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5日星期四

回光返照 第四章 纵容腐败

第四章 纵容腐败


马克思认为自己发现了一个真理:生产的社会化与资本的私人占有,这是资本主义制度无法克服的矛盾,是导致无产阶级贫困的根源。他的办法是用暴力手段剥夺私人资本,建立以无产阶级专政为保障的国家所有产权制度,即社会主义的公有制。应该说这是极具理想主义的,既要保持阶级镇压,又要维持社会公平,当执政者掌管全部国民财产时,必须保持圣人般的高尚情操,毫不利己,专门利人。无产阶级的工农大众也应该象圣徒一样,无怨无悔,忘我工作,实现社会产品的极大丰富。国家统治者还要有火眼金睛的本领,精确细微地发现每一个问题,制定周密的国民经济计划,让经济运行恰到好处,让人民普遍受益,圣人圣徒一起建设共产主义。怎么实现如此美好的理想呢?马克思没有详尽的论述,但在阶级镇压体制下,剥夺一部分人的权利,一部分人享受民主,便能从腐化的资本主义社会进入到光明的社会主义社会,这就是马克思为医治人类社会的弊病所开出的药方。可惜,马克思没来得及看到他的理论实践,只好由他的徒子徒孙们来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了。
中共实行的公有制分为两种:一是全体人民所有的“全民所有制”,也称作国家所有制;二是劳动群众所有的“集体所有制”,归参与集体劳动的劳动者所有,国有资产管理分别由代表国家行使职权的各级政府及城市街道或乡村自治组织实施。待到社会主义从书斋走向实践,这种极具诱惑力的全民公有制度却遭到了无情的嘲弄,不但没有达到原设计标准,反而演变为全面贪腐的官僚体制。所谓全民所有制,在全民无权用选票委托代理人参与资产管理时,就只能是一种空洞的政治经济学术语,无非公有制掩盖下的党有制而已。共产党掌握着国家最高权力,同时又是全民资产的管理者,掌控着国家经济活动的一切方面,它营造着一个无处不在又毫无制约的活动空间。中共通过“党管干部”原则控制政府及官员,用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防止党政官员贪污和滥用职权,一切贪污案件都要先经过纪委的审查,经过同级或上级党委书记决定后,方能交给司法部门审理。这就形成国有资产经营者只对书记负责就够了,在巨大利益的诱惑面前,全民资产的党有化便为权力寻租制造了前所未有的机会。制约人性贪婪的办法是有效监督,是权力的制衡,无人可以监督共产党,贪婪之人性失去制约,就象人体的防癌基因缺损一样,贪腐文化便如癌细胞般迅速扩散于整个社会。马克思看到了资本主义的弊端,却否定了欧洲的民主共和制度,以为资本收归无产阶级就可以解决剥削问题,却没料到代表无产阶级利益的共产党迅速成为最凶恶最残酷的剥削阶级,又堕落为侵吞全民资产的血口巨鳄。马克思的无产阶级专政学说,诱使人们走向了邪路,以为靠新型专政取代市场规则,便可一劳永逸地解除人类的苦难,却不料成为人类史上最大悲剧的始作俑者,也实在是人类社会的悲哀。人类社会不经过共产主义的失败试验,还以为马克思主义真是好东西呢。
其悲哀还在于公有制并不能为公众谋福利,因为公有财产无论多寡,都要首先满足专政机器的运作需求,这套系统极其庞大,剩下的民生部分只能维持在最低水平。社会财富再多,放在国家这口大锅里就显不出多少了。民主制度下的私有制就完全不同,私人资产一旦超过家庭消费需求,财富就变为一组数字,一个成功的标签,一种死后带不去反而会贻害子孙的祸患。钱多到花不完了,赚钱的意义也会转化为社会责任,升华为一种社会服务意识,如何反馈于社会便成为一种当然的选择,否则便有攫取不义之财之嫌,落下为人垢病的为富不仁形象。过去富人捐资助学或修桥补路,就是一种回馈乡梓之情,死后带不进棺材,不如留下行善的好名声。全球首富比尔·盖茨和沃伦·巴菲特将个人资产的绝大部分捐给慈善机构,而不是全部留给子孙,体现高尚情操。美国富人普遍有捐赠社会的热心,说明私有制度的优越性,与腐蚀社会的公有制度不可同日而语,因为公有制度下,个人财产多为隐性财富,见不得阳光,贪污八千万没事,捐出一百万就一定会招来麻烦,让人置疑财富的来源。所以我们很少听说中共领导人有大手笔的慈善捐赠,仅邓小平有过几千块的捐款,被喉舌吹得天花乱坠。邓为什么不捐出百万大单呢?不是没有钱,而是公有制限制死了。实际上现代社会的私有资产大部分以股份形式运作,也是一种自愿组合的社会所有制度,任何人都可以购买上市公司的股票而成为资本拥有者。所谓社会主义公有制就不同了,资产所有者的“全民”因无投票权处于缺位状态,全民资产实际是在党政官员手中,饿死几千万人的困苦年代,中共却自行将几百亿美元之多的国民财富,以输出革命的方式白送给了外国共产党小兄弟们。现在也一样,为了召开“非洲高层论坛”会议,一口气免除了非洲一百亿美元的债务,而免除公民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总是舍不得,要号召大家捐款。在全民所有的大锅里,都是有权的捞得多,没人关心留给民众应该是多少,即可看出全民所有制度的虚伪。私有体制下,国家肯定要考虑自已国民的需求,不会将财产先送给不相干的人,否则就是乱用纳税人的钱,就要下台。即使在封建社会,作为民之父母的政府官员不开仓放赈和免除赋税,看着饥民饿死也是不可思议的。建制、官吏、人民,是封建社会的统治基础和税赋来源,是维系国脉的需要,若引起饥民造反,便皇朝不保。毛泽东的共产党就不同了,人民不是其子民,与民众个人无税赋关系,全部资产归公,剩余价值便掌握在官员手中,饿死人可以省下口粮,并不是件值得惊慌失措的事。农民的死活纯粹是一种心理压力,所以说有良心的彭德怀大跃进中忧心忡忡,而大多数党政高层人物并不放在心上,照样开会跳舞。刘少奇也无非说了句“这是将来要上史书的”,未谈及饿死人对中共政权有什么现实的损失。只要神经足够坚硬,完全可以渡过危机,甚至根本谈不上是执政者的危机。毛泽东在这方面堪称楷模,老人家在三年困难时期所写的诗词依旧豪情满怀,丝毫看不出有自责之心或心绪沉重的样子:“热风吹雨洒江天”、“中华儿女多奇志”、“芙蓉国里尽朝晖”、“无限风光在险峰”、“只缘妖雾又重来”、“犹有花枝俏”、“冻死苍蝇未足奇”、“基本吃素,饭后百步。遇事不怒,劳逸适度。”诗言志,在毛看来,大跃进的问题与成绩相比,最多是一个指头与九个指头的关系。这种处变不惊又安若泰山的“伟大精神”,就是缘于全民资产归共产党所有带来的莫大好处。
因此,不人道的公有制是没有出路的,不光是效率问题,公有制度对个体生命和人的价值的极端漠视是其走向末路的致命因素。因为政府与民众之间没有一种由税赋形成的契约关系,政府是资产所有者,又是剩余价值的分配者,民众数量多少不影响政府对社会财富的控制。1962年,新疆发生大规模逃亡事件,几十万人逃到苏联,毛泽东知道之后说:“愿意走,可以欢送嘛![1] 这要在封建时代是非常严重的事件,没有人民,政府便无法支持。刘备逃离新野,带着十余万百姓,后有追兵,步履艰难,仍不能离弃人民。因为有了人民才有税赋和兵源,才有统治者生存的基础,否则就是一帮失去根基的流寇。毛泽东说:“兵民是胜利之本”,也知道人民的重要性,但中国人口太多,死掉几千万显不出来,逃掉几十万也就连个眉头也不用皱一下。现在农民不用交税了,却未必一定是好事,在无税赋关系的体制下,农民对政府来说是多余的负担,权益更难得到政府关注。所以农民工进城受尽老板的压榨剥削,连最低工资都常常不能保障,政府对农民只有补贴而无税收,在劳资争端中其执政天平自然会倒向税收来源的资方。西方国家即以个人所得税为政府主要收入来源,人民用纳税方式购买政府的服务,形成理直气壮的契约关系。政府靠纳税人养活,不光靠资本家生存,劳动者是大多数,无投票权不纳税的意识也深入人心,在纳税与投票两方面的制约下,政府不为民众办事是不能被纳税人允许的。中共的经济改革放松了对对私人资本的管制,允许非国民经济关键行业的市场化,变单一公有制为国有与民营的双轨制模式。但由于中共对国家权力和民生命脉的双重垄断,使得政府的权力市场化,制造了空前的寻租机会,也制造了空前腐败的社会。

