面,它们们是矛盾的,又是统一的,我们不应当片面地强调某一个侧面而否定另一个侧面。在人民内部,不可以没有自由,也不可以没有纪律;不可以没有民主,也不可以没有集中。这种民主和集中的统一,自由和纪律的统一,就是我们的民主集中制。在这个制度下,人民享受着广泛的民主和自由;同时又必须用社会主义的纪律约束自己。”又说:“我们主张有领导的自由,主张集中指导下的民主”。[7] 那么党的纪律是些什么呢?毛泽东早年就指示:“必须重申党的纪律:(一)个人服从组织;(二)少数服从多数;(三)下级服从上级;(四)全党服从中央。谁破坏了这些纪律,谁就破坏了党的统一。”[8] “必须提高纪律性,坚决执行命令,执行政策,执行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军民一致,军政一致,官兵一致,全军一致,不允许任何破坏纪律的现象存在。”[9] 如此一来,就可以看出,毛氏民主内涵实际上是主公与臣民的关系,译成普通话为:你是民,我是主。你的民主也好,自由也罢,都不能跳出我画定的“广泛的民主和自由”的圈子。这个“圈子”就是民主集中制,最后落在“集中”二字上。刘少奇说:“无产阶级的民主制,决不能离开高度集中的指导,它同分散主义或者无政府主义是互不相容的。”“无产阶级的民主集中制,是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的根本制度。没有这种民主集中制,就不能建设社会主义。”[10] 先民主后集中,核心在于集中;讲自由守纪律,关键在于纪律,不言而喻,权力最终集中在中共手里。实行民主集中制,需要在党内培养“亦主亦奴”的政治人格,也需要“太监性格”的奴仆群体,才能保证党及领袖的绝对权力。所以社会主义的民主就是民主集中制,与现代民主格格不入,实际上是反民主的,但为专政体制披上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漂亮外衣,情况就不同了,因为社会主义在那时还是相当热销的。
二、极权制度
毛泽东从《新民主主义论》开始就把民主集中制作为一种政体类型。1948年9月的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毛泽东说:“关于建立民主集中制的各级人民代表会议制度的问题,我们政权的制度是采取议会制呢,还是采取民主集中制?……我们采用民主集中制,而不采用资产阶级议会制。”在这里,他把民主集中制和人民代表会议制度混合在一起,由于人民代表是党组织操控的“普选”产生的,人民代表会议制度就变成中共方针政策的“橡皮图章”。在基层,甚至连形式上的选举也没有,没有选民登记,禁止公开竞选活动,是由各地党组织指定人民代表,这样就建立起了议行合一的党国体制。这种党领导下的伪民意机构对政府没有独立监督权,怎变幻名称也是这样。从表面上看,中共政权是代议政制,有县乡人大代表的普选,人大决议也采取投票方式,似乎也体制了“人民主权”的现代原则。但“人民主权”上面还有党权,人大位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只是名义上的权力机关,并无任何实权。立法、司法和行政是党的分工协作机构,不是为了分权制衡,各部门人员统一受党的组织干部系统控制。在党权大于一切的前提下,不可能形成宪政体制,宪法上面压着党纪,宪法里的“人民民主”就是民主集中制。斯大林在中共建政之初,多次督促中共建立“全民选举”制度,中共从政治协商形式转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共同纲领升级为宪法,就是缘于民主集中制的好处就在于可以保证一党永久执政,无论叫什么名称或实行怎样形式的“普选”,也不影响共产党专政的实质。在毛泽东“新中国”建立之前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就已经实行过苏联标准的“民主集中制”,这个短命政权在国军的围剿下,仅存在了几年,但议行合一的苏维埃体制、寡头集权、诡异选举、以党代政等等,为其后建立全国政权积累了丰富经验。
民主集中制原本是党的组织纪律原则,党的纪律是四大服从:“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在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高度的集中”。共产党上升为执政党,党的这些原则也顺势变为中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准则和国家体制——社会主义民主。特别强调加强组织性纪律性,保证全党全国行动的一致性,保证党的决策迅速有效的贯彻执行。将“集中”定义为民主的指导原则,便与真正的民主理念毫无关联,因为民主是不能被集中的,民主是每个人行使权利,不能任由别人代表。民主也无需指导,民主程序本身就是启蒙过程,体现在投票程序上,以多数为结果,不是一锤定音式的最终决策。由于有了高度集中原则,少数人就可以据此让多数人服从,否则就是破坏民主集中制。我们从中共建政之始入朝参战的决策过程中就可以看出民主集中制的实质,与外国交战对任何一个政府都是生死攸关的国政大事,都会拿到最高政府会议或国家议会来讨论表决。而中共只是在政治局讨论一下,当时只有毛泽东一人热心战事,党内高层皆关注国内建设,恢复民生,无人主张出兵。如果按照民主投票程序,毛的个人意见必遭否决,但政治局讨论是为了统一思想,做出兵前的分工准备,并非民主决策的法定程序,政治局无非是毛泽东个人意愿的执行机构。当时还是联合政府时代,政治协商会议的规格也很高,相当于国家议会,各民主党派也较受重视,却全被排除在决策圈之外,由毛一个人说了算。毛泽东提出“大权独揽、小权分散、党委决定、各方去办”,这种集权一定是独揽权力于党的最高领袖,各级党委集权于书记手中,形成“书记专政”或“一把手专政”。正因为毛泽东有集中之权,便天然拥有国事决定权,也就无需别人再决策一番了。后来毛泽东一个人就可以发动十年之久的文化大革命,就是“集中”之权压倒了整个中央领导层。这种民主集中制比帝王时代还不如,天下虽说是皇帝的,但皇帝每逢国事,还要召集文武百官上朝议事,权衡利弊得失,并不是皇帝一个人事先就能决定一切的。只有秦始皇才是“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11] 臣民皆为奴仆,毛泽东自比历史上最大的暴 君秦始皇,需要的就是这种极端独裁体制。
共产党的领袖所以能迅速建立个人独裁体系,也须借助于造神运动。斯大林被吹捧为“太阳”、“造物主”、“世界的希望”;毛泽东则是中国人民的“大救星”、“永远不落的红太阳”、“全世界被压迫民族的伟大领袖”;连小小的朝鲜也必须将金家父子神圣化和帝王化,金日成是人类的“太阳”。毛泽东讲话是全党全军全国人民的最高指示,1967年五一节毛泽东在天安门城楼上接见了陈永贵,说了声:“永贵好!”这应该是例常的问候语,谁知支持陈永贵的造反派将其作为“最高指示”,登在报纸上,敲锣打鼓上街庆祝。反对陈永贵的一派虽心有不甘,却无通天本领,去问问此话是否有政治含义。君无戏言,过去皇帝的话是“谕旨”,就是最高指示,且唯有帝王才能发出最高指示。正是:“出一言而盈廷称圣,发一令而四海讴歌。”所以杨尚昆在日记中称毛为“主座”,田家英、李锐等人也私下称毛为“主公”,如同现在党内称上级领导为“老板”一样。在一个农民国家里,传统农民意识与现代市民意识的区别就在于权利意识上,农民渴望建立平均社会,最高的愿望无非是耕者有其田及轻徭薄赋,总是将变革的前途寄希望于崇拜的君主。正如马克思所说:“他们不能代表自己,一定要别人来代表他们。他们的代表一定要同时是他们的主宰,是高高站在他们上面的权威,是不受限制的政府权力,这种权力保护他们不受其他阶级侵犯,并从上面赐给他们雨水和阳光。”歌唱毛泽东的《东方红》和《大海航行靠舵手》就是农民意识的艺术表现,不能想像在一个市民(公民)社会里,人们会不通过民主程序就把自己的权利无条件奉送给神明般的执政者。所以说,斯大林和毛泽东的个人独裁是马克思列宁主义专政式民主的必然结果,任何诱人的理论设计都不会改变这一走势。马克思主义者普遍认为,国家本质上是阶级斗争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是统治阶级的组织,是统治阶级手中的机器。恩格斯说:“国家无非是一个阶级镇压另一个阶级的机器”。列宁指出:“国家是维护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的统治的机器。”斯大林也说:“国家是统治阶级用来镇压其阶级敌人的反抗的机器。”毛泽东更明确了国家机器的专政职能:“我们的国家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这个专政是干什么的呢?专政的第一个作用,就是压迫国家内部的反动阶级、反动派和反抗社会主义革命的剥削者,压迫那些对于社会主义建设的破坏者,就是为了解决国内敌我之间的矛盾。”共产党认为,世界上只有阶级的民主,没有超阶级的民主,民主是一定阶级调节内部矛盾的手段,是镇压敌对阶级的手段,资产阶级民主与无产阶级民主都是如此。统治阶级争得民主,就意味着被统治阶级失去了民主,共产党国家实行无产阶级专政,就要无情镇压一切敌对阶级的反抗,剥夺其全部政治权利财产权利。国家的首要作用是镇压职能,称之为国家机器,国家机器论者都不承认“人口、领土、主权”之国家三要素的通用定义,认为这抹煞了国家的阶级性和专政性质,否认有超阶级的国家存在。列宁认为苏联之前的一切国家都不是人民的,无论封建国家或资本主义国家,世界上从来没有属于全民的国家。无产阶级专政国家同样是对一切敌对阶级镇压的机器,阶级和国家的消亡需要长期的过程,政治思想领域的阶级斗争更为漫长,只有进入无阶级的共产主义社会阶级斗争才会消失。在这个漫长的过程中,作为无产阶级革命先锋队的共产党,理所当然地处于共产主义运动和社会主义国家的领导地位。以马克思列宁主义原则建立的“人民国家”,不同于人类历史上任何一种国家类型,第一是无产阶级镇压剥削阶级的机器,第二是以阶级划分的人民政权,不是全民的政府,剥削阶级在人民国家里不享受人民的待遇,处于受剥夺改造的地位。到了毛泽东时代,又进一步明确为“枪杆子里面出政权”、“政权是镇压之权”,把一切剥削阶级或潜在的敌对势力都划入资产阶级阵营,实行对资产阶级的全面专政。专政没有也不需要任何法律限制,直接依赖枪杆子进行,依据“党指挥枪”的原则,党可以直接指挥正规军、公检法和民兵组织,利用无处不在的暴力镇压强化一党专政。毛泽东思想丰富了无产阶级专政的理论武库,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巨大贡献,因为毛泽东思想赤裸裸的暴力词语很容易化为大众化语言,朗朗上口,无需象马克思那样作艰深的理论研究。所以,在斯大林和毛泽东口中,“民主国家”专指社会主义政权,把“专制国家”的帽子统统戴给了西方社会。并且独断了“民主”的解释权,否认超阶级的民主,剥夺了敌对阶级的民主,只剩下无产阶级的民主,由领导无产阶级的共产党来实行。共产党的民主流程是民主集中制,而不是无产阶级全体成员的普选,所以无产阶级专政的实质是共产党专政,是党的领袖个人专政。以工人阶级为核心的无产阶级虽然赢得了名义上的统治地位,却不能通过选票来表达阶级利益,获得实质上的国家主人地位,工人不过是充当共产党的专政打手来消灭一切不同意见。代表工人利益的工会掌握在党的手中,工人失去自由组织工会和罢工权利,无产阶级专政成为“无产阶级先进分子”的少数人专政。党内高层很少有工人出身的党员,不过是借用工人阶级的名义,广大工人处于可悲的被奴役状态。虽然是赤祼祼的专政,但共产党从来是讲民主的,国家实行民主集中制的人民民主专政。
当年在中华民国,中共在宣传民主方面手段极为高超,其频率和声调远超出以民权共和为旗帜的国民政府,除了阶级基础的工农大众,对于一切有统战价值的社会势力也都纳入共同争取新民主主义的统一战线,所以才迷惑了不少社会名流,成为中共夺取政权的马前卒。中共从来不是个民主的政党,却是靠了高唱民主而起家,推翻了比它民主一千倍的国民党政府。民主是世界潮流,共产党非常清楚民主的号召力,建党之初便以标榜其民主为形象宣传,所以中共不但不怕谈民主,反而以民主来标榜自己,高举民主普选和民族自决的大旗,许多社会名流和高级知识分子被统战于旗下,甚至美国军政界的马歇尔、史迪威之辈也被共产党的宣传蒙蔽,在中共危急时刻帮了大忙。美国新闻界就更不必说了,斯诺及费正清之流简直就是中共的传声筒,为中共在国际舞台上争得一个耀眼位置。中共抗战一结束立即抢占东北,就以张学良兄弟张学思的名义组建东北民主联军,利用马歇尔的调停积蓄力量,发动大规模内战,阻止国军接收东北。一直到五十年代初“麦卡锡主义”盛行,美国亲共势力才开始衰落。中共在内战之际又为军队改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去“解放”那些原本就共和体制下生活的自由国民,并以其建政之日划分为“解放前”和“解放后”,作为中国现代史中的断代标准。也可以说,国民党远比共产党民主程度高,却以一个不民主的形象败在空喊民主的共产党手里。国民党的失败恰恰是因为比共产党民主,民主不免偏于感情,自由不免偏于行动。在地方自治体制下,自然是负担愈轻愈好,赈济愈多愈好,乡不愿对县负担,县不愿对省负担,省不愿对国负担,国民不愿意对国家负担。自由能减低政治效能,歪曲的民主易作为暴乱的借口,只能破坏社会秩序。中共的独裁可以杜绝纷争,最大限度利用政治军事资源,改变秩序,短期内显现巨大效果。毛泽东大骂蒋介石独裁,闭塞言路,关押政治犯,但毛的江西和延安政权更加无视言论自由,不但在肃反整风运动中关押成千上万的政治犯,还处决数以万计的共产党员。蒋的政治犯是颠覆共和搞武装叛乱的匪徒,毛的政治犯是党内派系斗争的牺牲者,两者有本质区别。
民主集中制是中共对共和的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这是这种形式。若照此类比,水泊梁山的忠义堂也应该是“共和政府”,梁山政府由各阶级的代表(头领)组成,“国旗”写上替天行道四个大字,既体现受命于天的神圣性,也显示代表人民的正义性。梁山政府对反革命的土豪劣绅实行人民民主专政,议事规则为标准的民主集中制。天罡星三十六,地煞星七十二,一百零八位头领组成“中央委员会”,聚会于忠义堂议事。宋江、卢俊义、吴用、公孙胜、柴进等坐前几把交椅的豪杰,相当于政治局委员,掌握和决定重大军政机密事项,一般重大事项先由他们商定决策方向,再提交委员会讨论,但最终决定权在最高领袖宋江手中。正是:众豪杰高谈阔论,宋大哥一锤定音。那些排不上星座位次的堂外好汉们,理解的要执行,不理解的也要执行,与中共一般干部的待遇相同。但从实际运作上看,梁山的“贵族共和”比“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或“中华人民共和国”还要民主些,并非全由坐头把交椅的头领一个人说了算。晁天王曾头市中箭,留下遗言道:“若哪个捉得射死我的,便教他做梁山泊主!”传位虽嫌草莽,却也公平,没有随意指定接班人。宋江是众望所归的领袖,由众好汉推举而出,程序透明公正,也须几度谦让推辞。众人反对招安,宋大哥还要反复作解释,以求谅解,徐图而进。当李逵、武松等头领强烈反对宋的招安决策时,也没有给他们扣上“反党集团”或“反革命武装政变”的帽子,置之于死地。如此说来,中共不如梁山者甚多,一样啸聚山林,一样的草莽性质,其领袖却非众望所归者,夺取权力用尽阴毒手段。林冲火并王伦,是因王容不得强过他的豪杰,朱毛红军火并王佐、袁文才,人家已经归顺了,地盘也献出了,已是党的人了,还要伤其性命,斩草除根,全不念当初落魄时,王袁二人仗义收留的好处。在中共内部只讲眼前利益,从不以义气为重,民主人士为中共摇唇鼓舌,痛骂蒋介石,反对国民政府,中共建政没几年便翻脸不认人,全部赶下台,一网打尽。中国历史上类似毛泽东这样狠恶奸诈的农民领袖实不多见,如毛氏王朝那样绝对专制的政权更是罕有。中共虽然有少数服从多数的投票程序,似乎比水浒梁山的“封建家长制”要民主些,但敢于有不同意见的人都被整肃了,这种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便反转过来,变为多数服从一人,是变种的“社会主义封建 君主制”。中共历来是党的领袖和政治局常委决定一切,无需中央委员会决议,中央委员只是象征性的每年参加一次例行全会。国旗上突出的是共产党的地位,中共就是天,受命于自己,较之皇权至上主义还要专断。从革命的目的来看,梁山与中共都是打着造反的旗帜,“大碗吃酒肉,大秤分金银”,骨子里是希望博个“封妻荫子”或挣个“真命天子”。毛泽东鄙视宋江的替天行道,受朝廷招安,他则是“陈王奋起挥黄钺”,自己做皇帝。中共领袖的话就是圣旨,毛泽东不必说了,六四大屠杀,邓小平一句话,坦克即刻朝人群轧过去。赵紫阳已贵为党的总书记,被垂帘听政的邓小平撤了职,赵是政治局常委,邓小平一介退休的普通党员,竟高居全党和政治局之上。八九民运时期,赵紫阳对来访的戈尔巴乔夫说:“我们党仍然需要邓小平同志,需要他的智慧和经验,这对我们党是至关重要的。……在最重要的问题上,仍然需要邓小平同志掌舵。”[12] 邓小平讥笑美国三权分立的权力制衡,议来议去太过麻烦,不象我们打越南,政治局通过一下就出兵了。宋江受命于众好汉,他座位后没有帘子,有事大家一起商量,是为贵族共和。共产王朝是假共和之名,实行君主专制,据传胡锦涛看了《走向共和》的电视剧,很不高兴,下令停止播出。因为这部电视剧展示了中国人为共和奋斗的艰难历程,触动了中共的假共和神经。
共产党宣传民主是因为有民主集中制,所以在毛泽东的著作里,民主二字是高频率词汇,他有大谈民主的习惯,他的农民革命亦是争取民主为号召。毛深知民主的核心在于个人自由,消灭了个人自由,民主就被集中取代了。所以毛极力反对自由,说:“自由主义是机会主义的一种表现,是和马克思主义根本冲突的。它是消极的东西,客观上起着援助敌人的作用,因此敌人是欢迎我们内部保存自由主义的。自由主义的性质如此,革命队伍中不应该保留它的地位。”倡导改革开放的邓小平也将党内外的自由倾向定义为“资产阶级自由化”。毛有篇著名文章叫《反对自由主义》,从来没写过反对民主主义的文章。虽然毛泽东谈的自由并非普世意义上的权利自由,但无论何种自由都会干扰绝对独裁。因此毛也极力反对极端民主化,凡是党内外以个人自由来要求民主权利的,都认定是破坏集中制原则,扣上极端民主化的帽子。毛泽东有时也对外高谈自由,那是说给国民政府和美国人听的,是用来迷惑知识分子的,是为了减少争夺国家统治权力道路上的阻力,是中共自己的自由,一旦掌握政权,便绝对禁止民众的个人自由和思想自由了。普世意义上的自由是指个人权利,是以个人主义为中心的个人自由,有了个人自由,才有参与社会(集体)活动的价值。民主主义的价值基础是个人本位,个人自由也就是个人主义扩大化的民主主义,离开个人利益追求的民主主义是不存在的。共产党反对以个人为中心,党内严禁自由言论,取消自由行动,让人放弃个人权益,服从于集体主义,以高度组织化的方式控制每一个成员,使每个成员工具化,否则就是搞资产阶级自由化了,共产党的全部历史都充分证明这一点。自由是专制的大敌,邓小平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就是不允许突破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而中共正是凭借这种“资产阶级自由化”起家的,所以中共最怕民众的自由化倾向。所有游离于党领导下的自由都会影响权力集中,是绝对不允许的,意识形态方面的自由更要严厉镇压,勿使其成为大气候。毛泽东谈民主,是把民主划为两部分,有资产阶级的民主,也有无产阶级的民主,在“民主”一词前加上“无产阶级”的定语,以示区别,再用集中制为“无产阶级民主”定义,民主就变成了共产党的锐利武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民主基础上的集中”,诚如康生所说:“民主集中制,集中是主要的,民主不过是一个形容词而已”。2009年是西藏“平叛”50周年,中共高调宣传的“西藏民主改革”,也是因为“民主改革”的实质是民主集中制化,在西藏实行的一切暴政都是为了“民主”的改革。共产党在不同阶段有不同的宣传策略,对中华民国政府是用“新民主主义”来置换三民主义,邓小平的经济改革是用“人民民主专政”来替代无产阶级专政的通称,胡锦涛是以“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来抵御民主化浪潮,但中共政权镇压人民的性质从未改变过,欺骗宣传从未停止过。
马克思主义驳斥资产阶级自由民权是虚伪的,恩格斯说,政治自由是伪自由,是一种最坏的奴役,表面上是自由,实际上是奴役。真正的自由,是人类必须先从私有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然后才能充分达到自我完美的境界。可是资本主义国家在改善劳工待遇和人权情况下,社会矛盾日益缓和,民众获得了更多的政治自由和参政权利,每个成年人手中都有选举国家领导者的一票,资本主义社会未象马克思预言的那样迅速崩溃。工人阶级不但不会起来推翻资本主义制度,反而成为资本制度的受益者而一体化了,资本家与工人是利益共同体,只有中中国的血汗工厂中,资本家才会残酷压榨工人,因为工人没有政治行动的自由。一些马克思主义者不得不作些理论修正,把马克思的革命激情说得委婉些,使社会主义接近自由主义,结果就产生了社会民主主义。在东欧和那些贫穷的农业社会里恰恰相反,这些修正蓄意强调暴力革命这部分,于是产生了俄国和中国式的社会主义。到了现在,残余的马克思主义就仅剩下一小部分专政理论可供利用,其余的政治经济及哲学理论全部破产了。保护私有产权进化为政治自由,摆脱私有制束缚的都走向了共产奴役。
三、三条绳索
民主集中制既然是共产政权的政体,就必须有一套适应性的组织机构。毛泽东当初占据井冈山,不过是一帮武装的政治流寇,虽有马列主义信仰,在管理体制上还是草莽性的。周恩来到达江西后,擅长组织的周便把这个国中之“国”建造成一个苏联式的集权社会,把每个人都编入具体的单位。每个村子都有几十个名称各异的委员会,如“扩大红军委员会”、“上地委员会”、“没收委员会”、“户口委员会”、“赤色戒严委员会”,等等。人无分老幼,统统纳入各种组织,六岁参加儿童团,十五岁参加少先队,青壮年参加赤卫军。从民众组织到政府架构都实行委员会制,置之于党的领导之下,以展示苏维埃特色的民主集中制,这就是全社会的“单位化”。如此一来,共产党的政策便能贯彻到每一个人,要粮要钱要兵要命都依靠单位化的运作体制。毛泽东看到这一切,赞许说这是一张无所不包的“网”,夺取了全国政权,毛把这一套民主集中制度完善到滴水不漏,对社会的严密控制远超过瑞金,超过斯大林的苏联。他用周恩来作总理,直到周咽下最后一口气。毛虽然在文革中打乱了政府机构,但单位体制仍在,毛达到了目的,很快就能使社会恢复秩序。民众被编入各自的单位,每个人都归属于单位管理,其身份是“单位人”,不是“社会人”,不具有社会成员的身份,不能自由活动于社会之中。单位是国家的部件,党政机关、事业机构、文化团体、工矿企业、街道乡村都划分为大大小小的单位。单位功能部分甚至取代了家庭和社会,这源于单位对生存资源及个人前途的垄断,单位成员个人职业和政治前途及物质利益离不开单位,因而对个人具有最强的作用力和约束力,单位领导的裁决比家长或法律裁决更具有约束意义。单位还是一种道德评价体系,具体表现为单位对其成员的共同信仰、特别是以共产主义为导向的价值观和道德观的培养和维护。单位对于违反纪律者有处罚的特权,从扣发工资、削减分房加薪机会到设立公堂批判斗争、限制人身自由、监督劳动、或者送交公安机关劳动教养等等。任何人与其他单位成员的接触都不能绕过所隶属的单位,即使是走亲访友,单位负责人也有干预的权力。由于民主集中制是国家政治原则,各个单位无一例外,于是在西藏寺庙里,也就有了“寺院民主管理委员会”,作为单位化管理的形式。
户口、单位、档案是绑在每个人身上的三条绳索。人一出生就要纳入城乡二元化的户口管理体制,分别划入“红五类”与“黑五类”,从摇篮到坟墓都在党的监管之下。从中学生开始建立不让个人知晓的秘密档案,归入单位监管体系,伴随终生,民众无权决定户籍,无权选择单位,无权过问档案内容。户口、档案跟随人的一生,不管走到哪里,单位或有关部门都可以通过审查户口和档案,对每个人作出政治上的判断。户口和单位是用来管制每一个人的,又与基本的生存资源紧密相连,形成个人对单位的依存关系。古代的灾民饿死在路上,“路有冻死骨”,毛时代的饥民都饿死在自己家里,农民的户口与粮食关系在人民公社,跑到西藏阿里也没用,户粮关系限死了。每个人都是限量供应,无剩余粮食,也不准私自容留外来人员。这是中国历史上绝无仅有的,胡绩伟回忆说,邓拓被迫辞职时对他说了句心里话:“我们党员,连当和尚的自由也没有,我真想在哪个深山名寺,落发为僧,读一点自己想读的书,写一点自己想写的文章。”中共统治比古代王朝严酷许多,秦有户籍登记,编民入户,是为了税赋和兵役方便,是农业社会不可或缺的治国之策。奴仆以外的人都是自由民,游牧区域不用户籍管理办法,只设立军事性质的监管机构。灾民逃荒,跑到穷乡僻壤即可落地生根,无需官方开具迁移户籍证明。一般是流出地限制,人口少了税收也少,流入地不限制,流民增加有利于垦殖。清朝取消“丁税”,实行“摊丁入亩”,人口迁移愈加随便了。中共党国的城乡二元户口制度与税收无关,不管农业牧业渔业还是城镇人口,全部置于户口监管中,户口权力在政府手中,人人失去自由身。这是最严格的集体主义制度,意在限制自由,牢固控治民众。个人不能自由迁徙、自主择业和出国旅行,思想高度统一,不可错说一句话,善意的批评也会招来杀身之祸,殃及九族和株连朋友部属,比封建王朝的谋逆大罪还要严酷。结婚也不能自主,党员要经组织上审查批准,特殊身份者的婚姻必须由党组织包办,分配给配偶。共产国际派往江西苏区的军事顾问李德没有家眷,为解决在华期间的性需求,党分配给他一个临时老婆。非党群众结婚要双方单位开具介绍信,否则领不到结婚证。王实味爱上了女党员李芬,党支部书记不同意,还召开支部联席会议严厉批评王实味的恋爱有目无党组织的“卑鄙动机”,是“无耻勾当”。共产党打了天下,进城干部纷纷换妻,专找年轻漂亮的女学生女军人下手,组织上一谈话,不同意也得同意。新疆生产建设兵更是以招女兵的名义,将成千上万的内地女青年分配给兵团各级领导,按党龄军龄职务从上至下配给,根本不管女兵的意见如何,碰到大麻子脸也只好服从党的需要。
广播影视出版都在党的手中,没有民间传播媒体,民众于国政无意见表达之管道,收听外台是反革命罪行,政府随意拆看私人信件,审查个人日记。清代有文字狱,但一般是个案,中共则大规模的政治运动,成百上千万人因言获罪。也鼓励父母子女互相监督,检举揭发,毁灭人性和伦理道德。孔子曰:“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13] 所以汉律规定“亲亲得相首匿”,父子夫妻之间可以相互隐匿罪孽,不追究刑事责任,忠孝不能两全时,亲情重于国法。如果任由亲亲之间相互揭发,忠孝乱套,社会道德也随之完蛋了。中共是党天下,党的利益高于一切,不承认亲情重于党纪国法,反而认为抛弃亲情是考验党员群众忠诚的尺度,提倡对亲属的反戈一击。1927年蒋经国在苏联登报脱离父子关系;1966年刘少奇的女儿刘涛写大字报公开揭露老爹的“反党罪行”,脱离父女关系;浦安修与彭德怀离婚;浦熙修与罗隆基分居等等。亲情丧失了,友情更不存在,党员群众之间互相监督告密,一人落难,众人皆落井下石,以示对党的忠诚,形成人人相互监视的群众特务系统。群众特务系统是群众专政的一种表现形式,人人皆可为特务,北京胡同里居委会的小脚老太太们,革命警惕性最高,紧盯人时耳不聋眼不花,专门搬个板凳坐在胡同口,监视过往行人。一直到现在的在奥运会或两会期间,也是如此。当年北大校长马寅初因提议计划生育而被打倒撤职,赶出北大燕园,迁居东总布胡同32号,就是由胡同里的居委会监督其日常言行。六四学生领袖受通缉,很多人被捕,靠得就是群众特务系统的高效率,尽管那时不发赏金,说明中共几十年营造的群众专政还有很强的惯性。在今天仍不乏告密者,2008年,上海华东政法大学57岁的杨师群 教授,被他的女学生向警方及教育行政当局密告,说他在课堂上宣传法轮功,是反革命,被警方立案调查。而实际上根本无此事,杨 教授不过在讲古代汉语时,说了些批评中国传统文化的话,根本未涉及法轮功问题。女学生则认为谁也不准批评中国文化和政府,让她气得死去活来,因此不惜以裁赃陷害来打击现行反革命分子,希望把杨 教授抓起来。告密者发表公开信说:“杨师群 教授,请把你那些观点收起来,从小处讲,请不要再毒害我们的将来了,从大处讲,请不要毒害我的祖国,杨师群 教授,我可以自豪的告诉你,我比你更爱我们的祖国。”[14] 这就是被洗脑的共产奴仆——不可救药,党正是需要这样的告密者或愤青来监视民众。告密学生又被称为学生特务,其官方名称是“教学信息员”,信息员之间互相保密,单线联系,监督教授和学生的言行,至于党员学生特务,更是时刻肩负着秘密监督之责。在大学里,共产党决不允许“敌人”同它们争夺下一代,2005年教育部在大学里推广这项监督 老师的告密制度,并广泛招聘信息员学生,比如曾获陕西省综合治理办公室、省教育厅、省公安厅联合授予“陕西省平安校园”称号的西安理工大学,就有2627名安全信息员,还在教职员工中发展了65名特别信息员。该校的本科生、研究生与专科生共计23404名,教职员工2326人,不到10个学生中就有一名安全信息员,35位教职员工当中就有一位告密者。这比明朝的厂卫特务系统更为严密,厂卫是专职特务,毕竟人限,群众特务系统是兼职的,无处不在。更有甚者,昆明市公安局与教育局联合发文,公开要求各中小学每班设立两到三名“治安小信息员”,替警察当卧底,秘密收集校园违法犯罪、学校周边交通信息和校园不良青年活动的情报,供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全面掌握校园动态,涉及到的“问题学生”将被送入“工读学校”矫治。告密也是共产政权生存的基础,前苏联有个著名的告密英雄帕夫利克(Pavlik),才12岁,便向政治保安局告发父亲是“人民的敌人”,其罪行只是私开证明信,让无辜流放到当地的富农回到家乡,为此父亲死在劳改营。柏林墙倒塌后,人们在东德公安部的秘密文件里,找到了8.5万名秘密警察和几十万埋伏在社会各个角落“线民”的告密材料。据说这些资料摆起来长100公里,重30吨。后来这些告密者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和唾弃。中共历来的告密材料,恐怕要数以百万吨计,告密者也恐怕要以千万计了,告密材料绕地球几圈该不是天方夜谈。光文革大革命的黑材料就足以比整个东欧共产国家的总数还要多,数十万网络警察每日监视材料若整理成文字的话,也会数以吨计。龙应台评论东德的告密文化时说,这是一个繁复的底片世界,黑白分明:凡是怀疑社会主义的都是黑的,凡是和共产党合作的都是白的。但一旦这些底片被冲洗出来,拿到阳光下一看,黑白完全颠倒过来了,真假的判断都翻转了。拥护共产党的成了历史罪人,而反对者成了社会发展进步的推动者。黑白颠倒的价值观也使群众特务系统得以长期生存,没有价值观的颠倒,中共公安部部长孟建柱所称的“街面防控网、社区防控网、单位内部防控网、视频监控网、区域警务协作网和虚拟社会防控网”的六张大网就不可能覆盖全社会。据内蒙古开鲁县县长助理、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兴臣说,他“有一个巨大的线人网络”,线人多达12093名,也就是全县40万人口中,无论老幼,30人中就有一名线人,每个人时时处在特务的监视之下。一个穷困的边远县尚且这样,大城市中的特务就更不知有多么庞大了。档案的重要性就在于它是伴随人的一生,个人无权查看自己的档案,也不知道档案里装进了些什么材料。让人恐惧之处就在于档案的管理权是各级组织、人事和劳动部门,通过档案管理就可以将每个人划线,对人个的家庭出身、人生经历和社会关系了如指掌,谁是依靠对象,谁是整制对象一目了然。也可能用“装档案”的威胁来形成震摄力,营造恐怖气氛,迫使人屈服。由于档案资料是只能进不能出的,如果档案里装入了不利于当事人的黑材料,恶运也会伴随其一生。