一、腐败之源

诚如邓小平所言:“……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2] 极权体制一定是宵小猖狂、好人走向反面的制度,最终通往无可救药的归宿。在各种社会危机中,腐败是最大的问题,中共执政以来,从未建起一个既高效又廉洁的行政系统。过去之所以比较廉洁,一是中共以打倒国民党腐败政府为号召,执政初期的革命精神尚在;二是社会财富太少,普遍缺衣少食,居民的最低生活资料都要凭票证供应。那时政治挂帅,运动不断,阶级斗争天天讲,民间又极其贫困,政府没有大规模腐败的资源,加上对领袖和革命的神化宣传,民众总以为中共比起历代政府来要廉洁得多。其实这只是一种片面宣传而成的影象,中共执政集团的腐败并不为人所知,在中国人饿肚子的年代,中央也要进口奢侈品,供高层领导享受。毛泽东爱看香港功夫片,江青用的照像器材也都是进口货。与现在朝鲜用外汇进口首饰酒类等奢侈品,供金正日的高层统治集团享受、而不顾上百万人饿死没有两样。同样是农民战争起家的西汉政权,廉洁程度比起中共早期要高得多。刘邦马上得天下,一生忙于征战,不得休息,萧何营造未央宫,刘邦见宫阙甚壮,怒曰:“天下匈匈苦战数岁,成败未可知,是何治宫室过度也?”[3] 秦末汉初,长安毁于战火,建造宫殿顺理成章,刘邦虽已为帝,总还有些布衣本色。与民休息是汉朝治国之策,到了文帝时,更为节俭,在位23年,没有修建宫室苑囿,还经常撤消旧有的苑囿,将土地赐与贫民。他想修个露台,听说要花费百金,道:“百金,中民十家之产,吾奉先帝宫室,常恐羞之,何以台为?”立即作罢。“所幸慎夫人,令衣不得曳地,帏帐不得文绣,以示敦朴,为天下先。治霸陵,皆以瓦器,不得以金银铜锡为饰,不治坟,欲为省,毋烦民。”[4] 文帝还裁撤大部分宫女,释其归家。贞观二年,大臣上奏说,依《礼记》所言,夏季最后一个月,可以住进高楼,今宫中低下潮湿,皇帝应该建一座楼阁来居住。太宗曰:“朕有气疾,岂宜下湿?若遂来请,糜费良多。昔汉文将起露台,而惜十家之产,朕德不逮于汉帝,而所费过之,岂为人父母之道也?”公卿恳请再三,太宗坚不允之。[5] 后代明君修身治国,无不以汉文帝与唐太宗为镜,节惜民生物力,毛泽东就差多了,到处在风景区建行宫别墅还嫌不够,竟然主动要求湖南的地方官给自己造别墅。中共诸侯们也从不放过享乐机会,还在延安的山沟里,就已是舞会宴请不断,美女作伴,唱戏听歌,好不快哉。一位当时在延安的苏联人弗拉基米洛夫,记述了中共高层一次宴会的精彩盛况,十分传神:
刑官举行了答谢宴会。要把待客的七十道菜都一一列举出来,是不可能的。
Hors doeuvres(法语:餐前小吃——译注)和酒都很丰富。有色拉,卷心菜,鸭子,不同烧法的肉,鲜美的海味……然后,端上各种香喷喷的汤来。
看,海参端上来了。毛泽东猛然起身,小心翼翼、郑重其事地夹起一块海参,站着就吃。他的神情庄严肃穆,好像在宣誓似的。
中国名菜糖炒笋鸡端上来了。然后是各种不加盐煮的粥;酥软的薄饼;还有米粉肉。
康生的高级厨师原是中国末代皇帝、当今伪满洲国皇帝溥仪的厨师。
毛对每个和他谈话的人都亲切地微笑,还教多尔马托夫怎样吃红辣椒;应该把辣椒一直放到喉咙口,然后吞下去,不要放在舌头上。
毛泽东说话声音低。他一开口,谁也不说话了。他还是当众演讲的那副神态。人们得听惯他那口南方话。
毛泽东抽起烟来,一根接着一根。他用拇指和食指夹香烟。他酒量也很大。[6]
刑官是中国古代执掌刑法的官员,借以比喻握有肃反大权的康生。康生的宴会不容易比过正宗的满清帝王,大清帝后日常一餐要吃上百道菜,花掉百两银子。逊帝溥仪丢了江山,仍不改帝王气派,一声“传膳!”无论早晚,几十名穿戴齐整的太监队伍,抬着大小七张膳桌,捧着几十个绘有金龙的朱漆盒,浩浩荡荡地直奔养心殿而来。下面是溥仪《我的前半生》中一次早膳的菜谱:
口蘑肥鸡/三鲜鸭子/五绺鸡丝/炖肉/炖肚肺/肉片炖白菜/黄焖羊肉/羊肉炖菠菜豆腐/樱桃肉山药/炉肉炖白菜/羊肉片川小萝卜/鸭条溜海参/鸭丁溜葛仙米/烧茨菇/肉片焖玉兰片/羊肉丝焖跑/炸春卷/黄韭菜炒肉/熏肘花小肚/卤煮豆腐/熏干丝/烹掐菜/花椒油/炒白菜丝/五香干/祭神肉片汤/白煮塞勒/烹白内……
皇帝一日两餐,早膳即是午餐,从规模上看,延安土皇帝与北京正宗皇帝已相差无几。民国年代皇帝已不象过去那么摆谱了,但膳食是皇家定制,吃不吃都要上这多菜。延安尽管挖来溥仪的大内厨师,若想搞出满汉全席也不容易,因为普通干部和士兵每天的主食是小米或黑豆,还不能放开肚皮吃。黑豆是驴用食品,自古当兵吃粮,到了与驴争食的地步,实在是没办法,因为物资太缺乏了,靠农民的小米或苏联的卢布总是入不敷出。直到延安的鸦片走私贸易发展起来,才满足了旺盛的需求,条件大为改善,大灶也能吃到四菜一汤了。毛吃海参时的专注神情,可以看出这等层次的宴会不是天天有的,最穷困的时候,党中央只能保证毛主席每天一只鸡。后来美军观察组进驻请安,也经常宴请中共领袖,带去不少洋酒。这不能不让人想起蒋委员长于30年代初提倡的“新生活”运动,蒋本人就从不饮酒,也不爱喝茶,抗战时期,国家穷困,即使是蒋身边的工作人员,也常是吃不饱饭。毛泽东有诗道:“重庆有官皆墨吏,延安无土不黄金”,重庆虽然不全是好官,至少在生活待遇上远不如延安的生活水平高。共产党最喜欢的是军事共产主义,尤其在供应紧缺年代,因为军事共产主义实行军队式的供给制,本属于大家的东西集中到军头将脑手中,由他们来分配,领导自然先满足自己的需求。1940年,延安的大、中、小三灶制度正式在全党推行,服装供应制度也分斜纹布(黑色)、平布(青灰色)、土布三级,保健、保卫也按等级享受不同待遇,老干部连婚姻方面都享有特权,形成了“衣分三色、食分五等”的差别待遇。各主要机关首长可吃小灶,每人每日除照一般规定之伙食费外增加一元,是大灶标准的三四倍。引起了众多议论后,边区政府财政厅又加设了一个中灶待遇,把原定较为含混的各主要机关首长吃小灶,改为凡区党委部长以上干部可设小灶,地委级则应设中灶。中灶标准为:凡有10年革命历史,现任边区级各部门局长、处长、科长级干部,或有同样历史曾任县的部长、科长5年以上,或从事革命专门事业(如文教、医务、机要、通讯等)8年以上且有相当贡献的各中学校长、大学系主任、教授与名医和高等技术人员,均可享受此等待遇。县级不设中灶,仍保持大灶伙食标准。除此之外,还根据苏联经验,在内部出台了一项干部保健实施办法的规定,毛泽东等重要领导人还可享受“特别保健”。按常理,共产党内部的等级差别并不比国民党政府中的差别更大,但共产党人标榜为共产主义者,物资匮乏的战争年代,这种差别就不能算小了,而且等级制形成的差别越来越大,条件好的地区,小灶标准超出大灶几十倍。中共建政之初,享受小灶待遇标准由国家文件明确规定之:
1.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委员及中央人民政府各院、委、署及政务院所属各委、部、会、院、署、行正副首长委员以上,和省委级以上的正副秘书长及其他与以上各职同级人员。2.中央人民政府办公厅及政务院所属部、会、院、署、行办公厅正副主任、正副司长及其他同级人员,参加革命工作期满十年以上者。3.中央人民政府直属各机关司辖处正副处长及其他同级人员参加革命工作期满十二年以上者。4.大行政区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正副秘书长、委的正副主任、正副部长、各省正副主席、中央和大行政区直属市正副市长以上及其他与以上同级人员。5.各省正副厅长、正副专员、各市(等于省的)正副局长及其他同级人员,参加革命工作期满十二年以上者。6.参加革命机要工作连续期满十五年以上者。7.参加革命工作期满十五年以上,曾受反革命严重残害,如受严刑及屡次作战负伤等,因而影响健康,现在中央机关科长级,地方机关县长级以上人员。8.参加革命工作期满十五年以上之妇女干部,曾任中央机关科长级、地方机关县长级工作者。
享受中灶待遇者的范围为:1.中央人民政府直属各机关正副科长级、地方机关正副县长级,参加革命工作期满八年以上者。2.参加革命工作期满十二年以上的干部,及期满十五年以上的工作人员并安心工作者。3.会计、审计、医生、司药、护士、机要、报务、文书、印写、档案、演员、研究员、编译、记者等人员,能掌握业务,安心工作,从事该项工作连续期满八年以上者。[7]
随后政务院依据灶别来统一制定的工资标准,扩大等级系数,其最高和最低之差达折算成小米竟达28.331(最高3400斤,最低120斤)之多。后来经数次改动,差别也总在30倍左右,如1955年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北京地区最高工资(加物价津贴16%)为649.6元,最低工资为20.88元,最高与最低工资差距扩大到了31.11倍之多。这是依照苏联经验,但比之苏联的差别还是小许多,因为物质条件无法与苏联相比。共产党名义上实行共产主义,实践上又反对平均主义,在具体政策方面反而强化了封建等级观念,构成“新中国”特色的封建社会主义体制。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在中国的外国共产党反政府组织也享受同样的差别待遇,毛泽东在输出革命的同时,也输出着中共的三类九等制度。当年设在湖南益阳山区的马来西亚共产党秘密广播电台(马来亚革命之声),总共不过80来人,却也引入中共等级森严的大中小灶制度,伙食费按级别分306090元三等,这按当时中国的工资水平是相当高的待遇。[8] 差别不光体现在工资福利方面,政治和生活待遇也依据这种等级差别,并扩大到国有企事业单位,甚至寺院及僧侣都有行政级别。生活待遇也极为细化,大到秘书、警卫、司机、勤务、保姆、厨师配备,以及医疗和专车、住房标准,小到洗澡时处长以上干部洗盆塘,一般干部及勤工人员洗池塘等等,都以文件规章的形式颁发。只有封建制度才会有严格的等级差序,毛泽东的共产主义实际上已经蜕变为“封建社会主义”,夺取政权后,革命的风险系数大为降低,进入共产党干部体制以追求等级待遇成为人们体现个人价值和社会认同的唯一途径。不断强化行政等级差序的特权制度,服务于专制体制,是迎合人们牟利动机和巩固政权的最好办法,形成牢不可破的官本位文化观。被共产党诅咒的国民政府,最高与最低的工薪差别也只有10上下倍,认为国民党政府“存在着平均主义工资率”,不能刺激积极性。杨奎松写道:“战后国民政府文官的薪给标准,除总统和五院院长外,共37个级别,每级的相差数,最少5元,最多120元,相邻各级之差较为平均,最高级和最低级之比,亦仅为14.51。而表10所列1956年人民政府所定工资标准,等级虽然只是30个级别,少于国民政府上述标准7个级别,但每级的相差数扩大许多。以每一级的最低档为例,其最多差到55元,最少仅差2元,有27.5倍之多;最高和最低工资差距之比例,更达到36.41,超出前者一倍以上。即使除去相当于国民政府总统和五院院长级别的主席、总理、委员长级,最高级与最低级之差也达到261之数,仍高出许多。相比之下,国民政府时期的薪给标准,确较1956年人民政府所定的工资标准还略显平均。”[9] 于是共产党大力破除国民党时代旧的薪给制度所造成的平均主义观念和制度障碍,“反对和防止平均主义”倾向,突出强调“它是按劳取酬的最大敌人,生产中的障碍,应严格批判”。一面主张共产主义道德,提倡艰苦奋斗;一面批判平均主义思想,让领导干部搞特殊化,共产党怎么说都有理。美国总统的年薪比一个普通工人也不过多出数倍而已,克林顿在职时年薪仅为10多万美元,普通工人的年薪为5万元上下。中共在建政之初便强化等级观念,与其追求平等均富的共产革命宣传相去甚远,也揭示了共产革命的实质。1848年马克思、恩格斯就提出,即使是在资本主义政治制度之下来争取无产阶级最基本的政治权利的斗争,共产党人也应当坚持提出“所有官员的薪金没有任何差别”的政治要求,以求最大程度地限制因等级制所造成的种种流弊。看来,平均主义的老祖宗马克思遇到中国特色的共产主义也无可奈何。毛泽东曾嘲笑国民党的县长,每月拿着180元的薪水,只会娶小老婆、打麻将、抽鸦片,甚至还贪污、刮地皮,压迫老百姓。而共产党的县长、区长、乡长们,每月2元津贴,又民主,又能艰苦奋斗,又能帮助老百姓。自周公孔子以来,从没有如边区政府的县长这样的廉洁、这样的民主、这样的帮助老百姓的。待到共产党夺取了天下,干脆将全民的财产共到共产党手里,其贪污刮地皮更为血腥。经济开放之后,没包养情妇的县乡干部绝无仅有,而国民党早已实现了民选政治,建立了廉洁高效的政府。共产党不仅等级森严,贫富悬殊,而且与人民群众基本隔离,吃的东西也不是从市场上买来的,而是由特供基地专门生产的无毒无害食品,市场上的食品再有毒也毒不到他们肚子里。政府及领导住处警备森严,如临大敌,平头百姓严禁入内。我们常听到外国首脑被刺的消息,中共领导人从来不会发生这种情况。自称是人民勤务员的中共官员,却自动与民众隔绝开来,例行的视察民情,无非前呼后拥的做秀而已。当年陈永贵一当上省级领导,下田干活跟着警卫员,搞得老陈很不自在,领导种田,警卫员闲着,硬是给撵走了。中国共产党建立了世界上最庞大和威严的官僚集团,不仅是中共,凡是共产国家,都是这种格局,无一例外地走向了封建社会主义。
自延安始,上下尊卑的等级差序制度逐步完善,士兵和干部吃大、中灶,中委吃小灶。大灶标准为县团级以下待遇,军队团级和边区厅级干部的伙食标准为一菜一汤,师级和中央党机关部级干部为两菜一汤,政治局委员则为四菜一汤。在最困难的时候,也要保证毛泽东每天有鸡吃。陈云在解释别人的疑问时说:“……同志们想想,毛主席的健康对中国革命多么重要!所以,毛主席不愿吃鸡,党中央的命令一定要毛主席吃鸡。和我们每一个革命同志一样,毛主席吃鸡也是一种革命任务。”[10] 在等级社会中,人的地位高低也决定着生命价值的贵贱,在家里好东西也要首先孝敬尊者,何况君臣之间。为了保障高干的小灶食物供应和其它生活物资的需要,还开辟了从各根据地和国统区调配物资进入延安的供应渠道,甚至引进了荷兰奶牛,专供高层领导鲜奶。延安高干供应制度的建立,对于形成毛泽东为中心的等级体制具有重大意义,标志着中共历史上曾经有过的罗曼蒂克式的平均主义时代宣告结束,进入到强调等级差序的毛氏王朝中,早期共产主义者身上的“圣洁之光”已被至高无上的权威而笼罩。其作用不仅在于它能够在物质匮乏下确保对高级干部的物资供应,更在于敏感的“价值”和“承认”问题上直接打击党内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清高,尽管你学贯中西,名满天下,也未必就比握枪杆子的大老粗吃香。让知识分子在等级制度下降低人格尊严,争相献媚以换取个人幸福。在任何一种专制体制下,等级秩序是极其重要的,必须有界线分明的贵族和贱民阶层,它涉及到政权和道德的稳固,便于对臣民的统治,也会消减社会上对于不公平现象的怨气。这在一个农民社会里是非常关键的,人们更多的是从自身寻找贵贱原因,“好好学习,天天向上”,而不去追问制度缺陷及权利归属。当时元老级人物王若飞不吃香,王实味资历浅供职于马列学院,同是中灶待遇。后来王实味写批评文章,被列入反革命托派分子,中灶就吃不上了。所以,这个等级制度一经建立,立即受到农民出身的军队高级将领普遍欢迎,满足了他们打天下后坐天下的愿望,自视为革命功臣,终于从贱民上升为贵族了。至于受过俄式教育的高级文职干部,原本就是党内贵族,早已受莫斯科等级制的影响而欣然接受。从此,毛氏王朝统治下的臣民,都是无私的共产主义战士,一切行动听指挥,你不需有头脑,你只是一颗镙丝钉,有热情就足够了。人民公社就是毛泽东思想式的军事共产主义,青壮年都是民兵,吹号出工,上了刺刀的步枪架在田里,红旗招展,歌声嘹亮,公共食堂里免费聚餐,一幅军事共产主义的经典画面。列宁执政之初,就实行过军事共产主义,社会军队化更是毛时代的治国方式。军队等级森严,官大一级压死人,一个人无论出身地位,从出生方式到骨灰盒安放,都由军事化的各级机构按照级别待遇予以安排,官本位原则就是不得越位。军队与地方划分为科营级、县团级、地师级、省军级,一直到中央,军队级别与行政级别通用。比如西藏的喇嘛,寺庙是处级单位的,主持就是处级喇嘛,享受县团级待遇,自治区人大政协副职一级,就是副省军级喇嘛了,班禅喇嘛是国家领导人序列,比照级别应该是中央军委副职一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属于屯垦性质,主要任务就是种田,从师部到连队全是军队编制。文革时企业也按军队编制,照级别排序,分公司机关叫团部,下面是营连排,总公司是师一级,总经理后来退居二线,也给了个省辖市政协副主席养老,若贬到县政协,一定是犯错误降了级。文革时学校也实行过军事化管理,连排班齐全,直到现在的中学大学都要实行入前军训,就是军事化管理方式之余脉。
中共建政之初物资匮乏,中央领导阶层名义上采取工资制,实际还是特殊供应,很多方面是免费的。比如大跃进后的困难时期,干部自上而下按级别分成“肉蛋”、“糖豆”和“黄豆”三个级别,中央高层居最高的“肉蛋”类,工人是不入级别的棒子面糊糊类,农民就是半死不活的糠菜类了。中南海成立了文工团,以供毛泽东和中央首长跳舞伺寝之需,延续从延安养成的跳舞习惯,那时舞会是延安高级干部生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彭德怀斥之为“选妃子”,时值彭老总在朝鲜苦战,气得对浦安修发牢骚:“前线战士那样苦,北京还到处跳舞!”也实在让人寒心,前线“最可爱的人”一把炒面一把雪,与吃加热罐头钻鸭绒睡袋的美国大兵决战,后方亲爱的领袖居然搂着可爱的美女,软玉温香,长夜当歌,被翻红浪。1957年,彭德怀怒气冲冲,在政治局会议上指责毛是“后宫佳丽、粉黛三千”,并直斥罗瑞卿和汪东兴不干好事。[11] 毛无奈,只好解散中南海文工团,改以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办法,向北京党政军各文工团调用舞女,直跳到文革开始。美女对中央首长的各项服务都是免费和敞开供应的,自然不用首长个人掏腰包。毛性生活放纵,老来干劲十足,常让他的宫女们研读“素女经”,宫女的工资由中央政府列支。彭节俭耿直和不喜拉帮结伙的秉性反衬出旁边人的卑劣品行,注定了他的悲剧命运。全国上下,唯有彭老总不称主席,还是叫老毛,不喊万岁,不喜欢唱《东方红》,反对给毛在各地建别墅。在毛的众多大臣中,仅有他敢在毛睡觉的时候闯进去,惊了大驾,不君臣名份。延安时的作家王实味,看到专为首长开舞会,演出京剧,大为不满,前方日寇猖狂,后方歌舞升平,于是写了评论文章《野百合花》,其中有“歌啭玉堂春,舞回金莲步”,讥讽这种状况。有一次他还对俱乐部主任吼道:“再跳,再跳我就找颗手榴弹把你们全炸死!”结果跳舞的没事,不跳舞的反误了自家性命。史沫特莱将跳舞引进延安后,跳舞之风刮遍延安,毛泽东亦热衷于跳舞,既有利于锻炼身体,更是猎艳的大好机会。毛轻易将美丽年轻的吴莉莉弄到了床上,惹得贺子珍醋性大发,对毛怒吼道:“龟儿子,你胆敢跑来跟这个资产阶级臭婆娘睡觉!”住隔壁的史沫特莱去劝架,贺又对史沫特莱喊:“帝国主义臭婆娘!都是你招来的,滚出去!”牛高马大的史沫特莱把贺子珍打倒在地,贺朝毛大叫:“你算个什么男人?什么丈夫?什么共产党员?你就看着帝国主义婊子打我?”[12] 伟大领袖自此更加移情别恋,搞上了江青,贺终于被打入冷宫,凄苦一生。杨开慧温柔贤淑,也有文化,毛都弃之如敝屣,何况河东吼狮之辈。那时延安的男女比例是181,搞女人是位高者的特权,连贺子珍都无奈于毛的放纵,王实味正是触了大忌,忘记了共产党壁垒森严的等级差序制度,枉送了性命,直到1992年才勉强给予平反。
毛泽东表面上也惩治过腐败,但从内心并不反对腐败。1974 年初,毛发动批林批孔运动,原意是帮助江青等嫡系帮派从周恩来、叶剑英等人手里夺取国务院和军委的更多掌控权。124日、25日,江青和迟群、谢静宜等人连续召开了军队和国务院系统的批林批孔大会,会上江青公开点名叶剑英“开后门”送子女参军上大学的问题。当时各地开后门形成风气,尤其是军队干部纷纷利用特权安排子女亲友入学参军,逃避上山下乡,民间多有怨言。这却点到了毛的穴位上,毛曾送不少床边女友上了北大,未经正式手续,还通过周恩来安排他的女友,开后门到北京外语学院读书。这显然是一种权色交易,他带头开后门,自然不好抓叶剑英等元老派的辫子。于是毛说:“开后门的也有好人,从前门来的也有坏人,现在,形而上学猖獗,片面性。”认为批走后门干扰了运动大方向,致使腐败之风在党内迅速蔓延。
共产社会是一个等级森严的封建式制度,党政官员享有特权,依位次高低而定。在独裁专政体制下,特权一定导致腐败,这种腐败模式一定是“倒金字塔型”,随着权力的上升,腐败程度也相应升级。何况一党垄断一切领域的权力格局决定了权力越大就越向经济领域渗透,利用权力来谋取一党及个人私利。所以,公有制是最不人道的体制,共党专政是最腐败的制度,比如苏共高干的特权比沙皇时代的贵族还要优越:
高干是生活在另一个星球上。那真有天壤之别。那不仅仅是坐豪华的汽车,住豪华的馆邸,只要是想得到的,总有一大批拍马奉承的人为之奔走,不断地满足你。所有那批小喽啰都是毕恭毕敬地听你使唤,使你每一项愿望都得到满足。你突然想看戏,就去戏院;你在猎场上突然想去日本玩玩,马上就可以飞往日本。生活惬意极了,万事如意。……你可以像帝王一样,只要手指头一指,事情就办成了。[13]
当苏联解体时,这批高干约有75万人,连他们的家属在内,合计约300万人,占全国人口的 1.5%,约与18世纪沙皇政体下从政贵族在全国人口中的比例相等。其实,红色新贵族的特权比皇权时代的旧贵族还要大,共产党可以通过公有制来随意支配国民财富,旧贵族多半要动用私人财富,不免有捉襟见肘之感,我们从托尔斯泰的小说中就能感觉到,贵族有时候不过是空架子。在中国人挨饿的1959年,中共贵族们可以上庐山开“神仙会”,游山吟诗,还有美女陪舞,有茅台酒土特产供应。毛泽东不愧是“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的千古一帝,走出延安的山沟子,便从此“阅尽人间春色”,先是在北京玉泉山修了别墅,又乘专列纵横驰骋,出访苏联也是乘专列,象金日成父子一样,一去就是几个月。毛并不热心出访,喜欢乘德国进口的专列随意到南方巡游居住,所到之处遍设行宫别墅,比乾隆下江南还排场。毛也喜欢游泳,说中央全会可在各省轮流召开,“河南一马当先修造了水晶宫,多少年空着用不上,偶尔住一个人就要烧起整个建筑的暖气,所以造成巨大浪费,不住人浪费,住了人更浪费。这种各省争相比赛的浪费,连内蒙、青海、甘肃这些边远省份也不例外。许多建筑,直到实行改革开放后,才开始派上用场,才开始往回收取几十年前的投资……”[14] 庐山美庐是宋美龄的别墅,毛用过嫌小,江西省又给毛修了更大的芦林别墅,园林面积1万余平方米,主房建筑面积4500平方米,是美庐的五倍,1960年动工,次年完工。这样毛仅在庐山就有了美庐和芦林一号两套大别墅,供他个人使用。要知饿死人最多的恰恰是1960年。毛腐败透顶,也带坏了手下的人,他的侍从人员——“一组”也是一帮趁机挥霍民脂民膏的家伙,随处白吃白拿,全不顾国难当头。岂止别墅,毛活动过的地方都要留作纪念,以致纪念馆遍布全国,超过历史上任何一位帝王。1948年,中共从延安向西柏坡转移,途中经过山西,山西省在毛短暂停留过的地方全部修建了“毛主席路居纪念馆”,至今仍作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真是滑天下之大稽!汉文帝因百金而弃露台,毛泽东费亿金狂修别墅,四千万饿殍惨死,六万万面呈菜色,无丝毫愧疚之心。国人至今仍有不悟者,以为毛主席他老人家一生都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悲哉!
当然,老毛的别墅也不全是他命令修建的,如同萨达姆的75座行宫别墅也不全是老萨下令修建的,但独裁者们善于利用权力营造特权规模,却是其独裁的结果。可悲的是,毛泽东一双破皮鞋、一件烂睡衣、一碟红辣椒、一碗红烧肉的经典传说,化为伟大领袖毛主席的光辉形象,至今还在感动着一些可怜的学生娃娃。他的“朴素”不过是农民的习惯而已,有时维持这种“朴素”,反而要花更多的钱,他去莫斯科访问,大木板床还要专机运去,这决非为了省钱,因为毛下榻于斯大林的第二别墅里,里面不会没有大床,更不用交床位费。毛在19324月红军打下漳州时,搜刮了大批金银财宝,预留后路。直到长征前夕,毛得知中央决定把他丢在根据时,才上交中央,算是买了一张逃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离境票”[15] 古代帝王中也有极为奢侈的,但毛对别墅的热爱超过了历代帝王,若折算成食物衣服,足够他老人家享用十万辈子。都说毛泽东不爱财,衣袋里从不装钱,从不一五一十地点算他的工资,但毛却是建国以来中国第一位富豪,李志绥说:“《毛泽东选集》已使毛赚进三百万元人民币的稿费。在一九五○年代,毛是全中国的首富之一。”[16] 红宝书(毛主席语录)据说印了50亿本,够全世界人民每人1.5本,有几多稿费就不知晓了。据汪东兴回忆,196710月毛亲自查了自己的稿费存单,达570多万,绝对是当时中国的首富。1976年毛泽东死时,供他个人支配的私人存款竟高达7600万元,其中7582万余元,是毛泽东假公济私、瞒天过海以“中共中央中南海第一党小组”名义开户存放的,剩下的是以毛泽东的名字开户的存款。毛泽东以选集、文选、单行本、语录、诗词出版而获稿酬,还有外文出版的版税,存款再累加利息,毛死后很多年还继续支付着,文革期间全国取消了稿费,但毛的稿费从未中断。直到20037月中旬,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直机关工委就毛泽东选集新版的稿酬、外文版权费是否要纳税的问题,向国务院请示,内情才算是透露了一些。据统计,截至20015月底,毛泽东稿酬累计达 1.3121亿元人民币。毛泽东是极其爱财的,早年毛泽东打着留法勤工俭学的旗号,从章士钊那里弄到两万大洋,并没有帮助其它人去法国,而是据为己有。毛的同学很奇怪,他怎么一下子变得阔气了?其实章士钊的这笔钱是湖南省长赵恒惕的教育专款,毛晚年心血来潮,说要偿还这笔钱。中央苏区时代,毛就利用打漳州之际,大捞了一把,红军有了钱,他个人也发了财:“一辆卡车满载著沉甸甸的箱子从漳州开到江西红区,箱子上写著大字:‘毛泽东亲收’。公路开到尽头就由脚夫挑。‘这是毛主席买的、缴获的书,’大家全部这么说。有书,但更多的是金银财宝。挑夫在毛的大弟泽民的监督下把它们秘密挑到一个山顶,然后泽民和两个毛的贴身警卫员把它们搬进山洞。洞口密密封住。除了这几个人,再没别的人知道。毛就这样悄悄地给自己留下条后路。”[17] 进京之后,毛又用稿费建立了个人的小金库——私房钱,经常用小金库的钱做一些随心所欲的事,有时不免如公司大老板一样财大气粗,一次讨论三线建设时说:“攀枝花搞不起来,睡不着觉。那么不搞攀枝花,我骑毛驴去那里开会;没有钱,拿我稿费去搞。”那些大赚稿费东西都是他的讲话、电报、批示、书信等等,原本是职务行为,也大部分为专职秘书所写,却借机狠狠敲诈了全国人民。在取消了稿费之后,全国只有他老人家独享稿费待遇,没有比这更爱财更无耻的了。衣袋里不装钱,不摸钱数钱,嫌钱脏,是衣食无忧之故,一切有人照料,又不上街买菜购物,装钱何用。邓不平身上也是一块也掏不出来,因为他的一切生活都有专职人员照料,无需装钱。民选的美国总统也一样,不能轻易上街购物,克林顿在上海街头买了个雪糕,是随从人员事先为他兑换好了钞票。布什总统有一次进超市视察,看到收银员不必将商品价格手工输入电脑,价钱就统计出来了,感到惊异,却不知扫描仪将商品信息条码读入计算机,即可累加出价款总数,可见总统先生已是多年不进商店购物了。做为帝王,除了为毛泽东身边服务的人员,除了为毛饮食健康服务的专家团队,专门为毛个人服务秘密小组也有很多个。例如其中的“大字本组”,是将毛泽东要看的书,特别注释后,排成“大号字”编辑出版的专职小组。承担这一任务的主要有复旦大学的历史系、中文系、上海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的教授与专家。这种注释出版的大字本,每次只印15本。后来,毛泽东发现这15本有被他人阅读,就改成只印5本了,成为了只为毛泽东个人阅读的专有读物。随着毛泽东白内障病情加重,大字本印刷成了 “三十六磅特大号”。而当时并没有这种字体,字模是由当时在上海澳门路的中华印刷厂特地为毛泽东翻制的。还有古诗词“吟唱小组”,均以文艺界名流录音,请古典文学专家解读给演员。还有专门为毛个人服务的戏剧及专用播音设备。毛抽的雪茄也是专用的,从烟草种植基地到卷制过程都有专人负责,再经由四川什邡烟厂-成都军区-中央警卫局-中央特工处(服务处)一条龙服务小组,最终被送到毛泽东手中。江西景德镇是中国瓷器之都,1975年中央下达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即“7501”工程,命令景德镇为毛研制生产代表最高水平的专用瓷器,组织全国一流专家,精选用料,精心设计,烧出极为珍贵的“毛瓷”。“毛瓷”工艺水准超过宋明官窑制作,件件价值连城。
要了解毛泽东,不能光看斯诺、师哲、汪东兴、李银桥们写的东西,还要读一读弗拉基米、李德、张国焘、王明、李志绥等人的书,才可能得到完整的毛泽东形象。这些人见到过毛,其叙述多半是真实的,褒贬不一的观察,正说明人性格的复杂。即使个人生活节俭,也并不等于治国有道,可恶的是表面上的简朴而背地里穷奢极欲。明崇祯皇帝生活俭省,仍为最典型的昏君,饕餮之徒者年羹尧,鲍参刺肚总嫌不够,军中大摆盛宴,却是常胜将军。人性亦善恶掺杂,此消彼长,一似《镜花缘》里两面国,个个头戴浩然巾,遮住后脑,只露一张正脸,和颜悦色,满面谦恭光景。若把浩然巾揭起,不意里面藏着一张恶脸,鼠眼鹰鼻,满脸横肉,血盆口一张,喷出一股毒气,霎时阴风惨惨,黑雾漫漫。在毛泽东的各种传记中,即得利益者说好,遭贬者叫糟,各人接触深度、观察角度、职务地位、人格喜好、思维方式、言论环境多有不同,只有综合起来,一个完整的形象就会跃然纸上。每一个大人物,都是历史舞台上的演员,一举一动,无不映入看客眼帘,载入史册,至于扮相好坏与舞台效果如何,是演员自己的事,旁观只对自己的叙述负责即可。