“三条绳索”的功用是管制,是让人服从,共产党的威力还在于思想控制。彻底摧毁民族传统,古代思想哲学和文学艺术都归入封建主义之列。破四旧,立四新,罢黜百家,独尊马列,全部代之以毛泽东思想。毛泽东“焚书坑儒”超过秦始皇,也超过斯大林。苏联在斯大林血腥统治下,也要比中国强些,苏联人不会打倒托尔斯泰和普希金,光留下高尔基,不会消灭代表人类文明结晶的古典音乐和芭蕾舞,谈恋爱也自由。中国古代都有禁书,一般要列出种类书名,不是胡禁一气,所以中华文化才得以传承。秦丞相李斯认为,“不师今而学古”,是“以非当世”,是“惑乱黔首(百姓)”,因此上奏说:“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15] 秦始皇禁书为历代之最,而毛泽东的禁书比秦始皇焚书还要厉害,他无需开列禁书名单,凡是非马列毛思想的书籍一概销毁,不准出版。敢私藏阅读禁书者,抓进学习班批斗劳改,禁书作者以反革命论处。中国人把老祖宗全部扫入垃圾堆,四大名著也要批判,刘关张和贾府都是地主阶级的代表,宝黛是剥削阶级感情,宋江是投降派,唐僧敌友不分,李逵和孙悟空虽然革命,却受了招安,成为统治阶级的打手。中国人不再需要小说散文,统统丢进了火堆。艺术中表现爱情是腐蚀青年,梁祝是封建糟粕,年轻恋人躲在没人的地方才敢哼几句《莫斯科郊外的晚上》,八个样板戏里的男女主角均授受不亲,好象都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女知青招工参军等都要检查处女膜是否完好,被迫失身的归入另册,遭受羞辱。人人在毛主席的画像前捧着红宝书,“早请示,晚汇报”,跳忠字舞,唱语录歌,诵毛主席诗词。没有夜生活,扑克牌也没有,开批判会是人们的工作和娱乐项目。闲暇时猛生孩子,出生率提高到3-4%之间,人多了便不怕打核大战。苏联姑娘能穿布拉吉(连衣裙),凸显酥胸美腿,打倒了苏修,中国姑娘三伏天也着长裤,宽裆肥袄,波霸掩藏,扫荡了唇膏香水,不准烫发,全梳傻乎乎的“锅刷子”,还不如五四时期的青年人。毛主席他老人家年迈,舞跳不动了,交谊舞也变成剥削阶级生活方式,年轻人也根本不会跳。沙发、席梦思都是资产阶级的东西,只有坐硬板凳睡硬板床才磨练革命意志。从此,“不识庐山真面目”的中国人,迷幻于共产主义的梦幻中,尽情享受着所谓的“美好生活”,还要念念不忘“解放世界还有三分之二的受苦人”。中国人遂成为最愚昧自大的蠢类。禁欲的目的是思想控制,有学者说,毛泽东的社会主义由三个部分组成:禁欲主义、平均主义和国家主义。禁欲主义用所谓的“阶级性”来规范限制每个人的物质需要和文化审美观;任何具有个人主体意识的需要、物质选择及顺序、情趣和审美,都被贴上“资产阶级”的标签,遭到批评斗争或定罪。平均主义按官方规定的“合理需要”,将所有人的生存需求压缩到最低程度。国家主义则用国家权力来全面彻底地管制全社会的每一个领域,一切服从“党即国家”的政治权力。[16] 邓小平的市场化改革,消解了毛氏社会主义管制的基础,必然丢掉了前两个部分,只剩下了国家主义——党的寡头对国家权力的绝对垄断。由此,大家心知肚明,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呈现“假面社会”和“机智型傻瓜”的特征:麻木冷淡、犬儒玩世、精明狡黠……一面对现状不满,一面极力争取从体制中分一杯羹,来展示自己的地位。共产主义对于中华文化的摧残是史无前例的。仅以文学论,中国每个大朝代都有其代表着时代文化最高成就的文学形式,从诗三百到楚辞汉赋,从六朝骈文到唐诗宋词元散曲,从明清小说到民国现代小说诗歌散文。中共治下除了“弘扬主旋律”的文化垃圾,是一片文化沙漠。马列毛主义窒息了文艺创作,“历史唯物主义”或“延安文艺座谈会”精神,如缰绳枷锁般套在了文学艺术家身上。
共产王朝是人类史上最专制的王朝,因为民主集中制是党务系统操作的,庞大的党员数量使社会各层面都在其组织监控之下,无一人能逃脱。中国历代王朝都是行政为主导,共产党的专制是党务为主导,行政管理不可深入到社会每个角落,那样必须建立极为庞大的官署体系,使行政成本大到政府无力承担。所以皇权不下县,除了国家必须的社会管理、军事国防和税务系统,中央有六部制就足够用了,其他方面都是民间的自由。共产党政权是无所不包的管理,行政机构管到一切方面,建立起世界上最庞大复杂的行政管理体系。但更起作用的还是党务系统,因为行政系统再庞大,也不可能管到田间床头,党务系统则可深入到每一个家庭。全面监控社会的网络须通过党务系统操作,单位体制若无党务系统是不可能对人进行全身心管制的。除了家庭内的党员,象村委会或居委会这类半行政半党务的所谓“群众自治组织”,可以随意进入每个家庭,了解社区成员的动向。基层党务系统依靠党员和积极分子,数量庞大,且不增加多少管理成本,主要靠思想控制和获取体制内剩余利益的激励,所以党务系统的效率极高。行政决策可以拖拉,党的指示无人敢含糊,中共历次雷厉风行的政治运动都是由党内文件来下达,必要时可公开传达到每个社会成员,甚至经济活动也可用党内政治运作来实施。凡是党的决议,会社会必须无务件执行,理解不理解或同意不同意,都要贯彻执行。如今中共总书记一发表政策性的公开讲话,各级党组织便马上要求广大党员群众认真学习贯彻讲话精神,不允许有丝毫的抗拒,哪怕是祸国殃民的政策也要执行。甚至要组织脱产培训班,考核学习者的认识程度。这是共产社会的独创,是任何传统的君权专制王朝所不能比拟的。共产党常常自夸的社会主义可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就是民主集中制的优越性。
四、废纸宪法
为了表示中共统治的与时俱进,中共历届领导人都热衷于修改宪法,都认为经自己修改过的宪法是最好的,最能适应变化中的国情。其实是为了彰显个人执政色彩,体现时代感,增加宪法的观赏性。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权威,应该是最具稳定性的,中共的宪法恰恰相反,建政60年就出台过1954年宪法、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1982年宪法等四部宪法,至于小的修改就更多了。这不表明中共十分重视宪法,而是领导人急于在宪法中体现自己的历史价值和地位。宪法仍然是装饰品,党可以随时随意践踏自己制定的宪法。人们常说,1954年宪法“是一部很好的宪法”,可惜实施不到三年就受到反右斗争的冲击,在文化大革命中基本上被废弃。1982年宪法是被主流学说认为建国以来最好的一部宪法,可是宪法实施20年来,没有处理过一起违宪事件。最新版的宪法为了配合“人权是历史上最好的时期”的宣传,又将保障人权写进宪法,可公民的政治权利非但没有增加一寸,反因许多维护人权的律师被抓进监狱又后退了一丈。既然每一部宪法都挺好,为什么不将“很好的宪法”或“最好的宪法”付诸实施呢?这绝对不能归结为中国从来没有违宪事件发生,“法律制定出来就是要被违反的”,这句古老的西方法谚向我们揭示了一个再朴素不过的真理。因为热心制定宪法的共产党本身就是最大的违宪者,中国没有宪法法院,一般法院不受理违宪案件,宪法条文不能作为科罪的诉由,只能依据宪法之下的法律法规来发起诉讼。这样法律便与宪法隔离,宪法成为表示党权至上和仅供观赏的东西。党权集中垄断了立法权,行政和司法体系也是党权实施的政府机构,不可能共产党挑战共产党至高无上的权威。中共的无上权力通过无限政府体现出来,人人都明白,宪法从立法之初就没有实行的诚意,也没有得以实行的分权制度。半个多世纪搞了四部宪法,中国的宪政没有与时俱进,宪法仅在财产权方面有些表面进步,以适应投资环境和权贵集团的公产私占,公民文化和政汉权利没有实质性的提高。但私有产权保障也往往是选择性的,受强势利益集团左右,如房地产商要拆房子,便买通政府以强制手段执行,政府可以出动警察保护不法侵害者,镇压受害人。受害者既失去行政救济,也得不到司法救助,还可能因自我保护行为遭受司法惩处,而公权力的一切违宪违法暴行都不受追究。中共政权与世界上老牌的宪政国家走了一条完全相反的道路——
实际上,世界上少数的几部宪法都是在解决特定宪法问题的进程中日益成熟起来的。英国宪政的进程实际上是一个不断分解王权的进程。英国地方封建贵族与城市行会是限制君权的两股力量,国王不断地被迫以特许状(Charter)的形式来确认这些新兴力量的权利。1215年《大宪章》的基本功能是限制王权,尤其是国王的征税权。1628年国会向国王提出《权利请愿书》,1689年国会又通过《权利法案》,一次次地将自己的要求写成文本,日积月累,英国的 君主立宪制终于确立。美国宪法“本身是一个反抗中的民族在迫切需要的困境中硬给逼出来的”。独立宣言的直接动因是在殖民地与宗主国之间发生贸易和税收争执——美国宪法是一次“大妥协”(Great Compromise)的结果。美国通过成文宪法使政府权力明确化、法制化。尽管最初通过的宪法没有有关人权的规定,但这一缺陷不久就得到弥补——《人权法案》在民主党人提议后三年内出笼,进一步使政府与公民的界限宪法化。尽管法国第三等级通过革命的方式推翻了国王的统治,但王权的专制仍然是法国立宪者心头挥之不去的阴影,人权问题一直是法国立宪者心头难解的结。由此可见,近代宪法的产生,确实有其特定的“问题”背景,是人权与王权、产权与政权冲突对抗的结果。同时我们也进一步得知:宪法的历史就是人们不断地“为权利而斗争”的历史,是社会中各种力量冲突对抗并最终形成互动平衡的产物。[17]
正因为中共的宪法不是用来保障权利的,因而其宪法历史实际上是不断限制权利的历史。中共第一部宪法出炉于1954年,却非出自本意,是缘于斯大林在1949年决定中共应在1954年制定宪法,以建立一党政府来取代联合政府:
斯大林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建议中共通过选举和制宪解决自身合法性问题:“你们不制订宪法,不进行选举,敌人可以用两种方法向工农群众进行宣传反对你们:一是说你们的政府不是人民选举的;二是说你们国家没有宪法。因政协不是人民经选举产生的,人家就可以说你们的政权是建立在刺刀上的,是自封的。此外,《共同纲领》也不是人民选举的代表大会通过的,而是由一党提出、其他党派同意的东西,人家也可以说你们国家没有法律。”二是所谓泄密问题:斯大林认为中国现在是各党派的联合政府,而“其他党派的人很多是和英美有关系的”,所以,“我感到你们有些重要机密情况外国人都知道”。三是通过选举实现政制转换问题:“如果人民选举的结果,当选者共产党员占大多数,你们就可以组织一党的政府。其他党派在选举中落选了,但你们在组织政府时可给其他党派以恩惠,这样对你们更好。”[18]
这是一个共产主义大家长在传授民主经验,斯大林想以选举的形式,让中共尽快建立合法的一党执政体制,更加苏联化。《共同纲领》是党和民主党派合作的产物和基础,其架构下的中央人民政府便有联合政府的味道。“政协”是这种合作的平台,又是权力的主体,“全国政协”有代行“最高权力”之责。《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十三条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其组织成分,应包含有工人阶级、农民阶级、革命军人、知识分子、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少数民族、国外华侨及其他爱国民主分子的代表。在普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前,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全体会议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并付之以行使国家权力的职权。在普选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得就有关国家建设事业的根本大计及其他重要措施,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中央人民政府提出建议案。”民主党派作为“政治协商”的一方,作为权力机构的一部分,分享了参加国事管理的权力,参与是广泛的,既有技术层面的,也有政策层面的。以宪法取代纲领,以人大架空政协,从法理上说,都是无懈可击的。宪法体现人民意志,人大代表全国人民的意愿,可以立即化权力政协为纯粹的清淡机构,一齐感受共产党的恩惠。毛泽东为“政协”提出了五项任务:协商国际问题,商量候选人名单,提意见,协调各民族、各党派、各人民团体和社会民主人士领导人员之间的关系,学习马列主义。民主党派只能以个人身份加入政协,不允许搞党派政治,所以八个“参政党”实际上都是陪着共产党说说话而已,“多党合作”最多是给这些党派的领导人物挂上些荣誉头衔罢了。宪法主要特点有两条,“一条是总结了历史经验,一条是结合了原则性和灵活性。”毛泽东亲自带领陈伯达、胡乔木和田家英的“四人小组”南下杭州,起草宪法。他们之中无一人是宪法学专家,是为了保证出台一部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宪法。草案形成后,由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才交由有民主人士参加的“宪法起草委员会”润色,再让全国有代表性的积极分子讨论四个月。这是一个周全而缜密的计划,它确保了毛泽东和共产党在宪法制定过程中的支配地位。宪法即将出世的1954年8月4日,党中央接到中共中央华南局的一个电报,说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有代表提出议案,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毛泽东主席最高荣誉勋章。在宪法草案全民大讨论的日子里,有人提议把这部宪法命名为“毛泽东宪法”,毛泽东没要这个称号,但宪法的领袖化倾向已充分展示。“五四宪法”是将党的纲领和领袖的思想法律化,为以后修宪的领袖化倾向确立了一个不成文的原则。刘少奇在结论里把1954年宪法的宗旨概括为:“宪法草案把全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和毛主席领导下作过的许多事情都写上了;把现在已经开始做、以后应当做又能够做的事情也写上了。”1954年6月,毛泽东主持召开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一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和《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决议》。表决前,民主党派精英纷纷发言,表达了他们认为应该表达的意见:中国人民对宪法的诉求已有半个多世纪了,但中国从未得到真正民主的宪法。今天,因为有毛主席和中国共产党的英明正确领导,中国人民就要如愿以偿了。这将是中国自有历史以来第一部人民的宪法,是真正的名副其实的人民宪法。1954年9月1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隆重开幕,会议充满了欢乐的气氛,出席会议的代表1197人,无一票反对或弃权,全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那些中共吹鼓手们的说法正好相反,“五四宪法”完全是一党宪法,1946年的《中华民国宪法》才是民权的宪法,是权力制衡的宪法,并不保障国民党与蒋介石的领导权。为什么民主人士连这点最根本的区别也看不出来?因为所谓的“民主人士”已经成中共既得利益集团的成员,纳入中共体制,端共产党的饭碗,说毛主席想听的话,是义不容辞的责任。
虽然遵照斯大林的意见,热热闹闹搞了部宪法,但毛是根本不需要宪法的。他认为:世上本无事,洋人自扰之。中华五千年从无宪法一说,汉唐盛世没有宪法,也没见什么损失嘛!没有宪法的社会,是最好的社会,满清准备立宪,结果亡的更快。国民党有宪法,也挺当回事,还不是被我们赶到了台湾?所以,教训是深刻的。我们有不少同志就是迷信宪法,以为宪法就是治国安邦的灵丹妙药,企图把党置于宪法约束之下。我从来不相信法律,更不相信宪法,就是要破除这种宪法迷信。建国后,考虑到洋人国家大都制定了宪法,中国知识分子还没有完全成为党的驯服工具,人民群众还受国民党法治思想毒害,为了改造和教育人民群众,巩固党的领导,还是要制定宪法的。制定宪法,本质上就是否定党的领导,在政治上是极其有害的,在不得以而为之的情况下,我们一定要化害为利,最大限度的缩小宪法的约束,坚持党的领导。宪法制定后,执行不执行,执行到什么程度,还要以党的指示为准。如果党不领导宪法,党就得下台;党下了台,宪法也就完蛋了。这就是毛泽东的立宪逻辑,虽然中共装模作样的搞了几部宪法,却全是供外界观赏的样品,从来不当回事,更谈不到行宪以治理国家了。第一届全国人大抛弃了政协《共同纲领》所规定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政权形式,在新组成的政府中,国家正副主席和国务院正副总理全部由中共党员担任,仅在国防委员会副主席的象征性位置上安排了几位著名党外人士。此后,被指定担任政府部长和全国及地方人大代表的民主党派人士也越来越少。这样,虽然表面上仍实行多党合作制,曾协助中共上台的几个党派被允许继续存在,但其继续存在下去的前提是无条件拥护中共的领导,不能作为反对党存在。而且这些党派的领导人选举,发展党员数量,开会内容必须经中共统战部批准,一些重要职务由秘密身份的中共党员担任。民主党派成了寄人篱下的累赘——