二、法制失效

毛泽东时代的腐化,多限于高层的小圈子,一般干部也仅是多吃多占。一来毛铁腕反腐,二有搞不完的政治运动,三是群众有拥护共产党为前提的“四大自由”(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这类不成体制的监督方式,也有效率。在政治挂帅的政治原则下,腐败被认为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严重罪行,干部们占点便宜难免,大肆贪污无胆。文革告终,改革开始,红色家族不再满足供给制的小打小闹,利用权力加价格双轨制,开始疯狂掠夺国民资产,加之取消了仅有的“四大自由”,贪污狂潮如海啸般席卷中国大地。这是六四运动的起因,也是现今更为严重的社会危机之致命因素。而六四时的国内状况,现在看来小巫得很。那时学生反对的腐败行为,无非哪个高官的儿子搞捐献,某某的姑娘倒彩电之类,比之于今动辄几亿几十亿上百亿的贪腐规模,简直不足挂齿。六四的血腥镇压,表示了权贵阶层誓死保卫即得利益集团的决心,一方面剥夺人民的政治权利,一方面继续高层的腐败,一方面对官场的腐化行为不断地放宽法律限制,遂使贪污如狂风一样刮遍中华大地。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中共极为重视立法,出台了许多惩治特权腐败的法律条文,1997年公布的新刑法,更加大了惩治力度,对贪污罪的处罚可以说极其严厉——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 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贪污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法学教授陈忠林根据19992003年最高检察院与最高法院报告等相关数据计算出令人吃惊的结果:中国普通民众犯罪率为1/400;国家机关人员犯罪率为1/200;司法机关人员犯罪率为1.5/100。国家工作人员犯罪率比普通民众的犯罪率高一倍;职在惩治犯罪的司法人员的犯罪率则是普通民众的6倍。若是根据中国人的生活经验,这个计算还是偏低,若以贪污受贿几千元即为犯罪标准,国家机关或司法机关犯罪率绝对在九成以上,甚至是百分之百。因为官员的犯罪是被刑事起诉的,更多的隐藏犯罪并未统计在内,而一般民众的犯罪大多受到刑事处罚,能逃脱法律制裁的很少。2005年的“两高报告”里说2004年普通民众犯罪率增幅为9.5%,国家机关人员犯罪率增幅为17.8%,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侵犯公民权利而导致犯罪的增幅为13.3%。有趣的是,一方面官员犯罪比例越来越高,另一方面却是对腐败者的惩治力度越来越弱,法院对官员职务犯罪案件判处免予刑事处罚、适用缓刑的比率,从2001年的51.38%递增至2005年的 66.48%。尤其是渎职侵权案件判处免予刑事处罚、适用缓刑的比率,从2001年的52.6%递增至2005年的82.83%。共产党无法全部惩处内部犯罪,即以其自定的法律标准,共产党也已经整体堕落为最庞大的犯罪集团和自我服务型的利益集团,连最高法院副院长都是大贪腐犯罪分子。共产政权是中国历史上最贪腐最黑暗的王朝,历史最大的贪官诸如和珅,身为帝王宠臣,也不过弄了几亿两。南京一个县区级干部,短短几年竟能贪污20亿元人民币,转移到国外。帝制年代,官员寻租的渠道多是卖官鬻爵,国家是小政府大社会体制,可供出售的官位极少,整个大清帝国,知县也不过千余人,官员敛财的速度很有限。所谓“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如果放在现在,一个知府(地区级)想弄钱,多少个亿也能到手。除了卖官,更多的是利用掌控的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来大肆圈钱,只要有后台有胆子,如同开动了印钞机一样。中国十大太子党集团,哪个都有成百上千亿元的资产,无任何政治风险和经营风险。赚了权贵们分赃,赔了国库再注资,还有股市以供圈钱。对共产党来说,这就是社会主义的最大优越性,可以公有制的名义任意抢劫公民财产和国民财富,一块地皮,就可以翻来复地征地出售,再征地再出售,他们一天掠夺的钱,比大清王朝一年的国库收入还要多出多少倍。而庞大的国有财产基数,为各级共党分子提供了人类历史上最方便的敛财机会。关于社会的腐败程度,早年民间流传一种说法:处级以上干部全部枪毙,科级隔一个毙一个,可能有冤枉的,但总比漏网的要少。这看似过激的情绪表现出老百姓的深恶痛绝,却也不能说是信口胡言,腐败已是遍地蔓延之势,无官不贪。这还不包括那些利用职权以公肥私敲诈百姓的警察或工商税务人员,这些人是公务员的最低层,没什么级别,算不上什么官员,却也是相当肥沃的营生。那所谓“领导干部”,诸如铁道部长、国土局长、交通厅长、县委书记、公安局长、组织部长、建委主任、安监局长、市委书记、国企老总、房管局长一类的实权人物,全部枪毙,肯定没有一个是冤枉的。根据中共自己制定的刑法,5000元即可判刑,10万元就能枪毙,真照此办理,肯定剩不下几个干部了。这还没把村委会、居委会和小国有单位里根本排不上国家行政级别的党员干部的贪腐算进来,也不包括各单位头头脑脑私设“小金库”乱支乱用问题、公款吃喝问题、公款出国内外旅游问题,公款嫖娼私蓄情妇问题,若将这一块消费也算作贪污,官场上有没有一个好人都成疑问。所以在实际操作上,新刑法如同新宪法一样,一开始就是中看不中用的东西,再修改解释多少次都没什么用。贪污数额越来越巨大,刑法的反贪条款就显出其纸老虎特征,贪污分子与法律对峙起来,纸老虎只有往后退缩。所以在司法实践中,没有贪污10万元被枪毙的,贪污不上亿一般判不了立即执行的死刑。贪污日益凶狠,量刑下限只能随之向上靠,用司法解释来掏空刑法,法不责众,贪污5000元的案件检察院也根本也不会受理。
假设中共痛下决心,铁腕反腐,严格遵照刑法大开杀戒,象镇压法轮功一样围剿贪官污吏,也是不行。镇压法轮功靠党组织管制下的行政和司法机构来操作,“书记决定,各方去办”,正是专政机器最拿手和最高效的,因为这涉及到统治集团的整体利益。反腐就不同了,治贪的行政和司法程序离不开公检法的全程参与,这会削弱中共集团的整体利益,集团内的少数人承担贪污责任还行,让绝大多数受惩处,根本就行不通。再者,天下乌鸦一般黑,公检法不是清水衙门,是肥得流油的富户,贪污受贿的重灾区,专政机器恰恰是贪腐社会的保护伞,由贪官污吏来治理制度化的贪腐,治贪的人应该受到整肃才对,这有如医生给自己开膛破肚动大手术,与自杀无二。更重要的是,建立一个廉洁独立的司法体系才是消灭体制化贪腐的保障,一个寄生于党组织下的司法系统是根本靠不住的。中共在侦办贪腐案件时,为了避免干扰,上海的案件要北京的官员侦办,A地区B县的贪官,一定要到C地区D县受审,脱离属地管辖,躲开有利害关系的党政司法官员插手。以此类推,中共中央最高层的贪腐,只有大于它的权力才能办理。所以,办理零星案件还行,整治整个社会的几千万贪官污吏就玩不转了。所以明知躯体有病,也只有一步步捱到死。反腐败只能抓几个典型,应付一下民意而已,永远不会认真操作,以所谓行政管理职能的局部改善,提高执政水平,用广告橱窗一类的表面化政策缓和社会危机,来代替权力制衡,代替全社会的监督,无非是做做样子而已。
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说过:“一个政府,如果没有做不正义的事情的爪牙,便不致成为一个不正义的政府。但要这些爪牙不给自己捞一把是不可能的。因此,在专制的国家里,贪污便是当然的现象。”朱镕基以铁面著称,表情严肃,横眉立目,宛然包公再世。上台时面对“地雷阵”和“万丈深渊”,说道:“反腐败要先打老虎后打狼,对老虎决不能姑息养奸,准备好一百口棺材,也有我的一口,无非是个同归于尽,却换来国家的长久稳定和老百姓对我们的信心。”可谓气壮山河,大有诸葛亮《出师表》的豪情。可惜,誓言归誓言,现实归现实,铁面总理处处碰壁,所到之处,腐败造假成风,九江堤防的“王八蛋工程”,安徽南陵县峨岭粮站借粮瞒骗事件等等,令朱总理痛心不已,又无可奈何,上台时的豪情壮志,消解于全社会的腐败之中。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竟然堕落到这种地步,以朱公之精明强干,亦不能脱离整个组织系统而行事,面对遍布四周的凶恶爪牙,最多能坚守个人良心。打几只老虎和豺狼扑灭不了全社会的罪行,惩处几个贪官起不到震慑作用,反而使贪官们更急不可待,结成荣损攸关的利益集团,一致对外。不是有许多贪官坐牢枪毙吗?但只要知道其中的内幕,就明白倒霉的人一定是后台不硬。远华案涉及中共高层,甚至于政治局常委的家属也牵连在案,走私几百亿元,数额之大,涉及面之广,为历年之最,惊动了全世界。结果赖昌星逃掉了,主犯和幕后者都逍遥法外,剩下的知情者一杀了之。俗话说:“打狗看主人”,各自的主人,大心照不宣,打贪腐之“狗”就变为主人之间的较量。就是老赖送回来又怎样?一样是黑箱作业,一样是利益平衡。所以反腐治贪,再大的案子,完蛋的永远是后台不硬的角色,手眼通天的人什么事也没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太子党”,除了毛泽东的后代权势不大外,个个都是官商,无一人上了断头台。周北方坐牢时,邓质方在香港住五星级酒店,周父冠五原是邓小平的随从,老爹职务不同,公子便同案不同命也。更为恶劣的是,反腐败甚至演变成为政治斗争的工具,是致政敌于死地的杀手锏,朱镕基贵为总理,也是端人家的碗,归人家管,再由着性子搞下去,只怕是九十九口棺材闲着,一口棺材派上了用场。一旦失宠,晚景凄凉,国家主席刘少奇、党的总书记胡耀邦、赵紫阳诸人之命运,展现中共政治斗争之残酷,听一听都令人毛骨耸然。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仅一人贪污,当为众矢之的;只有一人不贪污,更为众矢之的。把一棵树藏在森林里最安全,一株树容易折断,一片森林能抵御十二级台风,贪污集团只有绑在一起才最安全,举报人不会为打击别人把自己也赔进去。正如苏东坡诗云:“万人如海一身藏”,隐藏于万贪之海中,便无风险之忧。出头的椽子先烂,中国人的好人之道是难得糊涂,随波逐流,决不是做反潮流的英雄。官场腐败之风之所以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现象,即因此理。尤其在众官皆贪的现状下,唯你清高,一定被视为危险人物,反成孤家寡人。众人怕坏其财路,处处设防,长官讨嫌,同僚忌讳,发配你到边远地区扶贫支农,再无出头之日。再说职务是花巨款购得,正等着大捞一通以解十年寒窗之痒,拍马屁还来不及,哪敢违背上司旨意以示清廉。福州黄金高一案,说黄贪污了几百万,被判无期徒刑。黄原本是反腐败勇士,得罪了上司,穿了六年防弹衣上班。一个县委书记贪污几百万本不稀奇,奇怪的黄既然是大贪污犯,应该送上峰厚礼才是自保之道,哪有得罪上级自找坐牢之理,脑筋再会急转弯,也不可能自己一屁股屎,化妆为反腐英雄,同权贵大佬们斗争。中共司法系统惯于黑箱操作,公布的东西往往靠不住,许多民运分子、良心记者或维权人士被判刑,无不污以泄露国家机密、颠覆政权、非法经营、嫖娼赌博一类毫不相干的罪名,坐进共产党的黑牢。说你犯什么罪,就是什么罪,到联合国控诉也没用。当今之社会,既无儒家传统的科举制度,也无共产主义公有制原则,在权贵集团专制下,个人凭知识和操守进入官场,爬到高位,机会为零,扭转官场逆淘汰现象的可能性亦为零。再黑暗的封建社会,再恐怖的毛泽东时代,中国亦不乏忠尽报国和勤劳敬业者,而现在这些情操基本上被市场化之后不伦不类的共产党恶搞掉了。再以个人入党动机而论,明知共产主义已在全世界垮台,中共也偏离了社会主义道路很远,入党更不存在实现个人追求自由民主的道德理念,仍要加入中共,就完全是为了追求个人特殊利益,形成党内官场一体化的逆淘汰现象。“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好人为官极难,小人一往往一帆风顺,官场得意。好人想革新,小人最讨厌改革,维持现状才是为官之道,官场的逆淘汰使官场和社会一起昏暗下去。任何改良措施只要有损官场利益,都似一块石头丢进酱缸里,扑的一声闷响,不见踪影,涟漪都不起。朱镕基说,贿赂者将党的干部们拉下了水。这是事实,但不公平,权钱交易是寻租过程,权力变为等价交换的商品,不是坏人把好人拉下水,而是缘于坏人体制,苍蝇不叮无缝的蛋,中共有意制造出让人钻营的空子,招来一群苍蝇,反将责任推给社会,是颠倒了因果关系。山西有个县委书记卖官赚了几百万被判刑,就不能说是坏人把好人拉下了水,“洪洞县里没好人”,大家都一样,如果不送礼就能保住官位而不断升迁,谁也不是从娘胎里出来就乱扔钱的白痴。他的书记也是买来的,各级官员都有售价,等价交换,即便是贫困地区一个科级职位依据肥瘦,最少也在10万元之上,一个县委书记怎么也贵过十个科级职位,假如他不多卖官,恐怕这辈子的工资也补不上买官的亏空。这类把戏,李宝嘉的《官场现形记》中描绘得淋漓尽致,晚清卖官是半公开的事,肥缺瘦缺各有行情,大家心照不宣,也捐官体例,候补官员若想捞到实缺非大花银子不可,没有不识务以示清高的笨蛋。花了巨款而入官场,却一心清廉,岂不愚痴?古代不乏清官,是缘于有公开竞争的科举制度,个人完全可以凭借学识赢取官位荣誉,科考官员普遍受人尊重,清廉的官声最为重要。共产仕途只有一条,就是靠巴结和裙带升迁,流氓无赖也能成为共产主义事业的接班人。
在中共官场中,民主集中制也被具体化为一整套用人制度,党管干部原则使选用干部成为党的一把手个人专有权力,即所谓“一把手专政”。党管干部首先要考虑被选者的政治条件,其次才是学历等技术条件。政治考核是抽象化的,主要由对书记的忠诚度来体现,这是延伸书记统治的先决条件。大凡想做官的人,先要向书记靠拢,以示忠诚,谁也不会笨到花钱向书记买官,再反过来找书记的麻烦,自毁前程。官位是当今最为稀缺的资源,官位交易也最早市场化了,竞争异常激烈残酷。各种官位都有市场交易中形成的价格,交易价格取决于官位的含金量与成本之比,同样的级别,油水大的公安局长与清水衙门的党史办公室主任之间,其交易价格可能相差千倍以上。卖方依据市场行情出价,买方除了购买价格,还要考虑(比如每年)维持官位的费用,在合理预期之内──即买方每年可能获得灰色收入扣减成本后的剩余额,折旧期越短盈利越大,当然也要考虑升迁机会的大小。买卖双方通过博弈,实现各自利益的最大化,如果买受人的意图在于为升迁积累官场资本,也可能采取先赔后赚的办法,求购某些盈利性小的官位,类似于清代官场的记名候补官位。所以任何官位都是不愁没买家的,除非有强大背景的“太子党”之流,才可能通过利益交换免费获得官位。一般说来,交易双方都有较强的风险控制意识,避免违约风险,买官卖官总是双赢的,交易完成后实现的收益远远大于交易风险,这是官位交易市场能够长盛不衰的原因,也是交易关系得以维持下去的关键因素。在风险控制中,道德风险为零,法律风险极低,要力求避免政治风险。在官位交易中受侵害的第三方不是政府,政府的名誉损失是抽象性的,而是公众利益。公众利益又有广义狭义之分,比如官员贪污公款或集资款,使得用于公共开支减少和公共建设受损,这是广义上的公众利益受损;如果官员侵蚀相关民众的眼前利益,民众的利益受损程度便是具体和切实的。一个官员贪污了上亿元公款,分摊到每个中国人一毛钱不到,民众只有伦理上的义愤,而无实际损失,因为即使官员不贪污这些钱,好处也分配不到民众手里,也会拿来扩建政府大楼或开办劳民伤财的世博会之类,群众决不会为了惩处贪官不公而上街游行。但狭义范围的贪污勒索对民众的危害更直接,针对特定的人群,容易激起义愤,形成群众性的抗议风潮,对执政者构成政治风险。A官员从国有企业弄走数个亿,不过是烂帐窟窿,B官员从三峡移民建房资金中贪污几十万,导致房屋刚建好就是危房,法律风险应该是AB大,但B的政治风险肯定大过A,社会影响使B的刑期可能比A还大。这也是贪污越多的钱反而风险越小的另一个原因。当然官位交易中的私人收益,最终都来自公众利益,若从绝对数量上看,广义公众利益做出的“奉献”更大一些。如果坚持原则,想做清官,只送不卖,显然也行不通。领导干部如果不培养自己的利益共同体,到处是掣肘的阳奉阴违者,工作反而无法开展,政绩又如何体现?何况官位极为稀缺,钻营者众,经济社会中,上下级的关系亦是靠金钱利益维持。你做上司不受贿,下面以为你不信任他,肯定会寻找新的靠山,置自己于孤家寡人之地。一个光杆司令,又怎能管好一个单位和表现为一个好领导呢?卖官也是保证自己政治利益(政治支持率、政治服从程度等)最大化的办法,也产生官场边际效益,清廉是不可取的。“相反,通过‘卖官’,反而能够实现多种利益的最大化。在这种制度环境下,要求‘用人者’不‘卖官’是不现实的。”[18] 在利益链结成的官场上,需要的不是清廉,而是共同利益,不贪腐便无共同利益可言。对一个专制政党来说,忠诚度最紧要,不怕你贪,就怕你不贪,有了贪腐之心,便不会追求正义,腐败政治正是贪官污吏最安全的港湾。六四前,社会上对“太子党”经商多有非议,民众传言声震朝野,涉及到赵紫阳的儿子,赵于是向邓小平提出先从审查自己的家属开始,完善廉政制度。结果,“太子党”经商在邓眼里根本不是问题,邓关心的是中共的安危。“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中的“一部分人”自然是“太子党”占尽优势,更是由邓家为首的“八老”子弟为代表。如今“太子党”更是盘根错节,完全垄断了国民经济命脉,中共反而比六四时更强势了。假如六四按反腐败的路子走下去,一定会促进社会的公开化和公平化,一定会走向民主化,一党专制焉有存活之理。所以,中共的反腐败一定是表演性的,一定是内部权力斗争式的,绝不可能建立行之有效的反腐机制,这是一个共产政权无法解开的死结。
民主国家是钱花在竞选上,专制政权是钱花在密室里,这是中国的老传统。错过了六四反腐的最后契机,体制已经病入膏肓,小手术不顶用,大手术不敢动,只好时不时吞些鸦片止痛,弥留之际再打强心针,以期回光返照。“反腐败亡党,不反腐败亡国”,这一颇为流行的看法,真实揭示了党国进退失据之尴尬。经济发展不能改变体制的弊病,越发凸显制度弊端的危机四伏,贫富差距迅猛扩大,全民财富急速流入少数人手中,少数人以官商勾结的腐败手段致富,体制不但不遏止,反而故意扩大漏洞,将国家最暴利的行业垄断于权贵手中,为体制的操作者和受益者预留可乘之机。工农大众就连毛泽东时代名义上的国家主人地位也剥夺干净,更加重了社会的不平等,打破人们固有的心理平衡,为民怨沸腾积聚越堆越高的薪柴。毛泽东时代饿死几千万农民,工人生活普遍穷困,之所以没有产生陈胜吴广李自成,就是公有制理论下人民群众的国家主人地位,共产主义理想为中共政权提供了形式上的合法性,加上毛泽东的神圣地位,工农民众不可能反对自己当家作主的国家。尽管这个全民所有制实际为国家所有,由党说了算,人民只有名义上的地位,且经济的低效率使它不可能持久。但除了高层领导的传统特权,普通人的社会地位并无显著差别,毛以群众运动扑灭基层官场的腐败,维持了全社会从心理到政权运作上的稳定,国家再乱也在毛的控制中。又处于王朝初期,整个社会还算清廉,未出现反对腐败政府的革命因素,尽管维持毛泽东的地位本身就耗费着中国人的血汗。一般而言,毛泽东还是反对党的干部搞特权的,毛曾反对工资制,要求干部参加劳动,1965年取消军衔制,高级干部降低工资等等,都是鉴于特权的弊端。故而苏联看到60年代初毛的批判官僚特权的言论,攻击毛是半托洛茨基分子。苏联的共产党领导人,特别是勃列日涅夫及其亲信,还有紧跟苏联的东欧国家领导人,亲毛的罗马尼亚齐奥塞斯库夫妇,全是一群热爱美食、好车和别墅,以及黄金饰物、高级礼品的特权分子。共产党的权力不受工人和群众监督,也不存在真正的舆论监督,早已形成一个特殊利益群体或特权阶层。

三、香港反贪

如果睁大眼睛看看外面,华人世界也不全是贪腐社会。台湾黑金政治曾一度猖獗,但毕竟有民主体制在艰难起步,使2300万中国人以不流血的方式享受到直接选举式的民主,建立了较为廉洁的政府,高官的贪腐是个人行为,而不是体制弊病。华人社会最廉洁的是新加坡和香港政府,两地都曾是英国殖民地,缺少成熟的普选制度,却比一些普选国家还要廉洁高效。香港的经验似乎应该是中国内地效仿的样板,在不改变现有制度的情况下建立廉洁政府,在避免革命的前提下治理日益严重的贪污贿赂,拯救世风日下的社会。这是否可行,我们还是先回顾一下香港的反贪历程。香港上世纪70年代也是腐败猖獗的地方,贪污贿赂无处不在,成为港人生活的一部分。1974年当任港督麦理浩决心治理腐败,检讨过去反贪污法律效力低的缺陷,成立了一个完全独立于政府的崭新机构——香港总督特派廉政专员公署,(Independent Commission Against corruption,缩写是ICAC),执行单一的惩治贪污职务。廉署的编制保持独立性,只对港督负责,从专员到各级职员都不属于公务员序列,廉政专员自主任用或解聘工作人员,不受有关公务员条例约束,廉署单设举报中心,单独立案调查,授予比警察还大的权力。鉴于贪污行为的隐蔽性,调查员不必抓到嫌疑人的具体贪污行为,只要能证明其生活标准或拥有财产超过官职收入,而又不能作出合理解释,毋须拘捕令即可拿捕涉嫌人士。于必要时出示委任证,表明身分,均可进入任何地方或房屋搜查,允许合理使用武力,然后提起公诉,由法庭判罪。廉署在扑灭贪污罪行方面大有建树,从贪污最猖獗的警界开始,擒贼先擒王,先拿万人瞩目的交通部总警司葛柏开刀。葛柏因贪污事发,潜逃至英国,廉署将其引渡回港受审,贪污几百万元的葛柏终于进入监狱。打开了反贪局面,也并不意味着从此一帆风顺,警界贪污由来已久,又与黑社会勾结,收取保护费,上上下下形成集团性贪污网络,一损俱损,一荣俱荣。廉署深入的反贪行动必然引起警方强烈反弹,黑社会、贩毒分子等也趁机发难,一时山雨欲来风满楼。19771028日,几千名请愿警员包围冲击廉署办公地和记大厦,殴打廉署工作人员,砸毁办公设施,世界为之震惊,一时香港成万众瞩目之地。事后警方要求当局发出特赦令,赦免廉署成立前的一切贪污舞弊行为,否则,将举行万人大会向港督请愿,并以不执行职务为要挟。鉴于局势发展,香港总督作了退让,公开在电视上发表声明,承诺于197711日之前所犯罪行,在普通情况下不予受理,已被通缉和拘传的除外,继续发现严重罪行的,应先与总督咨商,并设立专门委员会受理对廉署职员工作的投诉。作出极大让步的特赦令仍未使警务人员满意,警察协会对港督声明的某些部分提出置疑,声言要举行万人大会到港督府请愿,已获初步胜利的警员穷追不舍,试图击败港督的廉政决心。港督麦理浩思考再三,采取断然措施,立法局临时召开紧急会议,麦理浩到会作了将永载历史的发言,重申了前几天的声明,他说:
“这项声明,约无妨碍廉政公署保持既得成果之意,亦不是说我们已把维持公共服务廉洁的决心放弃或减低。但在这个时候宣布这样的声明,市民当感愕然。虽然一般人对其理由已加谅解,但亦有许多人对政府竟然有此宣布表示忧虑,或认为是过分让步。可是,并没有人认为政府应作更大让步。相反的,大家都认为不能再作让步。
“以为用压力就可以获得进一步让步的人,完全误解了政府和社会的态度,亦置警队内99%人员的真正利益于不顾。不用说这种人更完全忽视了香港的真正利益。本港近年来的维持法纪与治安以及在奠定廉洁风气方面,已有可观进步。
“在压力下对这些要求作出让步,会引致对其他问题的压力:要求压制廉政公署,释放狱中犯人等等的压力会接踵而来,终至法律只为维护贪污人士之利益而执行。我确信这不是大部分警务人员及他们的家人所希望见到的。但假如政府再作让步,便会导致这样的后果,就是向无法无天的人屈服,而对无法无天的人是绝对不能让步的。本港全体市民,不论老少贫富,对此定有同感。
“我希望有关人士等都能作出更理智的抉择。无论如何,在他们采取无可挽回的行动之前,他们应当知道,我们不能让拒受合法当局节制的警务人员,或者支持他们不受合法当局节制的人,又或继续试图用压力去左右合法当局的人继续留在警察队伍内,及继续由市民大众支付其薪酬。”[19]
勿心存幻想,让步到此为止。整个会议25分钟便结束了,无需长篇大论,港府的决心展露无疑。麦理浩的讲话掷地有声,引起议员们的共鸣,整个港岛为之振奋,除了极少数人,都表态支持港督。当局的强硬态度和广大市民的呼声使局势急转,万人大会宣告取消,督察协会表示,决不支持任何警员的非法行动,有些警署贴出“鸣金收兵”的告同胞书,为期半月的警员风暴终于平息了。港督的退让虽有些法不责众的意味,但历史问题积重难返,如不赦免以前的罪行,打击面过于宽泛,势必造成社会动荡,增加反贪的社会成本,反贪工作不能持续下去。不可能在一夜之间,由一条命令解决所有历史遗留问题,放过大多数一般贪污的人,缩小打击面,1%的坏人比例,让绝大多数人感到松了一口气,政府的底线已经明确,再闹下去不但一无所获,反而丢掉饭碗。香港是高薪养廉制,打一份政府工极不容易,为谋眼前小利而丢弃大饭碗太不划算。少了多数人的参与,贪污阵营立即瓦解,云开日出。港督的果敢宣言,不失为一招好棋,体现了一个成熟政治家应对纷乱局势的智慧与魄力。警员闹事原本做贼心虚,借示威以解违法之忧,本身不具有正义性,也无广大市民的同情。港督的果断有民意支持,义正辞严。腐败分子太多,退一步而进两步,策略上必然以打击首恶为主,否则局势有失控之危。退得太多则前功尽弃,正义事业夭折,香港势必沦为恶势力猖獗之地,令东方之珠污浊。三国时,司徒王允巧使连环计假吕布之手除掉董卓,本来大功于国,然首恶即诛,应赦免从属,各为其主,亦无大过也。却不料他一时之怒杀了蔡邕,又不赦免前来求赦的李傕、郭汜等人,致使李傕等无望而起兵,拼死一博,大败吕布,反将王允诛杀,家族老幼一同赴难,刚有希望的国家又陷入乱象。王允的胸襟眼界,只能成一时之事,不足为安邦治国的政治家。相比之下,六四时学生的要求并不大,也是正义行动,不同于香港警界腐败分子的无理取闹,危害法治。香港有英军驻守,但还是以和平方式解决,有理而不失据。六四的正当诉求,本无由拒绝,哪怕暂时依了学生也不至于搞到几十万野战军进城,血溅长安大街。之后又对学生穷追猛打,逼得他们四散奔逃,至今不让回国。共产党从此彻底失去民意基础,自己剥掉最后的一层伪装,变成一个非法的暴力政权,走向不靠军队警察杀人就无法维持的灭亡之路,将文革后民众希望中共改邪归正的希望完全扑灭。成都武侯祠有一对联云:“能攻心则反侧自消,从古知兵非好战;不审势即宽严皆误,后来治蜀要深思。”中共先天的暴虐基因,使他们不知审时度势,不会深思熟虑,不习惯人类的高尚情操,变为除了暴力贪婪自私欺骗外,是一群什么也不通晓的愚蠢之徒。贪污是一个全球性问题,任何社会都会出现,社会制度尽管不同,但人性的贪婪和损人利已行为的不受约束,才会使贪污盛行。任何反贪机关,必须有独立执法权力,并在运作上不受政治或政府的干预。对抗贪污的榜样和政治决心,必须由上层建立,如果社会的统治阶层贪污,人民对政府失去信心,产生怨恨,社会必然陷入不稳定的危机,政府不下决心治理贪污,反以镇压方式平息民怨,贪污恶行必然更加猖獗,落入不可收拾之地步。
香港以廉政公署肃清了贪污,建立了世界上高效廉洁的社会,内地是否也可以资借鉴呢?但香港可以成功,对内地只有观赏性,没有实践意义,因为两地的政治基础不同。香港为英国殖民地,英联邦是世界上最早的民主国家,虚君共和,责任内阁,实行议会民主,有深厚的法治传统。正式占领香港后,立即宣布香港为自由港,成立行政局(初称议政局)、立法局(初称定例局,港督的咨询机构)协助总督处理政务,又委任太平绅士42名,会同英军及警察来维持治安。1848年,又增加2名非官守议员入立法局,参与议政。1850年,委任两位太平绅士代表大卫·渣甸及约瑟·艾德格为首两名非官守议员。1857年,增委两名官守议员及一名非官守议员。1884年,扩大立法局的成员人数至7名官守议员及5名非官守议员,其中包括一名华人伍才(又名伍廷芳)。1896年,进一步扩大立法局的成员人数至8名官守议员及6名非官守议员。1929年,立法局共有10名官守议员及8名非官守议员,其中包括3名华人及1名葡籍人士。1960年代,香港的市政机构——市政局首次进行普选,让选民直选议员,参与决定市政服务政策。市政局成立初时称为洁净局(Sanitary Board),只负责清洗街道等卫生工作。至1936年改名为市政局,负责的工作亦不断增加,并接纳从不同界别选举的代表进入市政局。市政局议员每月举行公开会议,处理服务相关法律附例和财政事务等。市政局是香港首个有民选议员参与决策的公共机构。港英当局也开始筹备代议政制,令市民有参与政制的机会。1970年代,港督麦理浩推出在香港推行代议政制的概念,让市民有参政的权利,政府越来越走向开放。1984年政府推出代议政制绿皮书,详列立法会民主化的过程,并正式就立法局引入民选议席咨询公众。1991年,成员人数增至60名,1991年立法局第一次直接选举举行,香港首个政党——香港民主同盟成立。由于联票效应,使泛民主派大获全胜。别小看太平绅士和非官守议员的作用,他们与我们的人大政协代表性质不同,人大政协代表都是党的人,违背党的意志替民间说话的异见人士无资格出任代表。太平绅士和非官守议员是港英当局执政议政本地化的开端,是执政议政透明化的表示,有助于殖民地当局治港,如同外商来华经营离不开华人买办一样。中共的最高决策层是政治局及其领导下的各部党组,不是议会,决策过程决对外保密,不会让民间人士参与。好比清王朝的军机处和朝廷各衙门,决不可能叫民间人士入阁议事。中共政治局比军机处还机密,常委历届人数不超过10名,连委员一级都无权参与最高决策。满清的军机处高于内阁,实际取代内阁职权,中共政治局高于国家机关,一切大政方针概出于斯。共产党的利益高于国家利益,高于法律的权威,政治局的决策任何立法(人大)行政(政府)咨询(政协)等部门均无权变更,必须无条件执行。中共实行中央集权制和党管干部原则,各级地方必须服从中央,没有自治权,任何一个政府干部的任命都要取得中共组织部门的核准,无条件忠于党是出任公职的先决条件。党的利益高于一切,党权凌驾于行政权之上,必然形成党天下体系,由于党权是由其各级组织系统运作的,党的组织极易结成各种利益切分的寻租集团,全面腐败便是党权体制的典型特征。高度集权的党天下,集中了各种专制体制的一切弱点:任人唯亲、帮派政治、漠视法律、贪污腐化等等,除非不断发动毛泽东文革式的群众政治运动,不断打烂现有官僚体系,才会建立稍为廉洁的政府。但这是以公有制和牺牲效率为代价的,这条大家一起受穷的老路显然中共最不愿意再走。那么,共党政权绝无可能建立一个既廉洁又高效的政治运作体制。
香港的殖民地统治,听起来残酷,实际上也有相当程度上的民主,有较为宽松的民间社会,与满清与中共的极权专制不可同日而语。香港政治制度由“英皇制诰”和“皇室训令”建立,英国女王任命总督只是一种主权形式,实权在英国内阁,治权在港督,英王并不干涉香港事务。香港不是英国皇室和港督的私产,夺取香港是为了英国贸易方便,并不想从香港本身夺取什么,英人治港与港人利益无实质性冲突。英政府不向香港征税,反而在殖民地初期给予大量财政补贴,英国前首相撒切尔夫人说:英国未从香港拿走一个便士。[20] 香港后来只承担部分军费,香港的收入全部留港。港督有治港的最高权力,但港督并非独裁者,上有英国议院内阁制衡,下有立法会制约,不能忽略港人利益。政治开放,分权制衡,是防止独裁、保证法治的机制。中共虽有政治局作为决策机构,名义上是集体领导,但往往最高领袖大权独裁,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等,皆能左右政治局,变政治局为表决机器。毛发动文化大革命,邓小平六四屠城,江泽民镇压法轮功,都是个人意志凌驾于党中央和国家权力之上的经典事例。这里不是说过去香港制度如何好,而是与清政府和中共政权作一番比较,看看分权制衡与高度集权之间的优劣。但是,毛时代专制,社会却没有普遍贪污现象,何也?毛是帝王,想要什么有什么,不需要贪污,毛只注重个人权力,不看重家族利益,况政权初立,家人凋零,结不成“太子党”,又以政治运动治国,所以干部们也不敢大肆贪污。邓也是帝王,也是要什么有什么,自己无需贪污,但是他的家族为了敛财,便以官商方式攫取巨额财富,邓家一开头,八老家族利益均沾,很快结成中共“太子党”集团,邓反腐败所以不能成功,就是自己家族做了榜样。江就更不用说了,家族掌握了最暴利行业,毫无顾忌,且胃口越发膨胀。江以马屁功夫上台,远不及毛邓威望,只能任由高层各自圈钱,党政军一齐下海,整个社会大大小小的权势集团不甘落后,一发不可收拾。香港是殖民地,总督不能普选,并不等于没有民主,立法会有直选议员,行政局直选,都是内地没有的民主形式。香港有政府不干预的自由港制度,有言论出版集会的自由,独立媒体可以自由行使舆论监督权,社会有普遍尊重法治的传统基础,有保障人权的司法和诉讼制度。自由是香港保持繁荣稳定的生命线,香港可以延后特首普选,但一天也离不开自由。自由必须有保障人权的法治,1857年(咸丰七年)115日,香港发生食物中毒,400多名英国人吃了含有砒霜的面包,腹痛如绞,呕吐狼籍,经过抢救,尚无人死亡。这是轰动一时的“毒面包事件”,正值中英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嫌疑人裕盛办馆老板张亚霖和伙计,立即被港英当局逮捕,经过调查,张亚霖与家人也同时中毒,工人也没有作案罪证,反复审讯后,宣布无罪释放。砒霜从何而来,始终是个迷。英国法律重证据,不重口供,不允许刑讯逼供。此案要发生满清治下,一顿板子夹棍,打个稀巴烂,人心似铁,官法如炉,犯人巴不得早一天死掉,少受一天苦痛,什么供状也会画押。若落入一个世纪后的中共官府手中,也好不到哪里,上面限期破案,下面警察立功受奖心切,刑讯逼供犀利无比,电警棍乱捅一气,电得你大小便失禁,神经麻痹,哭爹喊娘的气都没有。捶楚之下,何求不得?让你说什么,你就得招什么,同样没有破不了的案子。一定是牵连无辜,至少要抓一大群反革命分子抵命。英国占领香港后,立即宣布废止各种拷刑,香港纳入尊重人权的英国诉讼法系。香港从开埠时的5650人,到回归中国前夕人口增加到600万,英人治港若同清政府或中共一样血腥,就不会有几百万傻瓜前赴后继到港受苦。历来去港的人,一为追求财富,二为躲避战乱暴政,内战与文革时期内地大逃港,改革开放以来持续的申请居港权热,还有越南的难民潮,都证明香港在全世界的自由法治富足形象。自由的价值,越来越为中国人所接受,生活的改善更增强了人们向往自由民主的急切心情,许多人宁愿花巨款也要去生个香港宝宝,为孩子谋个幸福的将来。
中共不能在英国治港的基础上加快民主进程,反而以种种借口加以拖延,强化对香港的政治操控度,培植亲北京势力,以香港还不成熟为由,反对0708年普选。真是信口胡言,世界上再没有比香港更适合民主的地方了,香港人几十万上百万人的要求民主大游行,从未发生烧汽车抢商店等暴力事件,立法会讨论时,议员们彬彬有礼的姿态,显示出英国传统的绅士风度。反观巴黎暴乱中上万台汽车被烧,华人商铺遭劫,台湾立法院上演全武行场面,香港人的民主质素决不低于任何一个成熟的民主国家。2011年的英国骚乱中,年轻人砸烧商店车辆,造成人命伤亡,素质竟然比香港还差些。英国为香港留下的最宝贵财富的是法治精神,法治精神以自由民主为基础,才会有合乎民主原则的法制,法制离开了自由就是专制。而中国人热衷于法制,不去注重自由民主理念下的法治精神,所以中国人有法制却无法治,是典型的专制社会。有了自由民主的原则,法律条文才有保障公民权益的作用。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多数国家都有宪法,作为宪政的基础,但英国没有成文宪法,在英国,政府根据实际统治的法令、规章、宣言、传统、非正式的谅解、习惯和态度的总和,构成一种不成文的“宪法”。从技术上来说,并无法令由于“违宪”而无效的情况,任何英国法令都能修改“宪法”。法院能够据以检验立法的“宪法”是没有的。因此没有比英国“宪法”更明确、也更不明确的东西了,它不过是事物实际运转方式的另一个名称而已。如何来保证国家的宪政,使立法和行政不“违宪”呢?就是自由民主人权的普世价值观。
中共的人大尽管整天在讨论立法,由于没有自由民主传统,立法机关的忙碌只是为新华书店的书架上增加一些填充物,为尸位素餐的人大代表显示一些成绩。谁都知道法律最终是一纸空文,但又不能没有法律条文,否则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口号就毫无依据了。但是,我们必须弄明白,光制定法律没用,法制不是法治,中国有法制传统,但无法治传统。中国人搞法制已有几千年历史,远在夏朝就有“禹刑”,所谓“夏刑三千条”。古人人对法律的重视比现代人更高,诸子百家中的法家是与儒家并称的大学派。晋国将刑法铸到鼎上,孔子反对说:“晋其亡乎!失其度矣。”铸刑鼎而公布成文法,表现国家对法律的重视程度。提倡礼教的孔子怎么也看不惯,叹道:“民在鼎矣,何以尊贵”?“贵贱无序何以为国”?还是刑不上大夫的老调子。商鞅变法更加雷厉风行,为推行新法,取信于民,令人在城南门立一根三丈长的木头,凡有将此木移至北门者,赏十金,秦国人以为官人搞笑,哪有这么便宜的事,围观者无人出手。后增至五十金,果有奋不顾身者移木于北门,当场拿到五十金。可惜商鞅变法获罪于贵族,倒台后因无身份证件,逃不过关卡,困顿于自已制定的法律中,只好伸展腿脚受车裂酷刑。法制到了1947年的民国年代,南京国民政府制定了一部《中华民国宪法》,这部五权宪法(立法、司法、行政、监察、考试)是一部民主的法律,规定“中华民国基于三民主义,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国”;“无分男女、宗教、种族、阶级、党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没有一党专政的法律前提,比辛亥革命后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和袁世凯的《中华民国约法》要完整许多。国民党退守台湾,把中华民国宪法也带去了过去,到今日已经演变成为名符其实的宪政纲领。
殖民地时代,香港无宪法而有宪政,中共收回香港出台了基本法,却削减了宪政精神,因为香港社会的自由度降低了,政府和民间不得不看专制君主的脸色。中共热衷于修改宪法,但宪法在中国大陆却是一文不值,谁也不会拿宪法当回事,中共每天都在干着违宪的勾当,更谈不上宪政,公民亦无权对政府的违宪行为提起诉讼。国家主席刘少奇和总书记赵紫阳被非法拘禁到死,受不到宪法的丝毫保护,宪法不保障六四学生示威游行的权利,制止不了血腥屠杀。宪法规定了言论自由和结社自由,一点可怜的公民权利也全是一纸空文,被各种专行法律法规限制剥夺干净。公民社会是宪政国家的基础,中共的传媒上很少宣传公民权利,公民二字也极少用到,最多的是老百姓一词,还是帝王时代的习惯称呼。英国人无宪法,英国是最早的宪政国家,香港人无基本法,同样建立起法治社会,有了基本法,言论日益向左转,社会也朝着专制退化。香港的法治传统,奠定了反贪斗争胜利的牢固基础,贪污是暂时的,虽有一定的程度,并未发展到无官不贪的地步。中国内地反腐败之所以虎头蛇尾,也是社会缺乏法治基础,贪污文化深入人心,公款消费贪污腐化是值得炫耀的资本,并不是件丢人的事,只要把上面买通,倒霉的几率比中百万大奖还低,几千万党员干部,一年几千人发案,不到万分之一,几乎无风险可言。保障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闸门公检法比任何一个部门都腐败,公安部和最高法院里都有大贪官,贪污巨鳄“太子党”羽翼遍地,结成巨大的贪污网络,从基层到到中央层层有保护伞,牵一发而动全身。反贪没有可靠的司法系统,中央高层仅以运动式的严打虚晃一枪,随即收场。