难怪毛泽东在中共内部讲话时掩饰不住对民主人士的轻蔑:“房子(指政协等)造好了,不能空荡荡吧?总要摆几个花瓶挂几幅画。”他又说,“历史包下来一批王八蛋,……每年召开人民代表大会、政协会议,总是要对付他们一场”。他还露骨地说,“要把他们的政治资本剥干净,办法一是出钱赎买,二是出位子安排。共产党加左派占三分之二,三分之一非举手不可,不举手就没有饭吃”。这样,民主党派注定成了摆着好看的“花瓶”和没有实际用处的“眉毛”,多党合作制有名无实。[19]
毛泽东发明了举手与饭碗联系在一起的治国之策,不想饿死的“王八蛋”纷纷举手投降。既然历史经验是中共创造的,中国天然合法的领导者就是共产党和毛主席。“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只有社会主义能够救中国”,“毛主席是中国人民的大救星”,“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这样一来,整个宪法的逻辑是公民个人和党的利益是永远一致的,永远同心同德地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建设社会主义。这是一部建构主义的宪法,是一部充满了共产主义理想和澎湃革命激情的宪法,其后的每一部宪法都是充满各个革命时期主导精神的政治宣言,之中条款不过是用来为激情无限的序言内容服务的。其实,国家不过是一种手段性的存在,国家是功利性的社会现象,政治权威来自它所统治的人民,它是人民创造出来以使他们从和平和有序的公民社会中获益。宪法的功能在于保护公民权利,抵御国家的无限权力,公民同政府之间是委托与受托的契约关系。将国家神圣化,将领导人神格化,这种思想原则指导下的宪法与皇权时代靠圣人圣言治国没有本质区别。正如法国人权宣言所称,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立的社会就没有宪法。中共宪法只保障共产党和最高领袖的权力,对于中国人来说,有宪法与无宪法毫无区别,甚至共产党员的个人权利也得不到宪法保护。国家主席刘少奇曾参与制定宪法,做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大难来临时,手举《中华人民共国宪法》,力图反抗红卫兵的非法暴力:“我是中华民人共和国主席,你们怎样对待我个人,这无关紧要,但我要捍卫国家主席的尊严。你们这样做,是在侮辱我们的国家。我个人也是一个公民,为什么不让我讲话?宪法保障每一个公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破坏宪法的人是要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的。”义正辞严的国家主席还是被无情地打翻在地,其豪言壮语成为著名的历史笑谈。民主集中制的宪法是为党及其最高领袖利益服务的,毛主席不需要宪法了,红卫兵自然更不需要宪法。刘少奇参与制定这种无聊宪法时,一定没有料到人祸降到自己头上需要宪法保护时,废纸般的宪法与他的废话一样无用和无聊。孟德斯鸠说:“专制政体是既无法律又无规章,由单独一个人按照一已的意志与反复无常的性情领导一切。”[20] 毛泽东时代确实不需要什么法律,他治国极为随意,不受任何法律约束,天不怕地不怕,李志绥写道:
毛对自己的形容至为贴切。一九七零年十二月十日,毛会见美国记者斯诺时引用了一句歇后语:“我是和尚打伞”,以说明他自己是“无发(法)无天”。那天的翻译对此一歇后语不熟悉,因此将这句歇后语翻译成“一个孤寂的和尚,打着破伞,在雨中踽踽行走。”因此,斯诺和许多继他之后的无数学者以为毛有一种悲剧性的孤寂情结。这真是个天大的误解。毛其实是在大言不惭的告诉斯诺,他就是神祇,他就是法律——“无发(法)无天”。[21]
毛泽东自比和尚,通常不感觉孤寂和悲剧性,亿万中国人多半是其狂热追随者。但毛身边的王公大臣们无不战战战兢兢,是摄于权力,并不与他一心。也正如王明所说:“毛泽东成为‘孤僧’,绝不是偶然的。这首先是他的思想错误及其错误的政治路线演变和发展的必然结果。”“毛泽东成为‘孤僧’这一事实,也是他施展阴谋手段和残酷迫害同志,使与他最亲密和对他最忠诚的人成为牺牲品这种做法的必然结果。毛泽东对共产党员和自己同志——革命者所施行的惨无人道的迫害的事实是人所共知的。”[22] 王明的“孤僧”之说也是受了斯诺的影响,但其评论却切中要害,毛晚年时常感觉到孤寂了。毛一生无法无天,却也有特例,1965年1月14日,中共中央召开关于社教运动的工作会议,毛泽东拿出两本小册子说:“我这里有两本书,一本是宪法,规定我有公民权;一本是党章,规定我有党员权利。现在,有个人不让我来开党的会议违反党章;有个人不让我讲话,违反宪法!”毛泽东摆出一付尊重党规宪法的姿态,是为了表达对刘少奇和邓小平的不满。毛一生不让人讲话的事例太多,违章违宪之处甚多,翻云覆雨,却从不检查自己无法无天的违宪行为。1966年11月,上海各工人造反派组织联合成立了“上海工人革命造反总司令部”,王洪文任总司令,王组织几千工人造反队员拦火车进京告上海市委的状,造成沪宁线中断。毛泽东得知后,也拿出宪法念了有关结社自由的条文,说上海的“工总司”符合宪法规定的“结社自由”。在毛眼里,什么规章制度都是可以用来整人的工具,而别人以党章宪法来保护自身权利是行不通的,是现行反革命罪行。这一点,人人都明白,赵紫阳废为庶人,却软禁在家,直至逝世,不准象平民一样自由出行。他唯有忍受或上书,深知那些玩意儿是骗人的东西,人倒霉时,党章宪法比厕纸都不如。
全国人大名义上为国家最高权力和立法机关,类似于代议制政府的议会,性质上却根本不同,人大是党权包装为人民主权的表演机构。另一方面,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是行使国家最高权力的常设机构,可它的大部分成员为兼职,都不在人大领工资,来自不同行业,这本身就意味着人大不是委员的工作场所,也就不可能尽其职责,这是中共从制度上限制人大权力的办法。每年召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全国各级党政官员的代表大会,是名符其实的“官代会”,与民意无关。《中华民国宪法》规定:“现任官吏不得于其任所所在地之选举区当选为国民大会代表(第28条)”,“立法委员不得兼任官吏(第75条)”。全国政协有点象两院制的下院,其实是各方面代表和模范人物一个清谈性质的机构,政协委员是一种荣誉性称号,一年开一次会,其存在价值是为了表明社会各界对党的坚定拥护,连名义上的法律表决权也没有,仅仅是渲染一下民主气氛、为民主集中制背书而已。大家兴高采烈坐在一起,畅叙对大好形势的喜悦之情,一致拥护党中央的英明决策,举杯庆祝,任务就完成了。毛泽东说过:“只要不是恶意,讲闲话也可以,这样可以使我们知道社会上存在着这样的意见。”现在的政协与建国初期的政协已大不同,经过多年的成熟运作,有恶意(民主思想)的人根本就来不了。所以,政协还不如人大,人大是橡皮图章,政协连块橡皮也不是。广州市一位省政协委员到教育局咨询有关某中学乱收费问题,遭到粗暴拦阻,还威胁要拨110报警。一个本应是国家立法机构的议员,竟混到被人当做不法之徒的地步。很多人知道人大代表,却不知道政协委员是干什么的,有什么职权,如果是人大代表来查询通常不会发生报警的事。连国家民意机关里的“民意代表”都无任何民主权利,民众就更不用说了。所以胡锦涛到日本访问,在给日本小学生讲读唐诗之际,说出“中国人民选我当国家主席”的话时,丝毫没有脸红耳热之感,这是民主集中集中制带来的妙处。我是选举上台的,有人大投票程度为证,谁说中国不是民主制度?中国人都知道胡锦涛上台是先主邓小平指定的,也知道人大选举是什么玩意儿,但日本小朋友不知道,经胡爷爷这么一说,还以为中国一样是民主国家呢。
我们可以将中共的“人民共和国”作一下横向的类比。英国的大宪章运动发生在1215年,《大宪章》限制了国王的无限权力,规定了其职权范围,未经贵族、教士、骑士组成的“王国大议会”同意,国王不得干预税收、司法,国王不得随意逮捕或监禁任何自由人或没收他们财产,否则有权对国王使用武力。毛泽东的“新中国”是一党领导一切和领袖绝对独裁的体制,国家大政完全由毛一人决定,无需议会的同意,中共革命根本不能与近800年前的大宪章运动相比。400多年前的尼德兰革命(1566年)组成“尼德兰联合省共和国”,在长达两个世纪的时间里,城市议会的代表们自己统治国家,没有国王,没有主教,也没有贵族,是一场真正的共和革命。法国大革命发生在200多年前(1789年),颁布了《人权宣言》,建立了君主立宪政府,对人类现代政治进程影响极大。美国独立战争中,大陆会议通过《独立宣言》(1776年),创建联邦制的民主共和国。1787年的美利坚合众国宪法沿用至今,成为世界许多民主国家宪政的蓝本。我们分析影响人类进程的大革命,不止看它打什么旗号,还要看其建立了什么样的政治体制。中共颠覆了实行三民主义的中华民国共和法统,建立了封建社会主义专制(秦始皇+马克思)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对中国人通往共和之路的复辟和倒退,没有丝毫的进步意义。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及胡锦涛之流皆为不戴皇冠的封建帝王。毛发动文革,邓搞六四屠城,江镇压法轮功,胡掠夺国民财富,都是个人意志凌驾于国家之上的专制表演,看不到一点民主共和的影子。
中国古代是皇权专制,但也有一定的权力制衡。自古有言官制度,有专向皇帝进言的谏官,御史的责任就是指出皇帝的错误,皇帝不听也得听,不敢擅杀言官,因为言官代表着正义和良心。也有直笔春秋的史官,记录皇帝的一言一行,君无戏言,皇帝是不敢乱说话的。中国之所以几千年专制而能延续国脉,这种抵抗皇权体制起到了极大的作用。唐太宗虚心纳谏的故事就说明了在中央集权制度下,皇帝仍会受到监督,否则便要担昏暴之 君的恶名,为历史所唾弃。中共政权既无言官,也无史官,监察干部对党的领袖无督察之职。毛泽东作恶时,身边都是拍马屁的,无一位大臣直言上谏,偶尔敢提意见者和讲真话的人都当反党分子整掉了。国史由专职写党史的人兼任,党国不分,国史置于党史之内,都是颠倒黑白和歌功颂德的东西。人们一提起帝王时代,便说如何专制,其实帝王也是要讲一些民主的,不是全靠暴力管理国家,“恃德者昌,恃力者亡”,国家的向心力不是暴力能维持的。古时没有宪法,但有圣人圣言,圣贤言论是帝王官员和黎民百姓的道德规范和国家的法律渊源。纳谏是为了建立德政,言官抬出圣人来,帝王只能听从,与圣贤为敌,便是与天下为敌。毛泽东则是人类历史上最专制的帝王,自己永远正确,无论造成多大的灾难,他都是伟大英明的。其人性也邪恶至极,完全没有人类情操和怜悯之心,以整人和杀戮为乐事,以个人无止境的享乐为人生追求。大跃进因他的共产暴行饿死数千万人,他却无任何内疚,毫无痛悔之感,照样大建豪华别墅。没过几年又发动了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挑起全民内斗,上亿人受到牵连整肃。像毛泽东这样的暴 君,只能产生于中国共产党内,这即是对民主集中制的最好注解。
五、自由指数
自由是人权的体现,自由程度是衡量社会制度的基本指标,它反映出基本人权状况。基本人权是指言论出版、结社信仰、思想宗教、择业迁徙、教育婚姻、通信出境等自由,还有参与社会的公民权利,如生命权、财产权、自决权、选举权、监督权、文化教育权,法律平等权、无罪辩护权、罢工示威权,不受酷刑侮辱权、不受奴役苦役权、不受非法逮捕拘禁权之类。中共领导人过去总是回避人权问题,说人权是内政,外国不得干预。后来把人权观念社会主义化,抽空人权是人类与生俱来权利的普遍定义,解释为单纯的生存权,就不怕谈人权了。加入国际人权公约,加入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与外国进行人权对话,也将保障人权写入宪法,俨然以人权卫士的形象出现在国际舞台。国际上也给予回丰厚回报,2003年,中国获得了联合国人权委员会颁发的人权奖。但宪法又规定:公民行使自由和权利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和自由。国家和集体高居个人之上,那么个人就必须服从于国家和集体的利益。这种至高无上的利益又没有边界,可以随意解释,保障人权必然成为一句自相矛盾的空话。生存权与政治权或公民权不是一个非此既彼的关系,若为了起码的生存以牺牲后者为代价,把人权的标准和尊严降到仅仅保证生存的水平是对人权的亵渎。中共的宪法特征体现在它的序言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意识形态被当作国家权力结构的来源。宪法有三个特征:第一,它是实用主义的,为建立社会主义制度确定了一套特定目标,体现各个时期党的领袖的意志。因此,它更象一个共产党控股的“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二,中国的宪法里没有关于公众如何批准宪法的条款,只在人大象征性地履行批准程序,没有给出公民如何参与并同意这些国家政纲的指示,这就产生了宪法的合法性问题。第三,所有公民权利都是由党和国家给的,党和国家对权力的垄断来自共产主义的“上帝”——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意识形态,而不需要国民的意志,宪法成为追求无限政府的一个纲领。宪法中的人权不是天赋人权,是国家恩赐的,不能作为公民抵御国家的防御手段。政府随意将许多人权活动人士和敢于讲真话的良心记者以“危害国家安全”或“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投入监狱,就足以看出这种党权宪法不具备保障公民权利的功能。