四、反贪体制

香港廉政公署独立于政府架构,专员由总督任免,廉政公署只向总督负责,政府无权过问廉署事务,条例规定——
第四条 廉政公署之经费,由香港政府一般收入支付。
第五条 (1)港督得委任廉政专员一人,按照港督之命令,负责指挥及管理廉政公署,并受港督管辖。
2) 除港督外,廉政专员不受任何人士之指挥与管辖。
3)廉政专员由港督按照其认为适当之条件委任。
4)廉政专员在任职期间,不得执行香港政府辖下其他受薪职位之职务。
……
第八条 (1)廉政专员得委任港督认为需要之人员,以协助其执行本条例所规定之职务。
2)廉政专员如相信确为公署之利益,得毋须叙述任何理由而解雇任何人员。
3)廉政公署人员之雇用条件,须经港督批准;港督并得更改任何依据本条第(4)款而规定之条件。
……
第十条 (1)获廉政专员授权代其执行职务之人员,如有理由怀疑某人触犯本条例或防止贿赂条例或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或身为政府雇员因滥用职权而犯勒索罪名者,可毋须拘捕令而将之拘捕。
……
第十三A  任何人士,如抗拒或妨碍公署人员执行职责者,即属违法,一经定罪,可判罚款一千元及监禁六个月。
……
第十七条 (1)廉政专员须于每年331日或该日之前,或港督所批准之较后日期,向港督呈交廉政公署上年度工作报告书。
2)港督须将该报告书提交立法局省览。[21]
权力的来源,决定了权力的性质,权力来源于皇帝,来源于总督,来源于选民,来源于共产党,自然分别向各自的权力源泉负责。中共司法系统是共产党的工具,任何一级法院必须无条件效忠共产党。2008年上任的最高法院院长王胜俊是党政系统出身,先前没有法律专业学历和司法工作经历,由一个标准的党徒但任国家法院最高职务,可见法官应该效忠谁了。常言道:端人家的碗,受人家管。中国司法权力名义上受人大制约,人大为国家最高权力机构,但党是领导一切的,党的权力大于国家权力,不必经人民通过契约形式(税收加选票)授权,天然握有不容窥视的政治权力。党和国家,党和政府,党和人民……这类磨出耳茧的高频率词语,使人人明白,一切权力来自共产党,党比上帝还要伟大,中国人一生离不开党,精神支柱也是党。基督徒的口头禅是:“我的上帝”,佛教徒的口头禅是:“我佛慈悲”,穆斯林的口头禅是:“唯有真主”,中国人的口头禅是:“感谢党”。不受制约的腐败才是最可怕的,总督腐败了,还有英国政府,还有议会,还有女王。女王是国家形象和主权的象征,君主立宪,君主只有形式上的地位,行政权在内阁,立法权在国会,司法权在法院,三权分立,互相制约,政党的利益依据选票来实现,不可凌驾于国家利益之上。不会有人批评女王,女王并不管理国家,却会批评首相,批评大臣,批评总督,没人能够独裁,也没有机会给你独裁。共产党就不同了,其至高无上的权力来源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硬塞入宪法,作为合法性的证明。党权渗透到社会每一个角落,凌驾于国家与人民之上与国家各个层面,各个机构全部由党员掌控,由党的书记做最高领导。共产党制定法律,解释法律,行政执法,监督权力,全部独揽于一身,不让出丝毫。党的系统的纪律检查委员会,行政系统有监察部,人大系统每年审议报告,听起来好象什么都有,实际上除了党的系统,其它部门都是跑龙套的配角。一个涉及共产党员的腐败案件,首先由地区或部门的党委书记决定,书记认为应该整治的,由纪委审查,纪委对当事人实行双规——在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地点交待问题,它认为应该制裁的经书记同意,才能移交检察院。反贪局设在检察院里,贪污案件也要经过党组领导审查,由党员担任的检察官办案,再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的审判委员会根据上级党委的批示决定刑期,再由党员法官宣判,全过程完全在党的严密控制之下。由党委的专职分管书记——纪委书记或政法委书记督办案件全过程,一切在党的监督之下。所以说,反贪的法律只是以党治国的工具,它爱怎么用就怎么用,没有外部力量抵抗它。司法官员由于特殊权力腐败程度比一般官员更高,比如强河北省高院副院长刘宏因琐事被殴死亡,他居然一人有4张结婚证,有4个妻子和6个儿女,家产上亿!这位副院长曾任衡水市检察院反贪局长、副检察长,因为反腐有功,后来升任省高级法院副院长。2002年荣立中纪委、监察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河北省委、河北省政府等六部委个人一等功。2003年当选燕赵都市报主办的“感动河北年度人物”。 2004年被河北省检察院记一等功,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优秀侦查员”。这真是绝大的讽刺,它证明了现在的监督体制对负责监督的专职官员都没有任何约束力,权力成了腐败的保护伞。名义上掌握最高司法权力的最高法院,其中的副院长便是大贪污犯,这种事例,举世罕见。更可笑的是,曾任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的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康日新,贪污7000万欧元,现金堆满了别墅,涉案金额高达18亿元。
香港的廉政体制不适于内地。香港仅是一个城市,有一级廉政公署即可监督港岛全境,大陆是几十个省市,必须设立从中央到地方的数级廉政机构,上级管下级,其独立性将不复存在。如果全部归于中央,相当于古时监军性质的特派人员,监督面太大,会形成两套党务和官僚系统,也更容易与地方豪强勾结起来,欺上瞒下,变成合法的贪污。毛泽东时代有接连不断的群众运动,群众是政治运动的主力,有“四大自由”的舆论监督工具,对党政干部们能起到很大的监督作用。三反五反四清文革运动中,就揭露了不少干部的腐化问题。那时干部腐化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政治性问题,是敌我矛盾,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是重点打击对象。现行中国是红色权贵式的资本主义,也就不存在打倒走资派的问题,不存在反对资本主义复辟的政治运动基础,群众运动式反贪也就不可能成为经常性的防腐措施。群众运动有效,但社会成本过大,在反贪的同时,也影响经济运作,影响法制建设,其结果是平均主义盛行,大家一起受穷。现在的网上反腐,也类似于群众运动,这种形式不是官方确定的,虽起到一定作用,却处于边缘位置,是否启动审计调查程序,要视官方的容忍程度及当事人的背景,不会成为制度化的反贪方式。在贪污的程度上,香港与内地也大不相同,香港贪污仅是区域性问题,港人贪污,英国政府并不贪污;部分政府部门贪污,体制并不纵容贪污;基层官员贪污,总督并不贪污;公务员贪污,议会并不贪污。贪污群体没有形成象内地一样从上至下盘根错节的宠大网络,香港治贪与英国社会与总督不存在利害关系。香港公务员不准经商,港督与企业之间无利益瓜葛,不存在以权谋私问题。治贪所以能雷厉风行,体制上不掣肘,民间也不反对,少数人闹事抵制,丑行暴露于世,反而加速治贪行动。内地从上到下的每一个权力机关都由贪腐分子控制着,所以只能做表面文章,造造声势,反贪阻力越往底下越强大,力度越往下面越衰减。香港最大的案件,无非几百万元,内地贪污已发展到几百亿元的规模,巨额的资金足以买通任何级别的权势集团或黑社会网络。朱镕基身为总理,还是虎头蛇尾,不是勇气不够,而是能力不足。这让人想起国务院证监会借用香港史美伦女士来任副主席,以期整顿规范中国股市,结果整得一塌胡涂,多年来一蹶不振,怨声载道。这还不是涉及贪官切身利益或身家性命大问题,金融大鳄毫发无损,吃亏的是些小股民。女士并非花拳绣腿,在港治市颇有成效,来大陆施展不开,即是对内地积重难返的现实缺乏了解所致。
有人以为,中国经济转型比较成功,其他社会问题也应该有办法才对,不至于到了束手无策的地步。中国的经济改革所以成功,是因为经济体制改革实际上是一个私有化过程,是一个以权贵为主导的垄断市场化过程,表面看起来机会平等,人人都可参与,事实上从改革初期的价格双轨制,到后来的股份制改造,工农大众基本被排除在外。只有权力才能保证获得持久及最大利益,权力资源的垄断带来社会资源和自然资源的垄断,最暴利的行业无不操控于大大小小的“太子党”,以及各级政府官员和地方豪强势力手中,工人农民失去工作,失去土地,留给他们的机会只是些诸如杂货店或大排档之类过度竞争的微利行业。中国的经济转型,一开始就是为少数人受益的设计,广泛宣扬的“让少数人先富起来”、“摸着石头过河”的口号,即给了少数人发财机会,又避开了应当承担的法律风险。这少数人是谁呢?第一是红色贵族,能批到钢材,倒卖彩电;第二是无法无天的人,什么都敢干,大不了进局子(原本就是从里面出来的);第三是善于钻制度空子的人,如温州商人或山西煤老板。所以中共“八老”为首的家族迅速攫取了稀缺的第一桶金,其后便一发不可收拾,干脆以“抓大放小”政策,将暴利行业都垄断到权贵手中,小的企业任其破产,工人自生自灭。每一次改革的最大受益者都是权贵们,财富如雪球般越滚越大;每一次改革的风险承担者都是普通民众,下岗失业,失去社会福利,农民被随意剥夺土地使用权等等。当然权贵们拥护改革,决不会成为阻力,普罗大众无发言权,只是被动地卷进了改革大潮中。政治体制改革就不一样了,权贵是风险的最先承担者,必将失去相当大的即得利益。民众虽然也承担一定风险,但社会地位的上升,有了对国家政治的发言权,最终必然改善自己的经济地位。所以,中共当权者决无政治体制改革的需求和动力。
中共的刑法看起来严厉,有死刑、无期徒刑,但仔细分析,其惩罚力度并不算大,这还不算执法的随意性因素。刑法规定:“个人贪污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这即是说贪污一万元以下,不会有太大风险。大贪遍地,小贪自然不会引人注意,只要小打小闹,出事的可能性极低。比如你去工商局办事,塞上几百块喝茶钱,办事减少了阻力,事后再去举报,下次还来不来?火车站票贩子必须向警察行贿,你本来就是干违法的买卖,得了便宜赚了钱,自然不会去举报,自断财路。利益关系就是这样形成,聚沙成塔,集腋成裘,一年弄个几十万都不成问题,这还算不上贪污,不过受贿而已,根本无风险可言。刑法有“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但国家工作人员没有申报个人财产的阳光法律,唯有贪污受贿犯案被抄家,才会牵扯出巨额财产问题,未有单独因此项罪名而获罪者。香港只要有人举报,廉署必须调查,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者,罪名即成立。香港治贪法律没有死刑和无期徒刑,最高可判处一百万港元罚金和十年监禁,实际上比内地法律具有更强的震慑力。从刑法条文上看,贪污受贿仅限于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他各种实际利益并不在贪污受贿的范围之内。比方说,某市长的女儿出嫁,收礼金几百万,某派出所长老父病亡,收慰问金数十万,这恐怕很难归入受贿。红白喜事收送礼物是人之常情,中国人几千年文化传统,送礼表示心意,家家如此,平头百姓也一样,有钱多送,没钱少送,全看个人关系及能力,官越大人缘越广阔自然礼多;二来送礼人未必有即时的利益要求,也许为了免于受歧视或出于从众考虑,不送些礼物面子上过不去,与行贿的法律定义多有不符,难以作行贿论处。再比如A 的儿子到B掌权的单位任职,B的老婆到A任职的企业工作,相互提拔照应,皆大欢喜,无财物来往,亦无非法谋利之嫌。知道了这个道理,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很多事情也就明白了。每年招考公务员,很多人以为全凭本事吃饭,结果总是有权势背景者受益,却无人将此定义为贪污贿赂。财物是个狭小的范畴,利益则是广阔的领域,利益有时比财物更实惠,更有吸引力。有人当上了封疆大吏,靠的不一定是金钱,而是利益交换,是整个利益集团之间的分赃。内地从中央到地方各层次的“太子党”现象,足以说明利益的强大作用。他们并不需要花钱买官,只需将各自的利益需求交换于官场,即可皆大欢喜。香港法律充分考虑到这一点,《防止贿赂条例》第二条规定:
“利益”指——
a)礼物、借贷、费用、报酬或佣金,其形式包括金钱、有价证券、其他财产或任何财产之权益;
b)任何职位、雇佣或契约;
c)支付、免除、清还或清理任何借贷、责任或其他负债之全部或部分;
d)任何其他服务或优惠(款待除外),包括加以维护以使免受任何刑罚或褫夺资格或免除此等忧虑,或维护以使免受任何纪律、民事或刑事性质之诉讼或控告,无论该等诉讼或控告经已进行或尚未进行者;
e)执行或不执行任何权利、权力或职责;及
f)有条件或无条件提供、承担或承诺提供在前文(a)、(b)、(c)、(d)及(e)段所指之任何利益。……[22]
香港的法律规定十分详尽,与内地法律的宽泛粗疏大不相同。这即给司法实践带来方便,如某人因贿赂犯案,法官无需考虑复杂的现实、历史、文化及社会因素,只要有事实发生,即可化复杂为简单,问话于行贿者:如果对方不是官方雇员,你还会送礼吗?回答不会,当事人即构成贿赂罪;回答会,则必须举出授受礼物的正当理由。《防止贿赂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在有关本条例所载罪项之任何诉讼中,被告人不能以本条例所述任何利益之授受乃依照专业、行业、职业或业务之惯例,而作为辩护理由”。至于复杂的控辩过程,则是当事人律师的事,因为贿赂掌握权力的公职人员,只要是贿赂,数额大小并无本质区别,公职人员受贿都涉及刑事罪行,免于起诉的,至少会敲掉饭碗,在社会上声名狼藉,再无谋求体面职务之机会。巨大的犯罪成本使人不敢有非分之想,这才是法律应有的震慑力和预防犯罪作用。内地法律设置五千元的贪污数额,大概出于腐败成风的现实,如果每个低于五千元的都惩治,只怕整个官场都要一窝端了。法律的先天不足正是内地腐败日盛的病根之一。香港《防止贿赂条例》第三条规定:“任何政府雇员,如无总督之一般或特别许可,而索取或接受任何利益者,均属违法。”现代经济社会的正常往来中,政府部门不可能没有任何授受利益的行为,但项目和目的必须明确,一般许可由总督公告,1992年利益接受之公告,除了明确禁止的利益外,通常大约为二千港元,特别许可依据准则要向总督申请。什么合法,什么不合法,一目了然,无需再加以特别解释。
易粗不易细是毛泽东和邓小平时代的立法原则,法律未尽事项由司法解释补充。毛时代靠组织纪律和政治运动治国,有三大纪律八项注意和一个运动接一个运动就够了,邓时代靠政策加法律治国,政策仍是主导,直到1979年才有了第一部刑法。邓之后才进入立法高潮期,易粗不宜细的原则仍旧存在。不是立法者不懂得大陆法系依靠成文法,法律应该祥尽,以避免滥用误用法律,而是认为法律制定得太细,一来形势变化快,二来束缚自家手脚,不利于解释权的灵活运用,解释权即是法律的操控权。香港基本法实施没几年,人大就几次释法,皆因牢牢掌握了解释权,一看于已不利,就运用释法权来操控局势。解释权是共产党最重要的权力之一,象中世纪的基督教会的解释权一样,毛泽东无论怎么干都是搞马列主义,别人稍有差异就是修正主义,掌握了解释权就可以随心所欲了。现代法律都是白话文,说得明明白白,有一般语文水平的人完全看得懂,无需特别注释,不似甲骨文般艰涩,需要国学大师帮忙才行。人大解释基本法的理由是说,你们不懂立法原意,法律是人大立的,人大才明白原意为何,旁人解释就是挑战人大释法权,就有变为敌对势力的危险。内地法律源于欧洲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法学理论,其架构类属大陆法系,依靠成文法典。香港属于英国之普通法系,不倾向于法典形式,制定法往往是单行法规,并没有一部成文的刑法,刑法散见于各种法规和判例中,习惯法,判例法,衡平法,几种法律形式的运用,奠定法治基础。香港对法律的见解在法庭上由控辩双方争论,法官裁定,法官有自由裁量权,自由心证权,加上刑事审判的陪审团制度,司法程序或审判不公正的情况极为罕见。内地的法庭也有控辩,但审判结果并不由法官当庭作出,是由审判委员会根据领导的意见定案,决定权并不在法官和陪审员,律师的辩护作用更是微不足道。大案要案必须报经政法委员会,再向更高级别的党委书记汇报,由上面定案。政法委书记一般由公安局长担任,凌驾于公检法之上,统一管理公检法部门,法院在政法委领导之下,政法委的意见,法院是无否决权的。政法委员会是党权司法化的机构,未经法律授权和依法成立,是一个非法干预司法的非法组织。政法委是暗箱操作,其意见不列入司法文书,检察院的起诉及法院审判过程是表演性的,司法权不过是体现党权而已。党权不受法律约束,政法委的意见是无须法律支持的,亦非法律的规定程序,却是涉及领导干部大案要案的前置程序,因此具有最高的权威。文革中法院曾一度实行过群众参与刑事罪犯的定罪制度,先交由各单位革命群众定罪量刑,然后再进行司法审判。在取消律师的情况下,这也可以视为一种变相的陪审团方式,只是走形式的成份过大,定罪权在军管会,群众参与意见无非是表面上体现群众专政,根本起不到陪审作用,仍然是党权的变相表现,更谈不到为罪犯辩护层次了。一个贪污案件从事发到立案前到审判,是权力与背景角逐的过程,打电话递条子的络绎不绝,后面的人比前面办案的人还要忙,即使在上面的人也要考虑各方面的因素,不敢轻易得罪人。各方面权力平衡之后,才是决定起诉与否或判刑多少年的时候,这个过程中司法机关只是橡皮图章,上面说怎么办,必须服从党的决定,否则就是不与党保持一致,要犯政治性错误。远华案涉及面太广,涉及高官太多,贪污受贿数额巨大,最后平衡各方利益,决定50万元以下的退赃就免于起诉,波及中央最高层的均不许声张,从快处决了一批案犯,杀人灭口,大事化小,一场惊天大案迅速化为模糊的记忆。这也是不得已而为之,若按10万元枪毙的刑法标准,将出现上百辆囚车长龙奔赴刑场,架上机关枪扫射的恐怖场面,定与和谐社会唱反调。远华大案,中纪委也无权定夺,没有总书记的指示,谁也没胆量办这件吃力不讨好的案子。律师就更惨了,凡是刑事案件都不愿接,搞不好得罪了上面,弄你个伪证罪,把自己也送进去了。非刑事案件也未必安全,陕西的油井案是行政案件,涉及地方政府利益,办案的北京律师被以扰乱社会治安的罪名,给抓进局子关了几个月,要不是北京来的律师,断逃不出天罗地网。没有司法独立,没有律师参与,司法公正沦为空谈,社会公正更是无从说起。所以,在严酷的现实面前,中共在司法运作中不得不一再提高死刑标准,从贪污10万元可判死刑到现在的上亿元也未必死路一条,一再展示法律的玩笑化,在巨大的利益面前,也彰示着犯罪成本的微不足道,这正是在纵容贪腐,中共集团沦为人类历史上最臭名昭著的贪污集团便不足为怪了。

五、道德操守

共产主义思想体系打乱了中国传统道德,废除了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道德基础亦不复存在。代之以阶级斗争为纲、加强无产阶级专政(人民民主专政)、枪杆子里面出政权、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把一切不稳定因素扼杀在萌芽状态、建立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类的政治口号。一切都讲政治,政治标准第一,非政治的道德准则被充满火药味的政治标准打压在地。标准的改变,必然带来道德内容的改变,价值观的改变,约束力的改变,大众社会行为的改变:忠孝治天下、礼义谦耻、舍命全交、摔琴谢知音、怒沉百宝箱、诗酒傲王侯、让他几尺又何妨、路遇不平拔刀相助、兔子不吃窝边草、劫富济贫、盗亦有道一类的传统观念变成冒傻气的东西;欣欣向荣的是一切向钱看、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削尖脑袋做官、五十九岁现象、路子野面子大、中国有个“大家拿”、捞了也白捞、无毒不丈夫、笑贫不笑娼、老乡骗老乡、有奶便是娘、夫妻母子对簿公堂等等。官场腐败,商场腐败,近年来学术腐败也呈蔓延之势,抄袭剽窃、学术霸道、权学交易成风,中国已经没有严肃的学术殿堂。中博士毕业生数量居世界首位,但博士群体多在官场,基本上都是买来或者是赠送的学位,与学术水平无关。2009年底,中国科学院新增35名院士、中国工程院新增48名院士,超过八成都是现任官员,最高学术殿堂已然成为官员和企业家的俱乐部。大学教授则更像政客、幕僚、老板、袍哥,大学正向官场和黑社会蜕变。据官方称,中国科技人力资源总量达4600万人,居世界第一,论文产出世界第二,研发经费仅次于美国和日本。但中国却拿不出什么象样的科技成果,参与国际竞争,大部分的钱都被骗取和挥霍掉了。
中国人普遍缺乏守法的传统,古代法家治国的基础仍然靠儒家传统的传承,光凭严刑峻法起不到教化人心和规范社会的作用。每个王朝末期的社会矛盾加深,必然是人心凝聚力的衰竭,令人失望的纲纪,道德沦落的民情,只有革命性的一击,将旧朝代彻底打烂,建立一个暂新的王朝,才能重新开始一轮由盛而衰的重复。王朝初期社会尤其是度过瓶颈期的良性时期,不需要特别严厉的法律,如汉代的“文景之治”,废掉了割鼻断足的酷刑,改用笞刑,后又两次更改笞刑,五百降到二百,三百降到一百。文景二帝比不上刘邦的雄才大略,也不及后来的汉武帝出击匈奴的武功,但他们是聪明人,知道与民休息的道理,采用老庄无为而治的办法,皇室也节俭度日,减少民间负担。几十年间人民富足,社会欣欣向荣,与汉东末期军阀混战、盗匪横行、怨声载道的穷途末路形成鲜明对比。稳定时期也不需要太伟大的政治家,有一般智慧的领袖就可以治理好国家,王朝末期的乱世反而是出大政治家的时代,曹操、刘备、孙权、诸葛亮在文景时期必无用武之地,于乱世却叱咤风云,成为乱世豪杰。毛泽东领导的革命打烂了旧社会,建立了全新的思想道德体系,全新的政治制度和全的新社会风貌,绝大多数人,包括革命者,都希望形成一个与新时代相匹配的社会风气。但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贪污问题还是开始显现,并且日益严重起来,“一九五一年十一月份以前,华东各地法院所处理的贪污案件有八千多件,其中,因个人贪污造成国家财产损失高达一千四百四十二亿元(旧币);华北军区及军区直属各单位所受理的案件中,属于贪污腐化堕落的约占百分之三十六点四,其中六个贪污案件使国家损失达八十多亿元(旧币),相当于一万五千个农民一年的生活费用。毛泽东看着这一组组数字,不得不发出这样的自问:‘共产党人才掌权两年多啊,怎么就会有这样多的党员干部堕落成贪污分子呢?’”[23] 其它地区也情况也十分严重,毛泽东一怒之下,枪毙了总计贪污挪用公款约二百亿元的刘青山、张子善,开展三反五反运动,其后政治运动不断,无人再敢以身试法,所以那时候社会尚能保持清廉。若毛不采取果断措施,中共也许会沦为又一个李自成或洪秀全版的短命王朝,“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靠高压手段建立了比较廉洁的政治,再加上共产主义理想的追求,渡过了王朝初期的瓶颈危机。但反贪没有法制依托,是靠政治运动,毛泽东曾说,“民法刑法那样多条谁记得?一搞大跃进,就没时间犯法了。”将每个人卷入令人惊心动魄的政治旋涡中,可以没有法律,干部多吃多占,群众有权批斗,戴上高帽子,大会批判,免不拳脚侍候,然后下放劳动。捉奸在床的,揍个臭够,奸夫淫妇脖子挂上破鞋,敲锣打鼓,游街示众,再由群众监督改造,成为终身的“运动员”。所以,毛泽东可以和尚打伞无法无天,邓小平不行,放弃了政治运动而转向市场经济,便无法抑制权力寻租的急迫欲望,不不立的话,违法连个参照系也没有,经济秩序和社会治安就全乱套了,所以1979年,“新中国”第一部刑法终于问世了。
香港的社会道德,是西方现代基督教加上传统中国儒家道家佛家的结合体,注重身心修养,社会责任,职业操守,在物欲横流之世界,是社会公正与安定的基础。前财政司长因避税而丢官,就是很好的例子。财政司长梁锦松由于职务之便,预先知晓购买新车增税的税法将要实行,先于新法实施前买了一台车,省了几万元。这对于一般人来说十分正常,再有钱的人购物也希望省点钱,再说新法出台前买车,于法律不碍,并无逃税罪责。问题是梁作为政府高层人士,政策的制定者先为自已谋利益,虽未犯法,但至少证明职业操守有问题,政府与市民不会容许道德操守有瑕疵的人做公务员,纳税人养活的公众人物必须首先为公众谋福利,在道德上高于社会一般水平。公众可以容忍作为公众人物的明星们绯闻不断,并为之津津乐道,但公务员特别是高官,必须比普通人高尚许多,才能作为社会的典范。梁尽管事后捐了百余万元,超过避税所得几十倍,脸红脖子粗地检讨了无数次,说自己只为接BB买车,确实没有其他想法,但公众还是不依不饶,梁只好辞职了事,做回普通市民。巨大的道德成本必将为当事人以后的生活带来终生影响,成为社会的负面榜样而载入历史。公众的强烈反应,说明社会道德基础的健全,若此事发生在内地,老百姓决不会有炒作热情,当官的也丝毫不会脸红。梁锦松只是偶然失误,并非事事如此,也许他真的没有想到避税,他是高薪人士,香港著名的打工皇帝,年薪曾高达1200万港元,当财政司长薪金只为原来的零头,区区几万元怎会放在心上?但法律是疑罪从无,道德是疑过从有,自己不小心谨慎就应当承担后果。梁能当上高官,实现人生理想,证明梁的道德水准并不低,不会低于共产党的好书记孔繁森。中国无数的三光(钱捞光,官卖光,女人搞光)书记,三盲(文盲、法盲、流氓)院长,黑社会警官,流氓人大代表,骗子政协委员等,满坑满谷。全社会道德水准之堕落触目惊心,法律无人尊重,道德乏人坚守,违法违纪司空见惯。纳税人避税、逃税、暴力抗税,收税人则雇用地痞恶棍,组成棒子队暴力征税,乱立名目,敲诈勒索,所到之处,扒房挑谷,鸡飞狗跳,出动警力绑票勒索,搞得农村穷困不堪,背井离乡。我们读《中国农民调查》,无不为无法无天之政府、哭天喊地的农民,痛心疾首,扼腕长啸。在这种普遍道德堕落的环境下,依靠道德低劣的贪官反腐败,只会越反越腐败,越反越缺德,任尔诸葛亮重生、包青天再世,三口铡刀也只能束之高阁。越反越腐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抓贪官污吏而未减少官员数量,反为新官让出位置。新官上任前花费大笔买官钱,正如饿狼一般,不吃饱前是不会住嘴的,倒不如旧官僚,总有喂饱的时候。一些县委书记上任伊始,便急于调整各级干部岗位,先大赚卖官钱,即因此理。怕丢官的下属惟有送礼,依官缺肥瘦的行情缴纳“保险费”,上面领导换来换去,下面干部送来送去,周而复始,哪一任领导也不敢得罪。以致有民谚云:“要想富,动干部”,老百姓的一句大实话,顶共产党一万句反腐败口号。河南省的李荫奎,在担任封丘县县长和县委书记期间,仅查到的贪污受贿款就有上千万元,因为受贿款是以别人的名义存匿的,先后1575次受贿,相当于4年多的时间里天天受贿。政府主要官员几年一任,民主制度下是好事,民众有重新选择的机会,官员只需向选民负责,无需观察其他人的脸色。专制体制下官员任免则是权力再分赃之机,若想升迁,投上司之所好是第一件要事,政绩次之。不图升迁者,至少要保住饭碗,还是免不了送礼,永远喂不饱一批又一批的饿狼。
作家余杰说得好:“贵族往往是悲观主义者,他们穷奢极欲,因为他们不知道明天是否还能穷奢极欲。”红色贵族的不义之财,只能用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方式消耗掉,即便明天完蛋,从贵族沦为阶下囚,老子也风光够了。人说中国的二十四史是一部贪污史,到了共产中国,贪污史发展到高级阶段,不妨套用中共的一句言:“是有史以来最好的时期”。中共官员之富,举世无敌,一个九品芝麻官的区区乡镇长到澳门豪赌输掉几千万元,只有共产党才能做到。据有关报道,中国内地大量赌金流入境外,每年通过境外赌博、网络赌博及地下六合彩等各种渠道流失到境外的赌博资金已超过人民币6000亿元。相当于2003年全国福利彩票、体育彩票发行总额的15倍。目前中国周边正形成从俄罗斯、日本、南北韩、澳门、泰国、缅甸、马来西亚到菲律宾、印尼、并延伸至澳洲及欧美的庞大境外赌博网,无不以中共贪官为经营目标。赌博是中共贪官们敛财洗钱的重要手段,有的赌场老板本身就是中共高官,贪官通过赌博形式转移资金的现象愈演愈烈。在澳门和拉斯维加斯赌城,华人巨额狂赌、出手之阔绰更令西方人大惊失色,下注数额巨大令赌场老板震惊,这些豪赌客绝大多数都是中共贪官。贪官们很少用私款参与赌博,往往以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非法手段获取赌资。而一旦嗜赌成瘾,又会加剧索贿等腐败行为。贪官们可以跟庄家达成默契,我尽可能输钱,但是一部份钱要归我。赌场当然愿意,大家分赃,双方得利。就这样,通过赌博把公家的钱洗成私人的钱,被贪官挪用的公款源源不断地流向境外。华人在加州、纽约等地买巨资豪宅,也引起西方关注。赌场也可以成为政治斗争的场所,在澳门的大赌场,中纪委、国安部、公安部都派有人,赌客是自己的人不管,若是政敌,就一直跟踪获取证据,杀鸡给猴看。
在中共反腐败的作秀表演中,腐败更发展到空前阶段。20081022日,江苏省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因犯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被南京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姜的单笔受贿金额为8250万元人民币,一举打破了由云南省昆明市原副市长、云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胡星保持的“收受单人行贿3200万元”的最高纪录。中石化原总经理陈同海收受他人钱财合计人民币1.9573亿元。陈对金钱的胃口巨大,把企业的钱视为囊中之物,每月公款吃喝100多万,日均挥霍4万元,是公司人见人怕的霸王。20097月,陈被一审判处死刑,法院认为,论罪应判死刑,鉴于其有自首情节,且认罪悔罪态度良好,并检举他人犯罪线索,故从轻判处死缓。也就是说,无论怎样贪腐,已无性命之忧,死刑只适用于普通百姓了。陈同海的父亲陈伟达为中共上海老一辈领导人之一,并不位居权力中枢,没有免死金牌,而那些有刑事豁免权的老一辈革命家的“太子党”,其贪腐帐单一定更为可观。2010年落马的深圳市长许宗衡,涉案金额更高达20亿元。共产党执政集团早已沦为公开的贪污抢劫团伙,同病相怜,自然会对团伙成员手下留情。有了钱就往外跑,谋一条后路,也已是共识。200810月,上海市卢湾区副区长忻伟明和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区委书记杨湘洪先后在法国考察期间“失踪”。滞留法国15天后,51岁的忻伟明经劝说已回国,而52岁的杨湘洪仍然称病滞留海外,不知所踪,有媒体披露“之前其女儿已定居法国”。外逃并非一时兴起,需经过精心准备,先将赃款转移到国外,然后安排家属出国,等家属在国外定居之后,自己再找机会逃之夭夭。这种官员称之为“裸体做官”,据学者估计,过去10年逃往北美和欧洲等地的中国贪官高达1万余人,携带出逃款项在6500亿元人民币以上。裸官们成功携走巨额资金,又逃往国外肆意挥霍的事例,对国内潜在的贪官形成了强烈的“示范效应”。目前官员公费出国考察的机会非常多,成为干部福利,有些贪官正是利用这些名正言顺的机会外逃。逃出去便难以寻找,以胡星为例,出逃前除了云南的身份证和护照,还持有广东的户口及护照和澳门的居民身份证,以及南太平洋岛国瑙鲁护照等。被悬赏20万元通缉,2002年已经外逃的云南省原省委书记、国家电力公司原总经理高严,拥有“高严”、“高庆林”和“张传伟”等至少3个不同名字的身份证,4本中国护照及一本港澳通行证。花钱就能办个假证,近年各地已暴出数起公安机关参与倒卖护照的丑闻。不但内地人这样做,不少港澳台商人也都拥有国内的正式身份证,目的都是为了掩盖自己的真实身份及在内地活动方便。在纵容腐败的体制下,贪官的级别和贪污的数额向一大一小迅速发展,过是是大官大贪,现在是小官也能大贪,关键看手中权力的含金量。山西蒲县一个煤炭局长,区区科级干部,在中共领导职务序列中居于最末端的乡科级,但其非法获得的家财竟高达几个亿,仅北京、海南等地就有35套房,市值1.7亿元,另有现金存款1.27亿元,违规违纪资金高达3.05亿元,被一审判处20年徒刑。广东中山市女市长的家族财产至少有20个亿。小官尚如此,大官就更不必说了。原中共政治局常委曾庆红的儿子曾伟在澳大利亚一掷亿金买下南半球最昂贵的住宅“葵阁墨”,市值约合人民币3.85亿元。曾家究竟有多少财产,无人知晓。比曾更大的江泽民、胡锦涛或温家宝的子女都有商业资产,更是无人能够统计。中共贪官亲属纷纷在外国置业,少男少女一出手就是上百万元,竟然让伦敦和悉尼等的房价暴涨,香港的豪宅更是成倍地涨。2010426日《证券时报》发布消息,称商务部否定自己过去做过一个研究报告,2004816日北京《法制晚报》登载的“商务部分析资金外逃:4000贪官卷走500亿美元”。商务部否认其六年前的报告,也有一个重要的原因,这六年来的贪官与外逃资金已经多到不敢统计了,只好上升为国家机密。这样一来,等于又为纵容腐败的体制关闭了红灯。据“维基解密”披露,中国高官在瑞士银行大约有5000个帐户,三分之二是中央官员,部级以上和大多数的中央委员,几乎人人有份。近年来中共政府在铁路建设上共投放2.2万亿,铁道部长刘志军亲自安排和指挥项目的分配,他涉受贿约100亿元人民币,有3个妻子与18名情妇,其属下张曙光据说存放在海外的巨款高达28亿美元,妻子女儿早已移居海外。中共腐败已然成为国际问题,很多国家的经济正从中国空前的腐败大潮中获益,正如一篇网文所的:
我们这个党早就不是共产党了,而是既得利益党,资本家党,腐败党。如果我们给六四平反,中国将会发生三件事:一是民选政府官员,二是法治社会,三是舆论自由。这三件事一落实,问题就不是我党失去政权那么简单了,而是我们很快就会有几十万甚至几百万党的干部被独立的反贪局审查。即便按照我们今天的法律严格查一下,这些人也都该进监狱的,很多人要被枪毙的。六四平反之后,中国廉政公署的传票会像雪片一样飞到欧美各国刑警那里,通缉那些在国外安享天年的离退休干部。美国加州的许多豪宅会因为屋主无法再缴纳房产税而被政府查收,荷兰的红灯区会立即失去三分之二的生意,法国香榭利大街的商店会一下子冷清一半,德国的奔驰和宝马工厂将会有大批工人失业,就连泰国的游乐区的生意也会突然间爆跌。如果说十年前世界需要中国腐败,那今天的世界就已经离不开中国的腐败了。[24]
中国古代治贪极为严厉,“汉时赃罪被劾,或死狱中,或道自杀。唐时赃吏,多于庙堂决杀,其特宥者乃长流岭南。”更有甚者:“明祖严于吏治,凡守令贪酷者,许民赴京陈诉,赃至六十两以上者,枭首示众,仍剥皮实革。府州县卫之左,特立一庙,以祀土地,为剥皮之场,名曰皮场庙。官府公座旁,各悬一剥皮实革之袋,使触目惊心。”清光绪二十年,珍妃卖官案事发,慈禧太后严令光绪皇帝着即将珍妃连降二级,贬为贵人,御前太监及珍妃景仁宫太监等涉案人犯,共交内务府慎刑司立毙杖下,仅前后打死的太监就有60多人。珍妃之兄避祸逃沪,亦被革职查办。买官卖官在当今中国已是泛滥成灾,若像慈禧一样下猛药,中共执政集团便无人可活。所以只能象征性地抓几个替死鬼,根本追不到皇亲国戚。越级到北京的上访举报贪官者,皆打个鼻青脸肿,关押劳教。贪官再无顾忌,只要朝里有人,举报者便无可奈何。严刑峻法的剥皮酷刑尚不能根绝贪污,一党专制的共产王朝治理全面贪腐的中国社会,痴人说梦耳。从古到今都一样,地方官要在地方发财,不得不贿通京官;京官要通过地方官发财,又不得不敷衍地方官。上下勾结联手,造成一个贪污大局面,贪官越多就越安全。对于这局面,用少数清廉人物去感化,固然不会成功,就是用再严酷的法律去制裁,也无济于事,共产党只能是一天天烂下去。中共官场腐败是制度性腐败,是体制纵容的结果,所以中共王朝决不可能实现清廉政治。古代王朝是家天下,皇帝是大家长,县以上官员由皇帝委派,各级官员向皇帝负责,忠于王事。尽管每个时代都有贪腐,但也有众多坚守道德的清廉官员,以修齐治平、忠君爱民、礼义廉耻为核心的儒家文化仍然是官场文化的主流,贪腐是欺君祸民的大罪。朝廷对官员有一套成熟的考核制度,如明清实行三年一次的“京察”和“大计”。对京官考察叫“京察”,对地方官考核称“大计”,三品以上官员及总督、巡抚等方面大员,先自陈政事得失,最后由皇帝敕裁。三品以下官员由吏部和都察院负责考核。官员按照“称职”、“勤职”、“供职”三种等级实行奖惩。“大计”是考核道府及州县官员,一般由各级官员隶属关系逐级考察,作出评断,最后申之各省督抚,核其事状,注考造册,送吏部复核。“大计”后的官员按“卓异”与“供职”两等级奖惩。清朝对官员的考核,无论品级都以“四格”、“六法”为标准。“才”(指才干,分长、平、短三等)、“守”(指操守,分廉、平、贪三类)、“政”(指政务,分勤、平、怠三类)、“年”(指年龄,分青、中、老三类)为“四格”;“不谨”、“罢软无为”、“浮躁”、“才力不足”、“年老”、“有疾”等六个方面的缺失为“六法”。列入“不谨”、“罢软”者革职处分,属“浮躁”、“不才”者降级,“年老”、“有疾”者勒令退休。此期间官声如何,是否受弹劾,都影响考核的成绩,当然专制王朝不可能完全避免虚应故事的弊端。中共王朝是党天下,党务系统遍布天下,党靠共产意识形态和组织手段治国,党组织垄断各级政权,党员出任行政官员,党政官员必须服从党的纪律及所谓的“人民群众的利益”。这些都是虚幻不实的东西,忠不忠于“党和人民”并无一套实际可行的考核标准,实际上官员只需对上级负责即可。远华案中,有的人枪毙了,有的人异地升迁,无人能通过上疏弹劾渠道,惩治那些后台强硬的贪官。毛泽东之所以能建立较为清廉的政治,一是王朝初期革命精神尚在,二来毛泽东帝王般的权威起作用,成功领导革命建立王朝使毛成为魅力型领袖,贪腐是不忠于毛主席的罪行。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统购统销,统一分配资源,物资贫乏,寻租空间极小,大多数干部是靠特权多吃多占一些。民间也不准经商,亦无需向上行贿,至多是走走后门,参军上大学而已。所以毛历来讲人治——领导干部治国,而不提倡法治,他说:“民法刑法那样多条谁记得了?宪法是我参加制定的,我也记不得。韩非子是讲法治的,儒家是讲人治的。我们每个决议案都是法,开个会也是法,治安条件也是靠成了习惯才能遵守;成为社会舆论,都自觉了,就可以到共产主义了。我们各种规章制度,大多数,90%是司局搞的,我们基本上不靠那些,主要靠决议、开会,一年搞四次,不靠民法刑法来维护秩序。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开会有他们那一套,我们还是靠我们那一套。这是讲上层建筑部分。”[25] 党权大于一切,毛泽东无帝王之名,行帝王之实,以共产主义意识形态和革命运动的领袖地位、以革命的正义和神明般的光环成功唤醒中国人潜意识中的忠君情结,赢得政界和民间的广泛尊崇。但文革和六四打破了民众的幻梦,共产主义成为民主时代的垃圾,失去共产意识形态的精神支柱,失去共产革命的正统性,共产王朝亦失去合法性资源。靠权力而致富,靠金钱而谋权,将整个社会变为赤裸裸的权钱交易市场。执政者虽然发出腐败将亡党亡国的危言,但谁也不会停下贪腐的脚步,把贪污的机会让给别人,只要权力在手,不捞白不捞,没人操心身后的事。
共产主义的幻想破灭之后,毛泽东从神明降为凡人,后世君主不再是魅力型领袖,无力激发人们的忠君意识,又无主权在民的权力制衡制度,社会走向全面贪腐化就是必然的。忠君与忠于“党和人民”不同,忠君有儒家文化为依托,对君主不忠首先在道德上是有罪的,忠于党而无共产主义信念,就是忠于上司而已。共产党已经暴露其邪教本质,党既然无法获得道义上的忠诚,忠君又不可行,官员失去了唯一的道德约束,其价值观随即转向腐败,为个人牟取私利。党国体制下,人民处于受奴役的地位,让党政官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受奴役的民众谋福利,就是一句荒唐的废话。邓小平结束了毛泽东的政治运动,提倡一部人先富起来,个人占有支配资源的空间增大,为公共权力私人化运作提供了货币化空间,推动官倒腐败大潮。人人知道共产党最终会垮台,人人都想趁乱捞上一把,上至贪官污吏,下至流氓地痞,各自占据领地,各显捞钱神通。这样一来,共产政权反而稳固了,贪腐体系成为中共控制各级政权和官员的纽带,整体贪污的机构反而是稳定的。一个失去正义与合法性的执政党,如果没有腐败支撑着,官员维护它还有什么实际意义呢?六四之后,反对势力萧条,当局不必惧怕民主运动,知识分子另寻出路,迅速与官僚和资本结成同盟,溶入体制,结成牢固的铁三角关系,成为庞大的既得利益集团,掌握着中国的政权和财富。由于对政治前途的担忧,纷纷将财产和亲属移民海外,据中组部调查,近年来中共高干家属子女移民海外,包括香港和澳门在内一共108万人。这些移民生活奢侈,用现金买豪宅买跑车,还形成了北美太平洋西海岸卓有特色的“贪官一条街”,洛杉矶“二奶村”、温哥华“大奶屯”。这两个地方的女人们有一个共同特点:豪宅、名车、没男人。洛杉矶的“二奶村”以妙龄美妇为主,温哥华的“大奶屯”则以中年怨妇为主。澳大利亚也是理想的移居地,沿海滩的豪宅,许多为华人拥有,基本上都是付现金买房。贪官携带的款项,主要来自土地开发、税收、城建工程经费、金融机构贷款、截留的政府开支、大型国家建设项目资金等等。大小贪官各有去向,大贪官一般选择北美或欧洲国家,原因是这些国家拥有独立的司法体系,小贪官则选择相对容易入境的东南亚及南美大陆。很难从国外将这些人引渡回国,要有引渡条约,司法程序耗资巨大,过程漫长,中外双方均得不偿失。共产党官员十分清楚贪腐情况,他们一边加紧贪污、一边做好随时“弃船”的准备,互相帮忙,结成利益共同体。
现代民主宪政实行代议制,公众是委托人,议会和行政官员是代理人,公众通过委托代理实现自己的意志。公众与统治者是合二而一,只是角色不同而已。中共政权表面上看也是代议政制,有议会(人大)设置,自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但民众并无投票权,共产党不是代理而是代表,是国家的统治者。人大是象征性的,其成员由党来指定,权力没有制衡,自然形不成委托与代理关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共产党认为已经代表了公众的全部利益诉求,其代表地位是共产革命形成的,具有天然的不可侵夺性,公众无需再通过授权委托和监督程序来确认。那么,党的统治地位及其国家政权就是永久性的,自然不准反对力量存在。统治者和公众是分离的,两者之间是统治与服从的关系。因此这种“代表制”是盗窃型的专制体制,腐败就是一种自盗型的内生现象,是体制所为,是统治者为了更好地统治而有意识的系统安排。这当然不是合法的代议制,而是不合法的专制政制,统治者为了实施治理权力,只有通过官阶机构,统治者必需给付官阶机构额外的报酬——腐败收益,来换取效忠。由于政权是非正当性的,面对平民大众的反对,还必须维持规模庞大的官僚集团,利益的丰厚使得官僚集团日益庞大,执政成本不断上升,导致腐败程度加深。这种体制下,反腐败仅仅是一个口号,而不是承诺,承诺了也不可能实现。统治者的作为在于如何优化腐败水平,在效忠度与腐败度之间适当加以调控,通过“反腐败”行动剔除那些效忠度差的官员,保留效忠度高的,以成功维持其领袖统治。官员最大的风险并不在于腐败度高,是在于效忠度低,较清廉的官员往往不受信任,高忠诚度的官员往往具有高腐败度,我们从王宝森和陈良宇之类的高层腐败案件中就可以得出这个结论。专制政权条件下的腐败与民主宪政社会发生的腐败根源不同,所以制度性腐败并不是一个代理问题,而是一个制度问题。统治者的“反腐败”不会降低腐败水平,“反腐败”的指向具有歧视性和选择性,操作权在统治者手中,是一种统治策略,为了优化自身统治的效用水平,是维持专制统治所需的逆淘汰机制。毛泽东与邓小平的专制统治并无本质区别,其腐败程度的差异是暂时性的,时间长了,都会将中国拉向全面贪腐社会。毛是靠一个接一个的政治运动治国,毛死后政治运动不好搞了,邓小平把人们的政治热情从广场转移到商场上来,腐败的机会就增多了,程度自然超过了毛时代。毛泽东晚年搞批林批孔运动中,原计划把批走后门也列入运动目标,只是怕干扰了大方向,才取消了“三箭齐发”的口号。可见当时干部的走后门之风已为民众广泛不满。如今的权贵集团以“太子党”为核心,腐败程度比毛执政初期要严重得多,越反越腐是市场化改革以来的特点,因为腐败分子越要显示自己的效忠度,圈更多的钱行贿买官,用更多的钱来向上表示忠诚,避免被“反腐败”的准星瞄住,作了枪口下的牺牲品。一个社会要想根治贪污,除了司法独立,一个重要的约束是贪污的法律成本,当成本微不足道时,就会形成纵容犯罪的结果。中共将刑事处罚标准一再提高,等于变相鼓励贪污犯罪。即使不幸受到刑事处罚,但贪官仍然倍受优待甚至是豪华的享受,坐牢并不是件可怕的事,那么犯罪的风险成本必然降至于零。同病相怜,中共为保护他们贪官,可谓不惜代价,想方设法改善贪污犯罪分子的监禁条件,建造专用监狱,“苏州监狱是引起最大关注的监狱——欧式的大楼设施完备齐全、高档酒吧、高档办公室、豪华会议中心、带阳台的单人牢房二十平方米、小区里的国标运动场、塑胶篮球场和塑胶跑道、人工河流、公园等,架势看起来像‘白宫’,太奢华了!人们都不敢相信,这确实是监狱吗?苏州监狱拥有6个塑胶篮球场。其豪华的设施好过高档社区,比大多数中国人自家小区环境都要好很多。这可是中国人梦寐以求的。”[26] 那些住在“白宫”里的罪犯,他们会忏悔吗?而广东江门一位副市长因受贿罪被判刑10年,结果案子没审完,就已经弄好了保外就医的假证明,花了不到10万元。一样住别墅,养二奶,开宝马,进酒楼,比没犯罪的人还活得高贵潇洒。
官员腐败是官场潜规则,不腐败便无缘于官场,腐败就是其生存基础。财政公共信息制度的保密化也在助长着官场腐败,凡是涉及挥霍公款的事项都属于国家机密,纳税人无权查询,即使公布了也是假的。“黑箱财政”保证了中共统治集团的绝对权力,扩大了寻租机会。早在经济改革初期,当腐败问题日趋严重引起民众不满时,中共仍不以为然,党的理论家胡乔木曾对胡军涛说:“没有哪个朝代能真的消除腐败,不要天真。”[27] 红色江山是消耗了几千万人的鲜血生命打下来的,共产党永久执政是流血牺牲的法定报酬,党的天下党徒受益,天经地义,又具有世袭性,至于腐败自然也属于报酬,这是官场潜规则。学者吴思在解释这种血酬定律时说:
皇家和贵族的“工资外”收入类似股东收益,那是他们或他们的祖先流血牺牲打天下换来的。官吏的潜规则收入近似代理人的额外收益,那是在行使代理权的过程中私下交易所得,这种灰色收入虽然不那么合法,但这笔账却不能不算在皇帝头上。皇家贵族为了维护有利于自身利益的秩序,为了保护法酬,减轻工作负担,不能不雇佣代理人,也不得不容忍代理人作弊,容忍他们建立的潜规则体系。消除潜规则的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允许受害者监督控制官吏,而让羊群监督甚至控制牧羊犬是很危险的,是可能导致变天的。正如老子和韩非所说,官爵赏罚和军队一样,乃“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为了保证血染江山永不变色,控制权一定要牢牢掌握在牧主手中,哪怕潜规则泛滥为滔天洪水。[28]