中共常在国际上大言不惭说,中国现在是历史上人权最好的时期。果真如此倒也罢了,如果我们考察一下历史,将中国各朝代的自由度加以比较,就可看出人权在历史上的变化。为了有个尺度,不妨把自由程度从坏到好以0至100的指数对历史加以衡量。人权是现代名词,这里用自由度指数来衡量古代社会的人权状况,无非是想说明一下现今与古代之比较,看看“中国现在的人权是历史以来最好的”之官方定论是否准确。从神话传说时代进入信史时代,也就是有了成文的法律,人权才有讨论的意义,猴子变人或打磨石器的过程中,简单的语言而无文字交流,没有政权化的部落或国家,也没有法律制度,是无所谓人权的,尽管那时也有自由。那么至少到了周朝,有了明确的历史记载,才容易考察人权的状况,夏商朝代的法律没有直接留下来,只能见到后人在《尚书》和《史记》中的论述。周天子治下的臣民自由度不多,是真正的封建时代,分封建国,诸侯林立,婚姻财产都不自由和平等,井田制将人们禁锢在土地上,刑法极其残酷。东周列国时期有了成文法,开始进入法制时代,周天子权威弱化,诸侯林立,称王称霸,各自为政。思想文化达到空前繁荣的程度,言论出版相当自由,国家没有审查限制出版的管理机构和书籍核准制度(书号),更没有宣传部来管制全民言论。有思想自由才会诞生伟大的思想家,历史上最值得称道的诸子百家时代即生于此:有孔子、孟子、老子、庄子、墨子、荀子、孙子、屈子、鬼谷子、韩非子等伟大的思想家,有齐桓公、晋文公、孟尝 君、信陵君、晏平仲、管仲、苏秦、吴起、孙膑、商君、李斯等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和改革家。人才辈出的时代证明社会有思想自由驰骋的空间,以及英雄豪杰们实现其理想的宽松社会环境。言论出版、信仰通讯、迁徙出境等基本人权方面也有相当程度的自由。秦以前的中国社会还未形成中央集权制度,国家分割成许多诸侯领地(诸侯国),实行地方自治,贵族们在自己的领地维持秩序和执行法律,而且可以招募军队,铸造货币,课征税赋。天子只不过是国家名义上的君主,受到较多的尊重罢了,与欧洲的封建 君主差不多。农业社会没有工业和对外贸易,没有投资渠道,大地主过多的收入成为争相炫耀的资本,或用来增殖个人政治势力,谋求政治前途。闲钱多了,养士之风盛行,战国四大公子的孟尝 君、春申 君、信陵君、平原 君,都是富可敌国的大地主,名望超过君主。各养食客数千人,聚拢了大批人才,之中不乏有远见的政治家或鸡鸣狗盗之徒。春秋战国是雄杰辈出的时代,是中国历史上最引以自豪的时期,没有宽松的政治环境是不可想像的。此正得益于诸侯分封制,地方自治权在诸侯手中,全国行政不统一,也就不可能统一国民的思想,各诸侯之间竞争需要笼络诸多的人才,否则便难于险中求生,知识分子的活动空间就更扩大了。思想自由是随着人身自由而来,秦始皇行中央集权,先从统一思想入手,禁止非正统言论,思想自由的空间就消失了,与诸侯分封相比,中央集权是一种体制上的退步。取消了地方自治,意味着对自由的限制,对思想的限制,中国其后再无伟大的政治学家和哲学家,进入思想的冰冻期。后来的皇帝虽然不再焚书坑儒,但独尊儒术与烧书一样,都是钳制思想的工具,知识分子唯一的出路在于通过国家科举制度,成功后由中央派往各级政府做官。否则只能为幕府,与仕途隔离,所以中央集权制度统一了思想文化,但窒息了社会,知识分子犬儒化,失去了独立的人格。从政成为知识分子的终生目标,科学技术被视为奇技淫巧,也阻碍了科技进步。可以说,春秋战国时期的自由度应该有50,占据中国思想自由的历史巅峰。当然那时并非公民社会,谈不上公民政治权利,但在法律平等权利上,商鞅新法规定: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不分职务和身份高低,“罪死不赦”,奖励耕战,平民有军功也可得到爵禄田宅,好处并不全归“太子党”瓜分,比“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特权制度,平民有了初步的政治权利。但商鞅采取严刑峻法,不懂怀柔恤民,使国家迅速走向恐怖专制,国家成为一部战争机器。所以,封建时代人们相当自由,到了秦始皇的中央集权,中国人反而不自由了。毛泽东最为推崇的秦朝,从地方诸侯自治改为中央集权,中国开始脱离分封国土的世袭封建制,进入中央集权的郡县制。中央集权就是百官不对人民负责,只层层向上级负责,最后皆向最高最大的官僚——帝王一人负责。为了与集权体制配套,统一思想信仰,限制学术自由,焚书坑儒,刑罚酷烈,连坐告密,以致遍地刑徒,这个短命王朝的自由度仅有10。自由度极低,民众还是有一定的活动空间,职业自由,法家思想也不能垄断一切,没有用什么战无不胜的秦始皇思想统一言论,人人强迫学习秦始皇著作,没有无孔不入的党组织,没有深入民间的特务系统,城市居民经济自由,无票证供应制度,无出行限制,农民耕种也没有指令性计划。中国社会总是靠两种方法统治,孔子靠仁义道德教化民众,战争时期不管用,商鞅凭严刑峻法控制社会,和平年代又窒息民间,这两种方式都不是最好的。到了汉代,开始走中间道路,皇家尊崇黄老之道,提倡“无为而治”,缓和社会矛盾。西汉初期,无为而治思想主导统治阶层,与民休养生息,三十税一,减轻刑罚,比秦时宽松了许多。这个时代政治家与军事家不少,思想家不多,仅有董仲舒、淮南子等,因为思想还是控制较严。汉高祖的“汉家威仪”,以繁琐的礼仪规范 君臣关系,改变了东周列国时代 君臣促膝而谈的传统。尊董仲舒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为国策,窒息了思想自由,酱缸文化自此开始。东汉以后,酱缸加深,一代不如一代。但两汉的自由度还是比秦始皇时代略高些,有一定的言论出版自由,约有20。
大一统的中央集权制度制约了思想自由,尽管也有明 君出世,但自由度已大不如前。隋文帝开创的隋朝,虽然时间很短,但改革力度很大,中央设三省六部制,简编地方行政机构,废除酷刑,实行均田制,设置义仓,建立科举选士制度以削弱门阀世族特权。李世民的“贞观之治”,提倡“宽仁治天下”,立法宽简,省刑薄赋,整顿吏治。唐太宗说:“君依于国,国依于民,刻民以奉君,犹割肉以啖腹,腹饱而身毙,君富而国亡。”这符合孔孟之道的仁政思想,李世民为一代明 君。唐朝亦是宗教信仰的黄金时代,超过任何一个朝代,佛教于唐代达到鼎盛期,还容纳了大部分的世界级宗教,有波斯来的琐罗亚斯德教(祆教)和摩尼教(明教),南亚来的印度教(婆罗门教),中东来的基督教(景教),阿拉伯来的伊斯兰教(回教)。本土的道教与这些外来宗教竞相斗艳,如果法轮功提前在盛唐流行,就不必流亡海外了。唐后期武宗会昌灭佛,严加限制宗教,才结束了宗教的黄金时代,毕竟皇权时代是专制社会,宗教自由并无法律保障。社会宽容,人们的自由空间就大,初唐诗人王梵志云:“吾有十亩田,种在南山坡。青松四五树,绿豆两三窠。热即池中浴,凉便岸上歌。邀游自取足,谁能奈我何!”狂放不羁的文人亦受世人敬重,“李白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贺知章自号“四明狂客”,求还乡里,皇帝作诗送行,太子亲来送别。这在毛泽东时代是不可想象的,早就当作反革命枪毙了。毛泽东虽酷爱诗词文学,却极端仇视知识分子,文革中学校停课,教授老师都赶到乡下劳动,改造世界观,知识分子列为黑九类之末。唐朝在诗文方面成就非凡,达到至今无人企及的高度,却没有与之相称的学术大师,也没有跨越时代的伟大思想家,远不如春秋战国时期,自由度为30比较适合。
宋、元、明三代差不多,种族歧视的元朝最差,视汉人为下等民族,但宗教的宽容度很高,佛教、道教、伊斯兰教都自由传播,西藏僧人的待遇最高。由于蒙古贵族中多信奉聂思托里安教(景教),基督教得以广泛传播。自由度应该在10-15之间。清代也不行,文字狱泛滥成灾,晚清时期,自由度有了较大改善,康有为的“公车上书”也被皇家和社会认同。在外患不止,上下变法图强的强烈要求下,对民间自由有较大程度的放松,新思想快速传播,西学成为显学,新闻出版业空前繁荣。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正式颁布实施《大清报律》,共四十五条,第一条规定:“凡开设报馆、发行报纸者,应开具左列各款,于发行前二十日呈由该管地方官衙门申报本省督抚咨明民政部存案;一、名称;二、体例;三、发行人、编辑人及印刷人之姓名、履历及住址;四、发行所及印刷所之住址。”实行呈告备案制,不是登记许可制,凡提交符合报律规定之呈告事项,办报人符合年龄及精神正常,且未经处监禁刑罚者,并同时缴纳保费,办报人程序即已完成,二旬之后便可印刷发行。报纸内容管理也比较宽松:“第十条:诉讼事件,经审判衙门禁止旁听者,报纸不得揭载。”“第十二条:外交、陆、海军事件,凡经该管衙门传谕禁止登载者,报纸不得登载。”“第十四条:左列各款,报纸不得揭载:诋毁官廷之语;淆乱政体之语;扰害公安之语;败坏风俗之语。”满清准备立宪,宣传民主理念不在受限之内,但不能诋毁朝廷,有如英国不能诋毁女王,也有评议政治的自由。西方政治文明极大地影响知识界,结社集会和迁徙出国也有相当的自由,宗教信仰上也接纳了基督教的传播,不再有教案发生。这是一个极大的进步,庚子拳乱及日俄战争的俄罗斯惨败,都为国人敲响了最后的警钟,再不改良政体,难逃亡国命运。于是立宪运动成为朝野共识,朝廷相继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颁布了配套的《结社集会律》、《报律》;改革中央和地方官制,设立各级咨议局、咨政局,在辛亥革命的前一年还组成了内阁。但立宪运动还是在与革命运动的竞赛中失败了。在相当宽松的政治环境下,1908年,刘师培最早向国人引入了共产无政府主义思想,刘是同盟会员,前一年在东京举办“社会主义讲习会”,宣传无政府主义。朝廷迫于民众压力,也准备改革专制体制,行君主立宪体,派员出洋考察欧美政治。在地方自治方面也有进展,在县成立县议事会,议长,副议长,由县议事会产生。民众政治权利虽然不大,自由度还是高了许多,当有40以上。这比中共治下强多了,文革中朱德元帅想出版文选被禁止,后来找了一家文学出版社出了《朱德诗选》,还被批判为“非法出版”,因那时是只出红宝书的年代。毛泽东曾在庐山上说过:“专办讲坏话的报纸,一个星期也会灭亡的。要别人坚定,首先自己要坚定。”毛可说深谙此道,决不会允许象《新华日报》那种批评国民政府的报纸出现共产王朝。被推翻的满清王朝,出版自由度至少比毛时代高出千倍,办报自由度超出万倍。可以说,若无清末言论相当程度的开放,颠覆帝制的共和思想就不会在中国广泛传播,也就不会有孙中山领导的共和革命,更不会给共产革命造成机会。清朝末年,清政府开始倡行乡镇自治,预计到1913年在全国普遍实行。根据《城镇乡自治章程》规定,镇乡为地方自治的最基层单位,城镇设“议事会”、“董事会”等机构,乡设“议事会”和“乡董”为自治职,议员由选举产生。自治是民主政治的具体表现形式,有了地方自治,才可能实现民权。那么,清末的自由度有50。
中华民国废除了君主制,建立了民主共和国,尽管有复辟和一党独大问题,但地方自治体制一直未变,写入了宪法。直到中共建政后,才又恢复了中央集权,消灭了地方自治,仅在名义上保留着民族区域自治形式。中国人第一次进入了公民社会,有了现代意义上的人权宪法——《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人民开始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请愿、选举、居住、教育、就业和迁徙等权利。一时间大批报刊创办,全国报纸达500种,北京一地就有大小50多种报纸,就连地处偏僻的四川也有23家报纸。司法和行政权分立,议会有罢免弹劾总统的权力。第十九条规定:“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五分之四以上之出席,出席员四分之三以上之可决,弹劾之”,总统不是皇帝,干不好要下台的。民国与帝国一字之差,性质已截然不同,孙中山 先生说:“民国如公司,国民如股东,官吏如公司之办事者,故总统、官吏皆国民之公仆也。国民如股东享有权利的,非若专制国家奉一人为君主,人民为奴隶,而毫无权利可享也。”中华民国革故鼎新,一举奠定了共和法统,与君权神授的帝制法统不同,标志着民权时代的到来。虽然民权还得不到充分保障,很多还是理论上的,但终归是国家体制的历史性转变。后来毛泽东在湖南驱逐军阀张敬尧的运动中情绪激烈,提倡废督民治,大声呼吁湘人自治,着实表现了一番,也未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而入狱。那时司法比较独立,五四运动中学生火烧赵家楼,痛殴卖国贼,政府将学生交付司法审判,但法官以“爱国无罪”为由,统统开释,民国总统亦无可奈何。六四学生远不如五四学生激进,一群大学生自己绝食抗议,却遭遇大屠杀,中华民国的民主共和性质就十分明白了。然同盟会未能继续领导国民革命,国民政府沦于独裁者手中,且新旧交替,兵连祸结,乱象丛生,民穷财尽,人人感受痛苦,不免生出思旧之心,以为满清时代尚优于民国也。袁世凯颇嫌大总统不过瘾,又想做一回皇帝,正好美国一位大学教授叫做古德诺,到中国来主张 君权,说中国人民的思想不发达,文化赶不上欧美,所以不宜用民权。远来的和尚好念经,一帮文人也瞎起哄,以杨度为首组织“筹安会”,伪造民意,强迫众人劝进。袁世凯便利用这些言论,颠覆民国,自封“洪宪皇帝”,实行君主立宪。可是,任何统治者若不以共和的名义执政,开历史倒车,都是非法且不得人心的,袁记朝廷在一片讨袁声中迅速垮台。民国虽呈乱象,但自由度最少也有60上下。
中国人空喊民权,又习惯于威权政治,敬畏皇帝却不喜欢皇帝,只要挂上共和招牌,便能忍受独裁专制。这与英国人正好相反,英国人同时喜欢民权和拥戴皇帝,其办法是以法律限制君权,由国会与内阁治国。1649年奥利弗·克伦威尔领导由清教徒组成的“虔诚兵团”打败了皇帝的军队,把查理一世送上了断头台,建立了共和国。11年之后,英国人又迎回了查理二世继承王位,取消了共和国。外国人为宗教和自由而战,中国人总是为争夺皇位而战,毛泽东帝王思想严重,借共产革命来圆其帝王梦,但无论怎样行帝王之实,变共和为封建社会主义,却始终不敢摘掉人民共和的招牌。袁世凯死后,军阀上台,武人不管什么民权,都为抢地盘和刮地皮,贪污侵夺,专制程度比前清尤甚。公民的大多数政治权利落不到实处,战乱使普选无法实行,还发生了张勋、溥仪复辟帝制的闹剧,国家不但无进步可言,且有江河日下之势。孙中山继续组织中华革命党,进而又改组国民党,推进三民主义之国民革命,直到蒋介石成功领导北伐。国家处于军政训政时期,言论和结社受到一定限制,但报刊传媒和出版业相当开放,国外各种思潮纷纷而至,学术研究和宗教信仰完全自由,资本主义,社会主义、无政府主义,马克思主义,甚至法西斯主义也可以传播。李大钊在《每周评论》、《新生活》、《少年中国》、《晨报》、《民国日报》大量发表猛烈抨击政府和宣扬马克思阶级斗争的文章,陈独秀创办《新青年》,极力歌颂苏维埃和列宁主义,都是利用公开出版物来表达个人意愿。至于李大钊的死是因为勾结苏俄颠覆民国,于俄国驻华使馆内被捕,是叛乱国家罪行,并非因言获罪。陈独秀被判刑亦如此。中华民国是人才辈出的年代,出现了许多迄今无人望其项背的思想和文学大师,孙中山自不必说,如胡适之、蔡元培、陈独秀、殷海光、鲁迅、徐志摩、林语堂等。许多后来投奔共产党的作家,如老舍、巴金、曹禺等名人,也是靠着民国时代的本钱吃饭,跟着共产党玩什么主旋律时,顿失风采。中华民国的自由度超过春秋战国时期,对知识分子而言,是阳光灿烂的日子,地位崇高,生活优越,宽松自由的思想环境基本上可以说是空前绝后。要不便解释不通马克思主义进入中国且广泛传播,五四运动遂引起新文化运动,白话文正式成为国人和官方的书面语言。共产国际找到陈独秀李大钊,出钱建立中国共产党,就是借助有名望的知识分子来推销共产主义革命。让陈李挑头,建立职业革命家队伍,由第三国际给这些“白领”们发“工资”。毛泽东当年提倡湖南自治,应自成一国,希望中国“最好分为二十七个国”,比李登辉的“大卸七块论”还激进,但官方也只视之为政治见解,并不以什么“反分裂法”来追究“二十七个中国论”的分裂野心。有学者说孙中山仿效苏俄建立党国党军体制,“以党治国”成为贻害中华半个多世纪的一党专制之肇端。这话有些道理,孙中山是个理想主义者,也是位伟大的革命领袖和实践家,他首先考虑的是如何获得国民革命的成功,结束军阀专制的假共和。但没有想到联俄带来的恶劣后果,若从历史角度分析,孙中山别无二法,没有一个强有力的政党和军队,没有外国势力的资助,根本无力改变军阀统治中国的状况。但孙中山仍以实现三民主义为宗旨,党国体制为权宜之策,是过渡阶段,用孙文自己的话说:“俄国完全以党治国,比英、美、法之政党,握权更进一步;我们现在并无国可治,只可说以党建国,待国建好,再去治它。”孙中山在《建国大纲》中,将三民主义建设分为军政、训政、宪政三期,其民权理论和宪政指向不变,到了宪政阶段,国民党的建国使命便告一段落了。三民主义的国民革命并不是为了国民党建立永久执政地位,而是建立全民国家,不赞同阶级专政。也就是说,借苏俄的党治是手段,行欧美的民治才是终极目标。而且国民党的党治只在中央层面,省县地方基本是自治体制,国民党并不干预地方事务,不改变社会的多元化格局,鼓励私人资本。其民权理论与行宪传统并无根本改变,即使是国民党败退到台湾的戒严时期,地方选举和县市自治也未中断。不似共产主义是以共产党执政为革命目标,以建立无产阶级专政为目的,以一党严密控制社会为治国手段,全面剥夺私有财产,消灭民间社会。如果在军阀混战及共党叛乱之际,国民党不掌控军队和政权,三民主义就是空谈。抗战时期,中共于穷途路之际,暂时停止了推翻国民政府的内战,以在野党身份合法活动,有自己独立治理的特区,八路军享受国民政府每月几十万元的津贴,周恩来能自由进出国统区,在重庆办《新华日报》,最为起劲地宣传西方式民主,批评国民党专制,这都是由于国民党在实行民主。刘少奇屡次成功策划学生运动反对国民政府,毛泽东平安到达重庆谈判和平建国,陈独秀在法庭上也能享受到充分的辩护权。直到中共重新打内战,才又将共产党列为非法叛乱组织,予以剿灭。民主党派全部公开活动,可以激烈抨击国民政府,鲁迅、郭沫若、朱自清等一大群左派作家也能自由出版文集,一边大骂政府,一边大赚银子。七君子入狱,各界援救,共产党也奋力呼吁,国民政府只得放人。七君子之一的王造时当了共产党的右派后,硬给关死牢里,包括周恩来和宋庆龄等曾援救过七君子的名流之辈,无一人站出来说话。政治虽有反复,时有迫害发生,但总的趋势是走向宪政,不是走回头路。毛泽东骂蒋介石独裁,但蒋介石曾数度下野,对攻击他的人并无人身迫害。不似毛泽东罪恶昭彰,杀人无算,从无自责之心,更谈不上自责下野。彭德怀、刘少奇、林彪等人为毛犬马一生,后来马屁拍得稍慢些,皆死于非命。国民党是一党独裁,但独裁有期限,有宪政目标,不似共产党的独裁永无止境。因为共产党本身就是独裁组织,行阶级专政,有没有国民党都是如此。军政训政是革命的手段,宪政是革命的目的。1928年底,东北易帜,归顺南京政府,中国重新走向政治统一,从军政转向训政阶段。但这种统一是表面上的,南京政府的实际权力只限于沿海和长江数省。军阀各自为政,国家军令政令不能贯彻,随即爆发蒋桂战争、中原大战,中国重新陷于战火。抗战胜利之后,国民政府结束训政,积极向宪政过渡,各省区议会和地方选举已在准备之中,召开国民大会,1946年制定五权宪法,进入了宪政阶段。可惜,中共暴乱夺取政权,国民政府被迫退避台湾,为了防止共产党军事威胁,保证台湾稳定,又实行戒严戡乱政策,直到蒋经国执政后期。毕竟国民党秉承三民主义的共和法统,本质上是一个推行民主的政党,民众有选举、罢免、创制、复决等四大政治权力,国民政府依五权宪法(立法、司法、行政、考试、监察)组织政府,获得治理国家的权力。宪法体现政治民主化、地方自治化、军队国家化(抗战胜利时即已取消了军队中的国民党部)、各党派平等的原则。吸收包括共产党在内的各民主党派参与制宪,五权宪法在民主程度上并不亚于美国宪法,是中国近代史上最伟大的进步。台湾如今完全实现了普选总统,这部宪法沿用至今,为中华宪政民主作出了历史性贡献。中华民国宪法的颁行,使中国的自由度指数至少在80以上。
毛泽东的“新中国”是人类历史上绝对专制的政治体制,是令历史大倒退的共产奴役制度。因为任何类型的王权专制都是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之上,共产制度是暴力剥夺全民财产,其奴役下的臣民一无所有,既无政治权利,也无财产权利,是身体到思想的彻底奴役。欧洲的奴隶制或中国古代的封建社会都有相当多的自由民,享有一定的政治权利和社会宽容度,古希腊与中国的春秋时代都是人类思想自由的黄金时代。毛泽东统治下,中国人整体失去了自由,城乡分治也仅仅是受奴役程度略有差别而已,整个社会缺乏宽容,处于严密控制之下。中共不允许党外有党,不准党内有派。中共在苏区的大清洗伪以“打AB团”的名义,而主要原因是消灭党内的不同宗派或派系,比如陈独秀的托派。60年代初,党内曾有一个称作“中国共产党革命委员会”的秘密组织,其宗旨是反对斯大林式独裁统治,实行真正的社会主义,全国各阶层有几百名党员,结果都被枪毙了。法轮功遭镇压,不是因其练什么气功,而是法轮功已形成遍及全国的庞大组织。中国民主党依据宪法的结社自由原则申请登记,希望获得合法身份,中共毫不犹豫将其成员关入监狱,如果是毛时代,肯定全部杀光。毛一人主宰全国,变全民族共和为阶级专政,毛的“新中国”不但是绝对的一党专制,还是绝对的君主专制,绝对的神权政治。刚夺取政权,挂上联合政府的招牌,毛便迫不及待地利用中央人民政府主席的身份,前往苏联秘密签订中苏条约和经济协定。两国订约,这头一等的国家大事,按照共和制,要由议会(政治协商会议)讨论,有人民或民意代表参与,最后表决通过。毛泽东则是一个人说了算,在苏联期间随心所欲,一面瞒骗全国政协,一面避开政府部门,仅让参与谈判的周恩来等极少数人知道,匆忙签订丧权辱国的中苏条约,具体内容列为党的高层机密,这简直是叛国罪行,理应受到弹劾和宣布条约无效。中华民国的领土变更,需经国民大会或立法院表决,公告全国,再行全民公投方可生效,任何一个总统或党魁都不敢私自出让国土,其叛国协议也归于无效。过去的皇帝还要每日召集文武百官商议国家大事,皇帝只有最后的决定权,断不敢一个人卖国求荣,瞒骗群臣,冒天下之大不韪,置祖宗江山于不顾。毛在建国之初就无视人民主权,其后的领导人也沿用这一办法,例如与邻国签订变更国家领土的边界协议时,也是将条约内容列为国家机密,不允许国民知晓。毛泽东的“新中国”,自由度指数绝对为负值,已无统计的意义。
六、国共之别
1947年11月21日,全国举行国民大会代表选举,选举人不分阶级党派,参加选举者约2.5亿人,共选出代表3045人。1947年12月26日 ,各省市议会开始选举监察委员。1948年1月21日 ,举行立法委员选举,也是由民众直选举。行宪国民大会于3月29日 召开。根据宪法,总统、副总统选举不由党派提名,而由代表自由组合100人连署提名候选人。4月19日 国民大会以无记名投票选举总统,蒋介石得2430票(当日出席会议代表2734名),居正得269票,蒋以超过代表总数半数当选。5月20日 ,蒋介石于南京宣誓就任中华民国行宪第一任总统。这是民国以来最民主的一次选举,虽然不是全民一人一票直选总统,但这是遵照宪法程序进行的选举,是民有民治民享的三民主义共和国体。于抗战后的百废待兴时期,面对中共大规模武装叛乱,面对山河破碎内乱未平的危困局面,能达到这种程度的宪政民主实在是国民党之大手笔。蒋主席在3月29日 的第一届国民大会开幕大会上说:“……民国成立三十七年以来,内忧外患,纷起迭乘,其初有帝制余孽北洋军阀的窃国,随后有日本帝国主义者的侵略,到了抗战胜利,又遭蓄意颠覆我国实行暴民专政的共匪叛乱,这些反动势力,无不是出其全力来阻碍我们民主宪政的实施,我们的一部革命建国史,可说是充满了困苦艰难的牺牲奋斗史。我们去年颁行的中华民国宪法,可以说是血泪凝成的结晶,我们在过去已经冲破了层层阻力,克服了种种的困难,来产生这一部宪法,我们在今后更必须珍视宪法的价值,芟除民主的障碍,保护宪政的成功。”[23] 国民党北伐成功,国家统一于南京政府,中国从军政时期进入训政阶段,抗战结束国家始进入和平建国时期,国民大会制宪会议的成功,中华民国宪法出台,制定“训政结束程序法”,召开国民大会,依宪法选举产生中华民国总统及立法院、监察院、行政院、司法院、考试院的改组,标志着中国人民进入宪政时代。除共产党及其军队外,基本完成军队国家化和政治民主化的两大任务,自由民主的新中国开始确立,国父孙中山的伟大理想终于实现了。但宪政进程被不愿意和平建国的共产党破坏了,共党以一己之私不愿意军队国家化,撕毁和平建国承诺,悍然发动全面内战,从合法的组织变为叛乱武装,国民政府又被迫实进入动员戡乱时期。中共虽干扰了宪政实施,但中华民国宪法从未废除过,国民党追求民主共和的宗旨仍然不变。
国民党在中国推行宪政民主,共产党视之为反动派,因为国民党民主了,共产党反对国民党专制的理由便不存在了,所以中共不但不参加国民大会,不参与大选,还要不惜一切代价发动内战,从军事上打倒国民党。当民主党派及一些中国人还在傻呼呼地跟共产党着叫嚷废止国民党一党专制时,毛泽东已经在做一党专政的准备了。“1947年11月30日毛泽东在给斯大林的一封电报中说,中国革命胜利后,将仿照苏联和南斯拉夫的模式,实行一党制;1948年4月20日斯大林回电说,苏共不同意这种做法,认为中共应该吸收其他党派参加。”[24] 苏联出于维护雅尔塔协议的既得利益,不愿让美国插手中国,希望中共象法国、意大利、希腊共产党一样,参与联合政府,走议会道路。这与毛泽东的目标不符,毛是想夺天下,自立为王,不稀罕到民国政府政府当个部长之类。其实,不知道中苏内幕的知识分子,也可以从毛泽东公开的讲话中得知共产党的未来,毛早在1940年1月发表的《新民主主义论》中,就规定了“新中国”的国体是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政体为民主集中制,“这就是新民主主义的政治,这就是新民主主义的共和国”,认为“这种新民主主义共和国,一方面和旧形式的、欧美式的、资产阶级专政的、资本主义的共和国相区别,那是旧民主主义的共和国,那种共和国已经过时了”。断言称:“走建立资产阶级专政的资本主义社会之路吗?诚然,这是欧美资产阶级走过的老路,但无如国际国内的环境,都不容许中国这样做。”提出:“现在的革命是第一步,将来要发展到第二步,发展到社会主义。”且毫不犹豫地说:“现在的世界,依靠共产主义做救星;现在的中国,也正是这样。”共产党上台,终究要实行无产阶级的一党专政,这是它事先早已经声明了的。毛在稍后的《新民主主义的宪政》讲话中说:“宪政是什么呢?就是民主的政治。”紧接又作了规定:“但是我们现在要的民主政治,是什么民主政治呢?是新民主主义的政治,是新民主主义的宪政。它不是旧的、过了时的、欧美式的、资产阶级专政的所谓民主政治;同时,也还不是苏联式的、无产阶级专政的民主政治。”否认欧美式的民主,就是反对多党竞争,而是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因为还在抗战时期,中共处于弱势,当然要“有饭大家吃”,争得一个席位,当然不便宣传苏联式的一党专政。“中国的事情是一定要由中国的大多数人作主,资产阶级一个阶级来包办政治,是断乎不许可的。社会主义的民主怎么样呢?这自然是很好的,全世界将来都要实行社会主义的民主。”毛泽东对于中共领导国家走向社会主义、实行无产阶级专政,是“有饭自家吃”,是从来不曾放弃的既定方针,早已预示了中国人难以逃脱的历史宿命。所以说,国共之争的实质是民主共和与共产专制之争。
中共八七会议之后曾有一个决议,决定“建立苏维埃工农民主独裁政权”,是斯大林主义式的党国体制。后来的“党和国家”就成为习惯用语,位次不能颠倒。党政官员的办公台上总爱摆上党旗与国旗相连的两面旗子,如果留心观察一下这两面旗,中共政权实质便可一目了然,党一定要排在政府之前。党旗图案是镰刀斧头,代表农民与工人,以示中共来源于工农革命。国旗上的大星星表示中共的领导地位,党权至上,人民(初意为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由党旗上镰刀斧头的耀眼图案缩小为紧跟共产党的四颗小星星。好似一只大猩猩领着一群小猴子。几千万人的共产党大过亿万人民,完全颠倒了共和制的上下顺序,这就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所谓“共和国”。袁世凯任总统的“五族共和”的中华民国,至少在国旗上还能将中国人民用五种颜色平等地表现出来,也没有政党的位次。现在的中华民国国旗图案是青天白日满地红,民国九年,广州军政府正式规定为国旗,民国十七年北伐成功,全国统一,国民政府立法公布全国通用。青天表示光明纯洁、民族和自由,白日代表坦白无私、民权和平等,满地红表示不畏牺牲、民生和博爱。十二道光芒代表一年十二个月、一天十二个时辰,象征中华民国随时序更替永存寰宇,也鼓励国人与时俱进,自强不息。过去的青天白日旗还有些革命党的含义,现在已完全消除了政党色彩。
国民党也实行过一党专制,屡受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诽谤攻击,但那不是孙中山 先生的本意,也不是国民党的宗旨,是缘于内战频繁不得不实行军政训政的无奈之举。孙中山提出的三民主义,即民族、民权、民生主义,与林肯的民有、民治、民享思想一样。孙 先生博采古今中外的优良政治制度,创造性地提出以四种民权(选举、罢免、创制、复决)来管理政府的五个治权(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四权是民权,五权是政府权,四权在上,五权在下,“这九个权,彼此保持平衡,民权问题才算是真解决,政治才算是有轨道。”[25] 孙中山鉴于中国古代帝王集三权(立法、司法、行政)于一身,但考试和监察权皇帝不能独揽的状况,在西方的三权分立原则之上再加上这两个中国传统的制衡权,防止流弊,来作为五权宪法的立法宗旨。并说:“除宪法上规定五权分立外,最要的就是县治,行使直接民权。直接民权才是真正的民权。直接民权凡四种:一选举权,一罢官权,一创制权,一复决权。”孙中山在分析中西宪政制度时说:“中国何尝没有宪法:一是君权,一是考试权,一是弹劾权。而君权则兼有立法、行政、司法之权。考试本是中国一个很好底制度,亦是很严重底一件事,从前各省举行考试底时候,将门都关上,认真得很,关节通不来,人情讲不来,看看何等郑重。但是到后来,也就有些不好起来了。说到弹劾,有专管弹劾底官,如台谏、御史之类,虽君主有过,亦可冒死直谏,风骨凛然。”[26] 鉴于民智未开和共和革命屡次失败,他提出民主的实现要经过军政、训政、宪政三个阶段,在前两阶段需要效法俄国,试图在苏联顾问的帮助下,把国民党改组为苏共那样的“有组织、有系统、有纪律”的政党。国民党的“一大”规定,党的组织原则为“民主主义的集权制度”,将党的领导体制由总理制改为委员会制,宣言要“以党为掌握政权之中枢”,均系借用俄共经验。但是,按照孙中山的设想,到了宪政阶段便要“还政于民”,实行“直接民权”。这种“全民政治”与共产党主张的“阶级政治”和长期专政是截然不同的。国民党奉行的三民主义与共产主义有根本区别,三民主义是中国走向民主之路的思想基础,它提倡公民权利和民族和谐,努力改善民生,实现社会均富。共产主义是将中国关入铁幕的歧路,力行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剥夺公民财产,剥夺公民自由参与政治的权利,党的利益高于一切,从高层特权到权贵资本主义,把中国拉入史无前例的专制和腐败之中。毛泽东在未夺取政权之前,为获得民众支持,也曾将其新民主主义向三民主义靠拢,但这是出于统战的过渡性策略,一旦大权在握,会急速转向一党专政。两党的本质大相径庭,国民党的专制也可视作环境加个人因素,不是立党的本意。国民党也专制,却不是绝对专制,国民党内的西山会议派、改组派、CC系等派别,党内是以宽容心态对待。共产党立党本意是为现实无产阶级专政,专政就是反民主,其专制就是制度性的,换了谁也一样。共产党是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夺取和保卫政权都离不开枪杆子,都不是靠选票,对党内不同意见的镇压甚至用剥夺生命的方式。国民党的专制多体现为险恶环境下的个人色彩,国民党领导台湾成为四小龙之一,在蒋经国任内开放了党禁,由李登辉推进了总统直选。由于国民党的本质较好,其理论基础是以民主为目标的三民主义,容易改正历史错误,国民党可以在野党的身份参加竞选,还会上台执政。共产党若下了台,其庞大组织必然土崩瓦解,象恐龙一样灭绝,无产阶级专政亦永远消失在历史尘埃中。台湾党禁开放后,有人组织了共产党,虽然不是大陆共产党的分支,没几天也烟消云散了。自由竞争才是中共最为恐惧的事,经济再成功,也不会自动走向宪政,是共产主义之本质也。国民党与共产党的实质区别就在这里。
普选也是中共手中的一张王牌,在国民党统治下曾大谈普选。1946年1月16日,中共代表团向政治协商会议提出《和平建国纲领草案》,主张“积极推行地方自治,废除现行保甲制度,实行由下而上之普选,成立自省以下的各级民选政府”,“省得自订省宪,各地得采取因地制宜的措施”。中共代表吴玉章在会议讨论时说:“过去对省的地位和制度争论颇多,中国政治能否搞好,这是一个重大问题。我们主张省为自治单位,自下而上的普选,依据中山 先生遗教省长民选,省自制省宪。”地方有制宪权,这是美国式的联邦制,一点也看不出建立无产阶级专政国家的意思。那时中共在党内和党外对于民主选举有不同的解释,并不是真的推崇美国式民主,而是明知抗战结束和内战前夕的中国完全实行美国式的普选是梦话,但非要唱此高调来难倒国民党政府,作为推翻中华民国民政府的理由。遵照斯大林的指示,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中共控制下的普选。所谓普选,无非是中共挑选代表,再由这些人代表民众投票。每一个代表都在党的严密监控之下,以保证代表与民意隔绝。党不要求代表与民众有直接联系,更不允许民间自由推举候选人,否则就是破坏选举和颠覆政权的犯罪行为,谁出头就抓谁坐牢。这是苏维埃政权的成功经验,苏维埃是议政合一的体制,代表由基层选举产生,但每个选区只有一个候选人,绝大多数代表是党员,半数以上是党政军警高级官员,包括绝大多数的党中央委员,与选区的选民毫无联系,这样党牢牢控制苏维埃就有了组织保证。苏维埃就沦为苏共决策的表决机器,人民没有选择代表的权利,没有民意表达途径,缺乏罢免程序。这就是共产党的普选程序,在中共“解放区”里,不同共产党合作的人基本上都以汉奸或反革命罪名杀光了,合作的人才能以“民主人士”参加选举,这种情况下,实行“普选”便无任何党外风险了。