六、西藏地区

西藏的贪污少见于报端,在大环境影响之下,宗教被破坏,人性之劣根性难以束缚,西藏官场决不会是世外桃源。过去班禅喇嘛曾说:“中央给了那么多钱到哪里去了?为群众办了几件事?还不是干部和职工吃掉了,正因为如此,不能为群众多办实事。但不帮助一点,西藏主要靠两手劳动,穷透了。”[29] 一部分钱养活了干部职工,一部分钱让干部们挥霍掉了,如今中央给西藏的钱更多,西藏的贪官一定过上了更为富裕的日子。西藏问题学者王力雄先生,在他的书中特别提到西藏官场的腐败问题:
西藏真正工作的时间很少,空闲时间十分多,喝酒吃饭自然就成了打发时间和寻找快乐的重要内容。当然,仅仅吃喝在今天已经不够了,拉萨的娱乐业和夜生活近年也迅速发展,歌舞厅、夜总会、游戏机房……色情业当然也会相伴而生。不过那些后发展的项目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和餐饮业重叠或以餐饮业为基地。如西藏军区大门外饭馆群被拉萨市民称为“红灯区”或“军妓一条街”,就是讽刺那些饭馆有大量女招待兼作皮肉生意。拉萨的饭馆酒店已开始向高档化发展,提供餐饮、娱乐、色情“一条龙”服务。
我认识一些在拉萨的汉人“援藏干部”,他们除了平日随机地寻找各种可能机会吃喝玩乐以外,大部分周末都要固定地消耗这些地方,常常带妓女回家过夜。那几乎是一种公开行为,除了瞒着自己远在万里之外的家庭,对其他人都毫不在乎,非常自然和坦诚。据他们讲,援藏干部多数都有这样的行为,否则到这么艰苦的地方,再没有一些享乐,如何能坚持下去呢?曾被北京树为“典型”号召全党学习的孔繁森,据说生前也曾是拉萨歌舞厅的常客。
……就是这样一个由外部势力培养的、彻底异化和完全寄生的怪胎,在西藏盘踞和生长的时间已经将近半个世纪,在这些年月中,靠着时时刻刻吸吮北京输送的大剂量营养,它已经在西藏根深叶茂,并且长成了庞然大物,成为西藏社会一个固有的存在成分。这个集团绝无自己存活的可能,它只能被供养,哪怕一天断了供养就会造成大乱(甚至供养减少一点就会不稳)。因为他们人数如此之多,无法弃之不管让其自生自灭,又因为他们占据着西藏所有城市和各个中枢,他们一乱就会以连锁形式扩散和放大,波及和破坏西藏整个社会,所以就必须养着他们,谁也不敢不养他们,谁做西藏的主人也没法不养他们。[30]
内地的腐败形式西藏都有,包括军队和“太子党”, 西藏也少不了“太子党”问题。大昭寺是著名的文化遗产,是进藏游客必入之地,喇嘛们申请提价多次,未获批准。“创迹公司”找到大昭寺,要求与寺院一同经营,重新负责印制多媒体光碟门票,能保证门票从35元提价到70元,收入分成。喇嘛们对承包经营没热情,予以拒绝。谁知来者手眼通天,竟通过自治区领导和宗教事务局向寺院下达指令,要喇嘛与“创迹公司”签订10年寺院门票承包合同。后来一打听,“创迹公司”有手眼通天的“太子党”——全国政协副主席帕巴拉·格列郎杰活佛女儿做后台,她本人也是自治区常委。大昭寺游人如织,她手指都无需动一下,每年即有几百万元的进帐,她同时还承包着几家寺院,十年当个亿万富翁易如反掌。喇嘛内心不满,但在“稳定压倒一切”的高压下,亦无计可施。[31] 为了化解藏人日益高涨的民族主义,中央对西藏的腐败睁一眼闭一眼,至今尚未有一位藏族高官因经济问题受审,更不用说“太子党“了,西藏是贪官最安全的地方。西藏原来可不是这样,活佛有转世,喇嘛凭修炼,政府人员靠选拔,不完全以出身裙带定高下。西藏过去是封建神权政治,并不是有钱人的天下,达赖喇嘛即出生于普通人家,中共在西藏的统治则彻底权贵化,成为利益集团分割社会肌体的一把把锋利的藏刀。如果说毛泽东的中国是一个人说了算的君主专制,那么现在当政者说话如同圣旨的时代已经过去,中国转向一种权贵集团专制——红色贵族政治,这在内地和西藏都表现得极为明显。
由于西藏的特殊因素——怕藏人闹独立,就必须养活庞大的干部和军队,王力雄称之为“稳定集团”。光干部阶层,按内地30:1的官民比例,600万藏人中干部不会少于20万,加上亲属子女,一个巨大的集团寄生于党政体制。这不是一个高效而廉洁的团体,不是为了振兴国家,也不是为了藏人利益,因为藏人的最高理想是西藏独立,次一等的理想是高度自治,稳定中共对西藏的统治,保持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团结,从来不是藏人的主动选择。因而藏人干部比内地干部又多了一层民族感情问题,显得更为复杂。西藏受异族暴力统治,干部阶层因宗教和民族感情,有潜在的良心责备甚至负罪感,不可能对中共心悦诚服,有钱帮你维持表面稳定,没钱一拍两散。不少藏人干部将子女送到达赖喇嘛的达兰萨拉读书,即说明这种复杂心态和两手准备的意思。现实使西藏的腐败更没有办法解决,或者根本就不去解决,若惩治了腐败干部,对藏人干部来说,我牺牲民族利益为你干,好似汉人的吴三桂,再不捞些好处,所为何来?我信奉达赖喇嘛,你的民族团结又与我何干?不但不能反腐败,还要用贪腐笼络人心,形成一个无法与中共脱钩的庞大既得利益集团,没有这种人身依附形式的利益集团,中共在西藏的统治一天也维持不下去。
我们观察内地的腐败,也是受类似的潜在机制驱动,上层纵容腐败,下面不会错过机会,没有了共产主义理想,没有了道德追求,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牺牲精神,只剩下赤裸裸的利益攫取,人人追求无止境的物欲。共产党不再是一个志同道和者组成的政党,它的维系只能靠纵容成员之贪腐,人生在世,名利二字,否则入党做官便毫无现世意义。民主体制下,可以用正当手段实现名利,我做微软总裁,你做白宫主人,各凭功夫高低实现个人价值。极权体制下,没有自由竞争与选票,只靠关系和利益交换,做官只需对上面负责,上面高兴了即能升官发财,无需考虑民众因素。给我好处的是上级领导,不是抽象的国家和人民,共产党人又有什么动力竭诚为国家服务、为民众效力呢?西藏独特的地理条件,生态的极端脆弱性,人口承载量过低,极为有限的税收无力养活庞大的党政军集团。在现代化过程中,由中央政府年年花费巨资把西藏养起来,既要包养大批援藏干部,更要包养藏人干部,这是中共为有效管制西藏而形成的历史性关系。不得不如此,也不能不如此,毛泽东时代是这样,邓小平时代也是这样,江胡时代更是如此。畸形经济模式只具有政治目的,就是保证对西藏统治阶层内部形成吸引力,由此养成的惰性和物欲必须以更大的财富刺激来满足。这是绝无仅有的经济模式,新疆、内蒙等少数民族地区,中央给予援助,但从未形成纯供养关系。即然是供养,还要与时俱进,养得越来越肥些,因为援藏干部并不心甘情愿呆在西藏,与家属长期分居,本地干部也有越来越奢侈的消费需求,这都要靠中央不断增加对西藏的财政扶持。上世纪末笔者行车在青藏高原,曾看到一条长长的车龙,约有五六十辆新款丰田吉普车,是没上牌照的新车,往西藏方向行驶。这么庞大的车队,在内地生活多年也未曾见过。当时这种车的价格每台约五六十万元,总价值应在3000万元左右,养这几十台车,以一台车35万元费用计算,一年至少200万元。西藏是全国经济最落后的地区,那时西藏生产总值不足百亿元,到2005年为250.4亿元,也就珠三角地区一个镇的规模,此等气派的豪华车的入藏,除了满足“稳定集团”的奢侈心理,看不出有什么迫切的理由。进口吉普车的越野性能适合西藏高原环境,却也不必非豪华丰田不可。难怪一些藏人感叹,西藏是中国最腐败的地方。但西藏花掉的钱再多,以整个中国的经济总量算不了什么,西藏的腐败程度与庞大的内地群体相比,亦九牛一毛,消耗挥霍的社会财富无非增加一些税收罢了。
内地及西藏的事实告诉我们,中共已堕落到“以腐治国”的层面,贪污不但不是专制政权的腐蚀剂,还恰恰是“保鲜剂”。不纵容腐败,党政职务便与社会上的其它职业一样,成为普通工作。正因为有贪污机会,有超常回报,众人才趋之若鹜,直接或间接维护这个体制,非此,则失去向心力。经济改革之初,在政府部门任职并不是个令人羡慕的工作,除了当大官,一般干部远不如企业干部实惠,机关工作人员也不比国企工人吃香,就是因为权力还未进入市场。经济改革进入市场化阶段,权力转为货币能力,政府干部才获得了大实惠。另一方面,信仰的破产,极权体制的效忠问题便很难通过思想信仰来解决,人们只有躲避灵魂的追问,眼睛盯紧物质享受,实现人生追求。少数民族地区多有普遍的宗教信仰,必须用唯物主义置换宗教价值观,纵容贪腐,让党政干部消除心理上罪恶感,变为成功意识,中共统治少数民族就容易多了。中共也必须通过象征性的反腐尽量达到平衡,抓一些典型来平息民怨,展示体制的正当性。在民族地区,往往是宣传大于实际,反腐不会落到实处。中共王朝是中国历史上最无耻最贪腐的政权,历史上尽管有昏恶暴虐的朝代,但每个朝代都有大批刚直清廉的官员,从未形成过全面贪腐的局面,儒家与法家的传统文化深入人心,成为社会道德的基石。共产党就不同了,对政治权力及民间社会的高度垄断,使整个社会失去传统的道义约束,又完全抵制普世价值观,遂使全社会失去道德约束,堕落为执政集团贪污掠夺挥霍国民财富的大竞赛,民间也大行假冒伪劣之道,每一种行业都是黑幕重重,社会风气污浊不堪。毛泽东时代尚存些共产主义的使命感,还有几个清官,邓小平及后世君主开创了国有资产私有化的时代,从党魁到普通党员,无一不是为着捞取好处而来,“闷声发大财”,在权力市场化的过程中,共产党正成为一帮无法无天的匪徒。


注释:

[1] 陈志斌、孙晓著:《冰点下的对峙》,第一章。
[2] 《邓小平文选》第二卷,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
[3] 《史记》,高祖本记。
[4] 《史记》,孝文本记。
[5] 《贞观政要》,俭约第十八。
[6] 彼得·弗拉基米洛夫著:《延安日记》,2004年东方出版社,P107
[7] 杨奎松:从供给制到职务等级工资制——新中国建立前后党政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的演变,《历史研究》2007年第4期。
[8] 入狱高干子弟“泄密”:湖南马共秘密电台大曝光。http://www.aboluowang.com/life/data/2009/1221/article_37337.html
[9] 杨奎松:从供给制到职务等级工资制——新中国建立前后党政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的演变。
[10] 《中共历史的见证——司马璐回忆录》,香港明镜出版社,P105
[11] 李志绥著:《毛泽东私人医生回忆录》。
[12] 张戎著:《毛泽东鲜为人知的故事》,第18章。
[13] Richard Pipes 著:《共产主义实录》,民主中国出版社中文版,P81
[14] 权延赤,《走下圣坛的周恩来》。
[15] 《毛泽东鲜为人知故事》,第11章。
[16] 见《毛泽东私人医生回忆录》。
[17] 《毛泽东鲜为人知的故事》,第10章。
[18] 喻中:从买官卖官看中国官场政治,载《当代中国研究》总第92期。
[19] 引自李春晓著;《港岛廉政风云》,1990年花城出版社,P93-94
[20] 李宏编著:《香港大事记》,1988年人民日报出版社,P167
[21] 引自1971514香港公布之《防止贿赂条例》(PREVENTION OF BRIBERY ORDINANGE)。
[22] 参见19742月《港督特派廉政专员公署条例》(INDEPENDENT COMMISSION AGAINST CORRUPTION ORDINANCE)。
[23] 王朝柱:《开国领袖毛泽东》,第十章。
[24] 放风:党内一高干谈不能给六四平反的原因。www.aboluowang.com/news/data/2010/0607/article_101477.html
[25] 李锐著:《毛泽东的晚年悲剧》,P126-127
[26] 中共为贪官发明白宫式五星级监狱。www.epochtimes.com/gb/9/12/3/n2742717.htm
[27] 王军涛:胡耀邦的人格和八九民运的心理基础。www.aboluowang.com/comment/data/2009/0417/article_12842.html
[28] 吴思著:《血酬定律——中国历史上的生存游戏》,血酬定律及其推想。
[29] 引自1987328,班禅喇嘛在全国人大小组会上的发言,《西藏通讯》1997年总第12期。
[30] 王力雄著:《天葬——西藏的命运》,第十三章。
[31] 王力雄:大昭寺的新门票,《西藏通讯》2003年总第4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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