共产党骂国民党统治是“党天下”,而共产党的一党天下,有如水银泻地,无孔不入。孙中山 先生曾说过:“本总理向来主张以党治国。以党治国的这一说,是什么意思呢?是不是所有的党员都要做官,才算是治国呢?如果党员的存心都以为要用党人做官,才算是以党治国,那种思想便是大错。……如果说要党员做官才算是以党治国,那么,本党的党员现在有三十多万,广东的知县只有九十多个,其余的大官更是很少,用这样少的官怎么能够分配到这样多的党员呢!所谓以党治国,并不是要党员都做官,然后中国才可以治;是要本党的主义实行,全国人都遵守本党的主义,中国然后才可以治。简而言之,以党治国并不是用本党的党员治国,是用本党的主义治国,诸 君要辨别得很清楚。至于本党党员若是确为人才,能胜大任的,自当优先任用,以便实行本党的主义。倘若有一件事发生,在一个时机或者一个地方,于本党中求不出相当人才,自非借才于党外不可。”[27] 显然国民党的“以党治国”并非一党独霸天下,乃是鉴于国家乱象丛中的使命感,三民主义的核心是民权主义,民权就是大家都可以自由说话,都享受平等权利,军政或戒严是暂时的,这就是台湾能走向民主和直选总统的关键所在。然国民党的组织太过松懈,更为共产党所埋伏渗透,根本无法与共产党的严密体系相比,三民主义不可能实行彻底的“以党治国”,因为无权控制其他党派和民间组织,不能形成严密的基层组织网络,权力无法渗透到每一个村庄、每一条街道、每一个工厂及每一个家庭,也就不会消灭民间社会,防止自由思想滋生。孙中山也想借用列宁的建党方式,让党员效忠于领袖,结果还是不行,便缘于三民主义与共产主义的本质区别,集体主义只好让位于个人权利。国民党的基层组织最多只设到县区,很多县区组织建设长期空白,有些地区只到省一级,向下的垂直领导时常脱节。党员占人口的比例过低,有的省也不过几十个党员,掌握在地方军政要员手中。这仅仅是一种“委托型统治”,地方势力为阻挡中央渗透,反而成为基层党团建设的阻力。党务工作向基层的渗透力不够,不能进入民众的生活,训政的目标实现不了,也影响了宪政进程。普通人根本不懂三民主义,动乱时反而更倾向于权威主义,这就为共产主义集权留下了宽阔的空间。共产党在其统治地区,是将每个人都编入单位体制,从青年到老年,从妇女到儿童,都受所属组织的严密控制,严格惩处违规者,以阶级斗争的群众运动方式解决民众动员问题。国民党是全体国民的党,以民主姿态向全社会开放,国民有依据信仰的选择权。共产党是阶级的党,用阶级专政建立恐怖统治,民众被裹胁其中,在枪杆子逼迫下,唯有顺昌逆亡的生死抉择,不存在信仰自主机会,人们只好跟着共产党走。三民主义理论缺乏实施政策的具体策略,又兼有解释的多样性,各地实力派可以自主诠释三民主义来抵制中央权威。三民主义宣传到不了底层,组织建设又跟不上,这样,国民党就不是共产党的对手了。
七、残暴统治
中共在建国之日向全世界宣布:“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因为在毛泽东眼里,中国人于辛亥革命和抗战胜利之后都不是站着的,只有中共领导中国人民才站了起来。而事实却证明是毛泽东领导的中国共产党站起来了,中国人民从此跪了下去,跪倒在历史上最为严酷的中央集权制度之下。共产党以民主集中制强化了传统的集权制度,从社会最底层管起,党组织渗透社会每个细胞,从人的行为到习惯,从文化到思想,从工作到居所,从农民生产到市民生活,从餐桌乃至夫妻团聚,都在党的控制之下,都要遵从党的教诲和政策,党有权力过问每个人的一切情况,反抗的后果是严重的。中国传统社会是以儒家学说治国,以法家学说治政,以无为而治的黄老之道治理社会。行孔孟之道,倡仁政王道。民为贵,君为轻,社稷次之,体现民本思想。暴政虽然不断,但行仁政的时候居多,特别是王朝初期。毛泽东的“新中国”建政初期却是杀戮最严重的时期,一反历代新王朝大赦天下的习惯,挥舞镇压反革命的屠刀,一直杀到一切视为敌对势力的阶层魂飞魄散,杀得整个社会再无反对的力量。紧接的反右又将第二种忠诚的人士消灭干净,至此,中国大陆再无一丝不同声音。但还不算完,阶级斗争又转移到党内,其残酷程度并不比镇反温和,某些情况下更为残酷,因为党外还有统一战线,需要团结利用一部分社会人士,党内则是残酷斗争,无情打击,从肉体上消灭。毛泽东批儒尊法,对社会实行全面专政,自比为秦始皇,是中国历史上仅有的一位以残暴而荣耀的帝王。朱元璋残暴体现在统治集团内部的斗争,对民间还是有一定的宽容,毛泽东的暴政体现在一切方面,其何以成为人类有史以来最残酷的暴政,我们约略总结一下,即可以看出其远超于古代专制王朝的内在原因:
一、以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专政学说为基础,通过阶级斗争和暴力革命剥夺土地和私有财产,从肉体上消灭乡村地主,没收城市工商业资本,建立公有化的党有制度;
二、以列宁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极端排他性的中共党务系统,用斯大林式的大清洗消灭党内外一切反对力量,用抄家、停发工资、批判斗争、劳动改造、劳动教养、酷刑折磨、戴黑五类帽子、株连亲属等等恐怖手段,对社会和文化各领域实行全面专政;
三、以覆盖全国城乡的党组织,建立直达中枢的绝对效忠体系;
四、以党领导一切弱化政府职能,收立法与司法权力于党权之下,建立以党政合一的党国体制;
五、以党指挥枪的原则,置军队于共产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建立党军,成为领袖私人的武装;
六、以等级森严的阶级划分方法,虚拟夸张敌对势力的威胁,建立人人自危的国家恐怖主义管制体系;
七、以国家垄断一切资源产业和社会财富,以国有制和计划经济加强对地方经济的控制力,以低工资广就业的办法及最低水准的社会福利覆盖社会大多数成员,建立平均分配的社会,表明社会主义优越性,消除诱发革命的因素;
八、以城市单位和街道居委会及乡村人民公社内的三级民间内控体系,取代传统的乡里保甲制度,镇压基层反抗力量。用工会、青年团、妇联和少年先锋队等党领导下的群众组织,将每一个人都纳入组织系统,使中国成为同构同体的高度组织化社会;
九、以户口、单位、档案体制,控制到每一个国民,实行半军事化管制,用固定的粮油关系和一切生活必须品配给的票证制度,将每个人钉牢在官方划定的居住区内,让民众处于相互隔绝及无共同抵抗手段的状态,建立全体国民对共产党的人身依附关系;
十、以各种政策条例来限制剥夺公民的各项政治权利,党控制一切大众传播媒介,架空宪法,使之徒有虚名;
十一、以红头文件规章制度替代刑法和民法,以领导个人的指示来指导公检法办案;
十二、以毛泽东思想为圣经,神格化毛泽东,摧毁一切宗教团体,消灭传统文化,建立唯我独尊的政教合一政权和意识形态体系;
十三、以统一战线方式解决反对党问题,委以虚衔给予好处,使有影响的党外人士纳入中共体制,消灭自由空间,不允许体制外的任何民间团体存在,社会功能团体也行政事业化;
十四、以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和党指挥枪的理论,建立党军和全民皆兵的政权保卫体制,扑灭任何有组织的反抗;
十五、以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思想,发动一场接一场的政治运动,唤起群众不懈的斗志,形成高度紧张的政治氛围;
十六、以各级党的宣传部门来控制舆论导向,严格禁止民间办报,介入传媒业,严防不利于中共政权的言论;
十七、以选拔素质低劣者的逆向淘汰方式,建立听命于中共的庞大干部与积极分子体系,开展阶级斗争。以农村生产队和城镇居委会为主的群众监督告密网络,形成群众专政和特务系统,织成一张无所不包的密网;
十八、以伪造的中共党史和变造的国民革命史来显示共产革命的合理性,增强对“新社会”的热爱及对“旧社会”的仇恨意识;
十九、以造反有理的口号发动大规模的群众政治运动,彻底打碎延续几千年的思想道德体系和传统民间社会,用共产主义理论道德实行全民洗脑教育,驯化民众,培养对共产党的无条件信从以及对共产主义运动的持续狂热;
二十、以警惕帝国主义发动大规模侵略战争和核战争的宣传,煽动颠狂的民族主义情绪,转移国内矛盾和国际困境,化守为攻,输出革命。
所以,毛泽东的极权统治给人类造成的灾难远比希特勒的法西斯主义更为惨烈。我们就容易理解,历史上的皇帝再坏,也没有恶到毛泽东的程度,而毛正是借助了民主集中制的威力,建立了全面专政的极权体制。毛凭借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又强化了毛的统治,最坏的制度使最坏的统治者变得其坏无比。坏人为使这种制度更适合自己的口味,又不断增添着坏的成份,遂使极权体制朝更坏的方向发展。许多人将毛泽东的罪恶归结为晚年的错误,是由于老年人的固执,或心理层面的阴暗。其实这正是民主集中制的逻辑性发展,毛泽东的一切统治方式,都有列宁斯大林的影子,只是掺杂了中国帝王的权术谋略,变得更为阴险毒辣而已。苏联从列宁到斯大林,民主集中体制越变越坏,就是最有力的例子。列宁在1903年就倡导集中制,受到批评后,列宁又在集中制前面加上“民主”二字,并将集中制推广到第三国际,成为各国共产党听命于莫斯科的原则和纪律:“凡是愿意加入共产国际的党都应该称为:某某国家共产党(第三共产国际支部)。”在集中制原则和铁的纪律管束下,列宁斯大林及后世领导人成为共产世界的大家长,赫鲁晓夫反对斯大林的独裁,希望恢复民主,但苏共仍然行走在专制的道路上,换了几任领导人都一样。直到戈尔巴乔夫大搞民主化,苏共就解体了。民主与集中本来就是相互对立的,水火不容,不存在统一或双赢的可能。民主与集中是自由与专制的关系,民主集中制一词是玩文字游戏,如果把它换成“民主独裁制”之表述,就会明白其荒唐可笑了。
八、只有坏的
有人说,民主集中制是一项好制度,只是常常没有被执行好。这与马克思主义是本好经,只是被列宁斯大林毛泽东这些“歪嘴和尚”念歪了的说法一样可笑。邓小平在八大《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说:“很明显,个人决定重大问题,是同共产主义政党的建党原则相违背的,是必然要犯错误的,只有联系群众的集体领导,才符合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才便于尽量减少犯错误的机会。”话虽好听,但集中的权力属于领袖个人,集体领导就不是一个投票过程。以六四为例,邓小平握有听政的最后权力,实际上是党和国家的最高领袖,群众要求反腐败,已通过游行示威发出了与中央对话的声音,邓非但不以联系群众来减少犯错误的机会,反而由他个人拍板,让坦克开进天安门。如果邓发挥“党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听纳民众反腐败的要求,中共就从此走向民主时代,民主集中制就一定会消亡;为了维护民主集中制,就只能选择镇压,不能联系群众,两者必选其一,不存在兼顾的可能性。邓十分明白民主集中制的命脉是集中,是共产党来集中,最高领袖掌握最后权力,其决策关乎共产党的存亡。江泽民虽然不具有邓小平的号召力,在他一个人坚持的情况下,政治局还是作出了镇压法轮功的决定,如果民主集中制是投票过程,江个人意见必然被否决。在重大问题上,党的领袖必须下最后决心,如果党内以投票决定政策,势必形成党内政治派别,导致党的分化,允许不同意见者的自由,一党制就无法持续了。列宁签订布列斯特和约,对于新生的苏维埃政权来说,可以获得喘息机会,列宁的决策显然有助于布尔什维克的生存,但此举事关割让国土和巨额赔款,大多数委员不敢赞同,两次否决列宁的意见。但德国咄咄逼人,发出最后通牒,危急时刻的委员们只能同意列宁的决定,表决通过。列宁感到了权力集中的重要,要是领袖独裁就不存在制约因素了。到了斯大林时代,政治局完全变成领袖的咨询机构,民主集中制才算完善了。委员们当然可以发表不同意见,发牢骚也行,但无权否决领袖的决策,哪怕面临祸国殃民的危险也计可施,坚持异见就意味着反党罪行,委员们自然要见风使舵了。
毛泽东在抗战前的洛川会议上,不同意红军上前线与日军决战,只同意在敌后开展山地游击战,委员们多数赞同使用红军的运动战方式,积极抗日。会上争论激烈,那时毛还受政治局限制,不能直接在会上拍板。于是毛宣布体会,私下联系相同意见者,最后形成妥协,同意以运动游击方式参战。后来八路军以团为单位分散敌后,主要任务是扩充军队,军队化整为零就只能是游而不击了。以抗日大局论,毛泽东不思抗战,是破坏抗日之举;若站在中共的立场,毛的办法是对的,让国军冲锋陷阵,共产党在后方扩大实力,方可积蓄力量,战后夺取政权。毛有利于党的意见不能迅速贯彻,就是权力被分散了。所以毛在抗战期间将党的工作重心放在完善集权制度上,在延安开展整风肃反,毛的个人独裁体制才得以形成。毛泽东后来决定出兵朝鲜时就容易多了,这时毛的绝对权威已经树立,让委员们讨论出兵问题,而不用投票表决方式。如果政治局委员自由表决,毛的意见肯定通不过;如果是政治局会议是咨询性质,决策权就归毛一人,情况就不一样了。所以毛泽东说:“我们相信真理,真理是客观存在的反映。一个班必须崇拜班长,不崇拜不得了。”党的领袖是真理的化身,领袖崇拜是为了党的团结统一,领袖的每一句话都要学习贯彻,否定领袖的意见就是分裂党的行为。赵紫阳是党的总书记,不同意退休党员邓小平镇压学生的意见,就犯了分裂党的错误,因为“儿皇帝”上面还有“太上皇”。所以,好的马克思主义只能存在于书本上,将之付诸实践,无一例外变为坏的马克思主义,且一个比一个坏。共产主义是靠共产革命实现的,目的是建立共产党专政,必然要暴力夺取私人财产,暴力剥夺敌对阶级的政治权利,限制言论自由。完成产权革命后,所谓的敌对阶级(敌对势力)通常就是政治异见者,这种划分是随意的,是难以确定的,但仍是来源于马克思的阶级斗争学说,共产专政的手段就是镇压。有时候不同意见是来自党内或体制内,为了保证共产党的坚强领导,消除自由化空间,连内部也要严厉镇压,不停地消灭异化力量,以避免党的分裂。追求民主的政党是没有敌对阶级的,不惧怕任何批评,有了言论自由,有了政党间的公平竞争,才会有切实有效的制衡监督,才会做好事。所以从列宁到斯大林,从毛泽东到波尔布特,从卡斯特罗到金日成,他们的革命实践和思想理论都证明了马克思主义走出书斋后的逻辑性发展:只有越来越坏的马克思主义,绝没有什么好的马克思主义或好的民主集中制;也只有封建化了的社会主义,没有什么“科学社会主义”或“社会主义民主”;也只有专政无产阶级,而不是什么无产阶级专政。马克思的理论在实践中只是一组组动听的词句。
中共建党初期便服从于民主集中制,事事服从共产国际指挥,因为共产国际听命于斯大林,民主集中制也是共产国际的组织原则,斯大林是大家长。正如郑超麟在谈到中共五大时所说:“大家对于大会都视为一种宗教仪式,仿佛进教堂听牧师宣讲或看神甫做弥撒,并不视为决定革命命运的会议。事实上确是这样的。真正的决议是在大会以外做的,大会不过是宣布和登录决议的机关罢了。演说的人不起劲,争论的人不热烈。瞿秋白的演说并没有小册子里那种锋芒,彭述之的答辩使人觉得他与瞿秋白意见相差不多。代表们如果对当时迫切的问题有兴趣,在这大会上是得不到解答的。”[28] 当时正是蒋介石与共产党决裂的关键时刻,汪精卫也对共产党极为不满,国共矛盾空前尖锐。同时党内斗争也凸显出来,分化为原本不赞成国共合作和北伐又力图保持独立性的陈独秀、彭述之、王若飞一派,另一派是以谭平山、瞿秋白、张国焘为主的反陈独秀派,背后有国际代表鲍罗庭、罗易支持,正准备“清君侧”,是为了贯彻鲍罗庭路线。尽管陈独秀不赞成党内宗派活动,内部纷争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上竟然毫无表现,党内斗争全在幕后进行。后来毛泽东的中共大会更是如此,总是由毛预先设好套路,总是“开成一个团结的大会,胜利的大会”,从不在大会上展开辩论,探求真理,修定政策,这就是标准的民主集中制流程。党内实行民主集中制都消除了民主成份,就更不可能在全社会实现民主了。
民主集中制根本就不是一个能够执行好的制度,因为它的本质就是为集权设计的,是权力无条件的绝对集中,毫无民主可言,不论怎么执行都是落实在集中而不是民主上。对民众而言,只要是民主集中制,也就没有好坏之分,因为好处都落到了共产党及其领导人手中。希特勒说:“决断权切不可操在大多数人手中,国家应该是一个负责的团体”,“参义院和众义院教没有决议权,任命议员,是使他们工作,并不是使他们来决议。……因为决议,是当时主席的特权。”[29] 希特勒也反对党内民主,认为党的委员会的合议制度不合理,只是空谈而毫无成绩,他充任党魁后,用专责制和领袖负责制取代了委员会的议事制度。毛泽东的“新中国”与希特勒的“新帝国(第三帝国)”实在是一路货色,都是集中制原则,议会(人大)只能参与意见,不能制约政府或国家元首。希特勒利用“国会纵火案”打击共产党,逮捕了德共主席台尔曼,审判在德的保加利亚共产党领袖季米特洛夫。毛泽东保留了八个臣服于中共的“民主党派”,屠杀和取缔了一切反对势力,抛弃司法程序,被害人连上法庭申辩的机会也没有。这两种极权主义也无例外地走向对外军事扩张,用武力推行他们的极权主义。可惜毛泽东的“新中国”穷困无比,比不上希特勒的“第三帝国”实力强大,才制约了毛的野心。意大利的法西斯党上台后,在墨索里尼领导下,国家从混乱衰败中走向复苏,法西斯文化改革试验中,其中有一项引起了全世界的注意,这就是国家社团组织。为了缓和同工人日益增长的矛盾,减少罢工事件的发生,法西斯政府批准了八小时工作制、劳动保险和对童工、女工的限制,并颁布了《劳动宪章》。为了欺骗和笼络工人,将职业工会改为法西斯工团,并提倡劳资合作,发展生产,效忠国家。由于《劳动宪章》社会立法和法西斯劳动团体的推行,所有从事国家生产的社团都集中了。资本家和工人,劳心的和劳力的,全部纳入法西斯工团的领导之下,为法西斯国家积极生产,为它的侵略政策创造物质基础。法西斯工团要求,在法西斯国家中,每个市民不再是一个自私的、反社会的、反集团的人,而是遵守政府法律、效忠法西斯国家的模范公民。墨索里尼十分注意学校的改革,并将这种改革同扩军备战紧密地结合起来。他说,意大利的各级学校,尤其是高等学校,绝不能把学生造就成一种木偶似的所谓“自由艺术”的律师与医生,而要把他们培养成为勇于献身的以国家利益为最高利益的法西斯战士。墨索里尼还不断在法西斯党内进行整顿和清洗,对所谓不坚定的分子和对党中央的指示执行不力或怀有野心的党员,一律开除党籍。经过四年努力,1925年11月,意大利完成了对各项工作的改革,实现了墨索里尼所提出的“一切权力都归法西斯”的计划,集党权、政权、军权于一身,他梦寐以求的恺撒大帝“朕即国家”美梦终于变成了现实。这个独裁者十分得意地说:“我希望使意大利伟大,受人尊敬,并且使人畏惧;我要尽我所有的能力,所有的精力,不要停止,不要中断,创造一个光辉的未来,使人民过上最美满的生活。”意大利的财政赤字、通货膨胀和工人就业情况都有了好转,又建立起强大的军事力量。[30] 只要是集权制度,对独裁者却有无比优越性,所以邓小平决不放弃民主集中制,他特别对改革开放时期的民主做出了不容置喙的权威解释:
什么是中国人民今天所需要的民主呢?中国人民今天所需要的民主,只能是社会主义民主或称人民民主,而不是资产阶级的个人主义的民主。人民的民主同对敌人的专政分不开,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也分不开。我们实行的是民主集中制,这就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民主集中制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一个不可分的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制度之下,个人利益要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要服从整体利益,暂时利益要服从长远利益,或者叫做小局服从大局,小道理服从大道理。我们提倡和实行这些原则,决不是说可以不注意个人利益,不注意局部利益,不注意暂时利益,而是因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之下,归根结底,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是统一的,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是统一的,暂时利益和长远利益是统一的。我们必须按照统筹兼顾的原则来调节各种利益的相互关系。如果相反,违反集体利益而追求个人利益,违反整体利益而追求局部利益,违反长远利益而追求暂时利益,那末,结果势必两头都受损失。民主和集中的关系,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归根结底,就是以上所说的各种利益的相互关系在政治上和法律上的表现。正因为这样,毛泽东同志才说,我们的目标,是想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这就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政治局面,这就是我们今天和今后所要努力实现的政治局面。[31]
民主集中制是共产党的统治原则,它提供了共产党集权的合法性,共产党之所以立于民主浪潮而不倒,就是靠了这个铁的原则,与党内派系斗争没有关联。当学生高举“小平您好”的横幅游行时,学生是实行社会主义民主,是为了集体利益;当学生上街要求共产党反腐败时,学生就成为追求个人利益的资产阶级自由化和反革命动乱了,就必须施以“对敌人的专政”了。学生还是学生,从歌颂到不满,就从人民变成了敌人。彭德怀上庐山前是党和国家领导人身份,向毛泽东递交了万言书,立即从无产阶级革命家变为资产阶级反动派,遭受无情镇压。邓与毛的逻辑完全相同,邓氏版本的民主集中制与毛氏版本或者“四人帮”口中的民主集中制没有任何区别,甚至在表述上也没有差别,都是继承发扬了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专政学说和列宁的民主集中制理论。民主集中制就是对个人权利的限制,但不包括 君主在内,只君主一人享有无上的自由,邓小平敢于将坦克开上天安门,就是他自己首先要对“资产阶级的个人主义的民主”实行专政。把追求个人自由的空间消灭了,把这些人专政掉了,剩下的“社会主义民主”又约束在党的集中原则之下,以利于党内搞 君主专制,人们看到的就只剩下个人独裁和法西斯主义了。民主集中制为后帝制时代(后集权时代)的新式中央大一统提供了充分的理论基础和制度安排。我们可以从共产制度的流程图中看出其演变:马克思列宁主义—共产党的绝对领导—民主集中制—无产阶级专政—中央集权—领袖独裁—帝王式专制—对军队的绝对控制—法西斯政权。民主集中制是为中央集权服务的,最终顺理成章地走向红色 君主专制,比之德国意大利的法西斯主义、日本的军国主义、伊朗政教合一的伊斯兰原教旨主义等专制政权,更为彻底。邓小平说“四人帮”是封建法西斯主义,对人民实行封建法西斯专政,只是没敢把法西斯的帽子戴在毛泽东头上。而他自己也一样是法西斯,他对“四人帮”的清算,不过是党内派系斗争,与现代民主理念毫无关联。列宁说,专政是“一个残酷的、严峻的、血腥的、痛苦的字眼”,中共可以放弃计划经济、公有制、农村集体化等,而决不会放弃民主集中制,是决不放弃一党天下之故。虽然领袖集权也能造成巨大的灾难,如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只是这种灾难的承担者的民众,于中共体制只有增强作用。令中共担心的不是集权而是分权,经济开放后中共对社会的控制力降低,但对党的控制力仍然强大,“紧紧团结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的口号,就是民主集中制原则赋予中共领袖的独裁权力。
有些人不理解党内为何不能完善民主制度,就是不懂得民主集中制的核心是集中而不是民主,因为一搞民主,党内不同意见失去大家长的决断,难于集权,会很快形成派别,导致党的分裂。逐步从党内竞争过渡到党外竞争和多党竞争,激发全社会的民主诉求,改变一党专制的生存基础。退休党员邓小平撤了在任总书记赵紫阳的职,虽然不符合组织程序,但是站在共产党的角度上看,邓是正确的。因为赵正在朝民主的方向走去,民主化对中共是一条死路,邓撤赵是为了维持党内专制传统,也确实避免了中共在民主浪潮中的分裂倾向。有了党内专制,才会有一党专制,如果党内是民主的,是自由竞争的,就没有专制全社会的动力因素。如果按赵紫阳“在民主和法制的轨道上解决问题”,中共就面临着民主化的风险。共产党必须保证高度的思想统一和行动统一,形成一个以最高领袖为核心的思想中心和权力中心,特别强调全党全国团结在党的领袖周围,来维护一党体制的生存环境,就必须集权。邓小平是事实上的最高领袖,全党肯定要紧紧团结在邓的周围。在自由体制下,政党分裂是很正常的事,台湾的国民党实行了民主,党内分裂成了几块,另组新党。美国的民主党同时可以提名两个总统候选人先参加党内全国竞选,民主党是极为松散的,没有固定的党员,无所谓分裂不分裂。所以民主政党一定是松散的,不需要集权,甚至没有一个领导核心,更无必要控制党员的思想和行动,党的负责人是委托管理者或召集人。如果有了党内控制,就会扩展到党外,执政党必然走向独裁。民主是一种政治制度,也是现代生活方式,一开党内民主先例,就要开放党内的言论自由,候选人利用现代传媒宣传自己的执政主张,谁也不会宣扬自己是独裁者,都会表现出民主风范和亲民色彩,因为竞选本身就是对专制的革命。整个社会必然在党内民主影响下走向全社会民主化,一党的民主选举无法阻止社会的多元化呼声,必然是又一个戈尔巴乔夫式的结局。共产党若不改名重组,洗心革面,摆脱历史罪恶,便只有自行瓦解一途。再从技术上分析,党章有形式上的民主规定,比如少数服从多数、选举产生党的领袖和地方党领导人等。但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和全党服从中央的纪律原则决定了这种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只是表述式的,没有可操作性。少数上级的权威不过通过选举产生,而是由党的组织纪律确立的,少数上级的意见就是组织决定,组织决定并不需要先经党员大会通过。上级领导委派的候选人是上级组织的决定,下级惟有服从“组织上”,才是遵守党的纪律,党的代表大会就成为领导人的橡皮图章。这显然是一个逻辑上的矛盾,但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所以这种自相矛盾的党章不可能得到认真实行,也从来没有实行过,就象宪法永远是纸上东西一样道理,党的领袖和地方党领导人只能由党章之外的党内传统产生。毛泽东曾说过:“……到底是少数服从多数,还是多数服从少数?历来都是多数服从少数,因为少数人反映了多数人的意见。你们来开会,还不是邓小平发了一个通知,把你们都找来了,这还不是多数服从少数吗?达尔文进化论、哥白尼太阳系的理论都是个人搞的。别人都服从。马克思、恩格斯是两个人,反映了客观规律,或者反映了多数人的意见。蛋白质的公式还未找到,活性染料167种,已经找到公式了,世界第一。沼气是四氢一碳,屁是二氢一硫,石膏是硫化钙。就这样一点来说,都是少数人的意见反映多数人的意见。”[32] 毛泽东这段东拉西扯的话,就是对民主集中制的最好注释,只要领导人认为代表了多数人,多数人的责任就是服从,这样一来,共产党领导下的民主就仅仅是一个形容词了。中共历来认为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无论是镇压几百万反革命,饿死几千万人的大跃进,还是上亿人受迫害牵连的文化大革命,以及在圈钱大潮中掠夺鲸吞国民财富,全是这种代表逻辑。就连打麻雀、大炼钢铁这等毫无科学道理的荒唐事,都宣称代表着人民利益。大炼钢铁不用说了,麻雀让老毛不高兴,全国立即掀起打麻雀高潮,19.6亿只麻雀被无辜灭杀。曾经反对打麻雀的生物学家朱洗 先生,已经病逝,文革中遭红卫兵砸碑掘坟、曝其尸骨,因为他“反对毛主席杀麻雀”。毛泽东肯定不是哥白尼,但他绝对是马克思。
2003年中共党庆前夕,《求实》杂志发表的一篇署名文章:“以党内民主推动人民民主”,在媒体与党内民主派那里赢得了许多掌声,被认为是中共要启动以党内民主为核心的政治体制改革。该文作者便是中央党校和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的理论家,文章写道:“以党内民主推进人民民主,是由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内在的统一性、关联性和互动性决定的。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地位和社会主义的根本政治制度,两者都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共产党豢养的这些白痴学者,既没有理论创新,也没有制度改良,完全是未经过头脑研究的官样文章。现在的政体本来就是民主集中制,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国号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党内也从来都是讲民主的,每届党的大会都要举手表决,没人说党代表不可以投反对票;对人民也是讲民主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每年一次的人大会议都有全体代表的投票表决程序,你可以投反对或弃权票。这篇文章等于什么都没说,竟有人热烈欢呼,民主集中制下的党内民主已经快一个世纪了,共产党的领袖都不能由党员直接选举,还耍什么“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内在统一性”的花枪。中国人需要的不是什么都集中到共产党那里的所谓民主,而是要真正的宪政民主,是自由推举候选人的一人一票的选举,是由民众选择执政党的大民主,是政党轮替的自由选举,或者干脆是一人一票选举总统的普世民主。这个历史变革靠共产党不行,只能由要求民主的中国人自己来创造了。
注释:
[1] 1872年,恩格斯致卡·特尔察吉的信,《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P606。
[2] 应克复:“民主集中制”的本质与毛泽东的集权思想,《当代中国研究》2005年第4期,引自香港中文大学网站(www.usc.cuhk.edu.hk)。
[3] 吕加平:共产党一党执政体制的由来,香港大学中文网站。
[4] 李丹阳:从俄国的无产阶级专政到中国的人民民主专政。
[5] 同上。
[6] 陶庆/孙广厦:中国共产党在早期执政中的宪政思想探源——“俄共(布)党团——苏维埃”政制的主权视角,《社会科学》2008年第2期。
[7] 《毛泽东选集》第五卷,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
[8] 《毛泽东选集》第一卷,关于纠正党内的错误思想。
[9] 《毛泽东选集》第四卷,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
[10] 摘自1962年1月27日,刘少奇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七千人大会)上的讲话。
[11] 《史记》,秦始皇本纪第六。
[12] 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编:《1989’ 北京制止动乱平息反革命暴乱纪事》,P82。
[13] 《论语》,子路第十三。
[14] 引自百度百科及相关网文。
[15] 《史记》,秦始皇本纪。
[16] 徐贲:“改革开放”:合法性危机的消解与再形成,《当代中国研究》,2008年第3期。
[17] 赵世义/刘连泰/刘义:“现行宪法文本的缺失言说”。www.iolaw.org.cn/
[18] 王人博:宪法的中国性──“五四宪法”制定的背景,载《二十一世纪》2005年4月号。
[19] 李丹阳:从俄国的无产阶级专政到中国的人民民主专政。
[20] 孟德斯鸠著:《论法的精神》,第二章第一节。
[21] 李志缓著:《毛泽东私人医生回忆录》,
[22] 王明著:《王明回忆录》(又名《中共五十年》),P227-228。
[23] 《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第七编,战后中国(四),P827-828。
[24] 沈志华:冷战史新研究与档案文献的收集和利用,沈志华个人网站。
[25] 孙中山:民权主义。
[26] 孙中山:五权宪法。
[27] 孙中山一九二三年十月十五日在广州中国国民党恳亲大会的演说。《孙中山全集》第八卷,P281-282。
[28] 《郑超麟回忆录》上册,东方出版社,P252。
[29] 希特勒著:《我的奋斗》下编,第四章。
[30] 解力夫著:《专制魔王墨索里尼》,第6章。
[31] 《邓小平文选》第二卷,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32] 李锐著:《毛泽东的晚年悲剧》,P128-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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